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自行车租赁合同

2020-04-12 来源:步旅网

  甲方: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自行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协议》为准。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2、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在收到承租方足额押金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用车辆前应对自行车刹车、车胎等重要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并告知酒店。

  2、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3、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活动,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5、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将车辆送至酒店,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酒店方指定的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由承租方造成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办法

  收费标准:租赁者需将本人身份证押在前台,并付200元押金。

  租赁2小时内收费10元,超过后每小时10元计费,50元封顶,超过部分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自行车务必当天归还,隔天交还收取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起租时间:还车时间: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将车辆送至酒店,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赁时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酒店方指定的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由承租方造成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办法

  收费标准:租赁者需将本人身份证押在前台,并付200元押金。

  租赁2小时内收费10元,超过后每小时10元计费,50元封顶,超过部分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自行车务必当天归还,隔天交还收取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起租时间:还车时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