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灯具采购合同

2021-06-08 来源:步旅网

  需方: (以下称甲方)

  供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参考合同附表。

  2、计价办法:“雷士牌”灯具单价按附表单价执行,附表中没有的产品双方协商定价后进行采购结算;“天基牌”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 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TCL罗格朗”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 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并附“天基牌” “TCL罗格朗”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如甲方需发票,提供发票则按上述单价上调2%执行,乙方提供普通货物发票。

  3、供应数量:订货数量以合同附表为参考依据,实际送货数量以甲方下单通知数量为准。

  4、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税费及现场卸货等一切费用。实际结算金额已最发生数量及双方约定单价最终统计结算为准。

  二、交货期限:常规开关插座类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 2 天内送货到达现场,雷士牌照明产品于接到通知后 15 天内送达现场,部分未确定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四、货物保用期限:

  1、灯具的照明功能保用 24 月光源保用 12 月;插座、开关面板保用 12 年。

  2、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质量投诉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查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严格按照质量承诺的内容兑现。

  五、质量检验

  甲方从收到合同货物后直到装配过程结束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则甲方在发现质量缺陷后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

  1、验货方式:根据甲方事先提供的货物样品或双方签字在确认的样品为实物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甲方事先要求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3、货物交付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环保检验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六、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贰 元作为预付款。

  1、乙方在每批货物交付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七日内再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70 %。

  3、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检验合格,通电试用后 7 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则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逾期供货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等,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应甲方所订货品种、数量等在产生误差,乙方接受甲方灯具类该规格产品总量 5 %内的退换要求;按受甲方开关插座类该规格产品总量 5 %内的退换要求;超过以上数量乙方不负责退换。

  3、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则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月计取,直到结为止。

  八、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员会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表、附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丙方予以见证。本协议一式 份,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