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龙港新城环城河等8条河道(湖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新开建设龙港新城环城河等8条河道(湖泊)工程,有利于加快形成龙港新城防洪排涝系统,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浙台()经贸合作区主平台建设,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龙港新城新开新建设环城河、海蜃河、北月河、湖西河、湖东河、物流河、北湖、翠湖等8条河道(湖泊)总长14244m,新建河道(湖泊)两岸生态护岸长31014 m,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护岸工程属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湖泊)开挖、基础处理、生态护岸等,排涝标准20年一遇。相关设施同步建设。详见项目计划表(附后)。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原则同意项目总投资估算86957万元,其中建安费73166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四、建设地址:龙港新城。
五、请做好项目建设与用地(海)、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许可审批及《xx县江南垟排涝骨干工程规划》相衔接。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确定河道护岸断面布置形式,尽量体现河岸亲水性生态设计并有利于节省和控制工程投资,进一步复核挡墙结构及护岸稳定性。
请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172号)要求,请县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x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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