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托方(甲方):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征收委托评估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名称、对象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以下项目四至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
(一)项目的名称: 。
(二)项目的四至范围
东: 。 南: 。 西: 。 北: 。
(三)项目的户数及面积: 。
二、评估的目的:
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三、评估的时点:
为 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 年 月 日。
四、房地产估价师:
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一)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二)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三)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四)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五)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六)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五、评估报告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委托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 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六、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评估费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字[20__]2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累进计费率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详见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后30日内,评估费用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甲方提供资料包括:
1.对已登记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簿的复印件,以及反映房屋用途、结构、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信息的材料。
2.对未登记的房屋,应提供依法确定的调查认定处理结果,该结果反映房屋用途、结构、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信息的材料。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工作场所。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协助乙方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时的实地查勘以及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的现场说明解释等工作。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甲方应邀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
(四)甲方负责将分户初步评估的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并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五)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有权向乙方进行投诉并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有利害关系的乙方评估工作人员进行回避。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评估工作上,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对提供给甲方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乙方安排约定的房地产估价师按时开展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评估业务的。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间,乙方应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并对存在错误的进行修正。
(五)乙方应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供委托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双方办理报告交接手续。
(六)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约定的合同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的,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乙方有权要求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七)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负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责任,对甲方提出资料和评估报告中所涉及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其他约定
(一)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条款。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整体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的,按评估收费的每日千分之 承担违约金。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延迟的,乙方完成上述事项的期限相应延迟。甲方在收到乙方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后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自应当支付之日起,按评估收费总额每日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时预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的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评估所需资料,或者不配合乙方开展评估工作,经乙方书面催办仍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以上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合同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等费用。
(五)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按时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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