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列工艺品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规格形状等见附表、附图。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元整(¥*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附图上所示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元整(¥*元)。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2、交货方式:大酒店现场交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 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 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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