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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书

2023-01-08 来源:步旅网

  出租人: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为租赁设备每台配备机手 名, 方负责机手的工资, 方负责机手的食宿。机手应服从乙方的管理,机手只负责正确操作与保养设备,不承担工地技术责任。乙方应尊重机手的劳动,保障机手的人身安全。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增聘机手,并承担增加机手的工资。非正常长期加班,乙方应适当发放加班补助。机手如不服从乙方的管理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三、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本合同设备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设备实际租期超过约定租期十五天以上的,应重新签定设备租赁合同。

  2、租金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大写) 元、进(退)场运费(大写) 元,总计(大写) 元。

  (2)承租期内,乙方应在每个承租月到期前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下一个承租月的租金后方可继续使用。

  3、承租期内若到期不能支付租金,乙方应及时办理欠款手续,并在10日内无条件付清应付款项。若乙方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支付,甲方有权停机等款,或终止合同撤回设备,乙方应承担设备装运回程费用及停机期间的租金。

  4、设备撤离时乙方代表、机手应共同签署退场证明,若乙方未履行签字手续,退场时间即以机手和运输司机共同确认的退场时间为准。

  5、非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乙方照常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承担而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从租金中扣除。

  四、设备的所有权、安全责任

  1、合同涉及设备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不准将合同涉及的设备用于抵押、质押等损害甲方所有权的行为。若发生上述行为, 乙方必须按设备购买价格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按设备购买价格承担日1%违约金。

  2、 在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或转租。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对承租的设备进行改造或转租,乙方必须按设备购买价格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按设备购买价格承担日1%违约金。

  3、 乙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设备移交给甲方前发生失盗、人为的损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设备维修的所有费用或按设备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五、设备的交货、验收

  1、 租赁设备按双方确定的地点交货,乙方在接货地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乙方在<<承租设备签收单>>上签字盖章,<<承租设备签收单>>作为合同附件。

  2、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或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时,乙方应在二日内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合格。成套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由双方根据具体设备另行协商约定。 六、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费用

  1、在承租期内,乙方应正确、合理地(按约定施工地点及用途)使用设备,并合理安排机手工作,不得强迫机手超负荷或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设备燃油,甲方承担设备日常的保养用油。

  注:租赁稳定土拌和机时,该机刀头和刀库由乙方承担。其他因工地材质问题的非正常损耗配件由乙方承担。

  3、正常情况下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积极抢修,乙方予以配合,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设备因管理及指挥不当或因超负荷工作造成的损坏,其修理费用(包括配件)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照常支付故障期间的设备租金。

  5、平均每月设备的维修保养时间累计为3天,超出后按月租金除以30乘以超出的天数扣除;当月租赁设备施工时间满27天,按一个月结算租金。

  6、设备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方受损时,甲乙双方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七、设备的运输方式、地点、运费的结算

  1、承租期不足三个月,租赁设备的进场、退场运费(含杂费)均由乙方承担;承租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承担退场运费,乙方承担设备的进场运费。进场时甲方负责设备的装车,卸车及设备退场时乙方应提供装车条件指挥装车并承担费用。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设备安全退场,如果在乙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因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存在经济纠纷,第三方扣押设备的行为)造成甲方的设备不能顺利退场,乙方按照设备延迟退场时间,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设备总额日1%的违约金。

  2 、设备以(铁、汽)运至 ,乙方可以自提或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费(含杂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变更或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除外),违约的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徐州市甲方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执行中的补充规定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口头约定无效。 九、其它约定: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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