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发包人确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 写: 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1.图纸:发包人提供。
2.技术标准: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质量评定执行相关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监理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 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发包人主要工作: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主要工作: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质量检查;
四、工程价款
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安装费用。
2.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75%;工程结算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半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免费维修,如承包人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承包人违约: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人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执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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