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业兼职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所(通讯地址): 住所(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乙方为不具备建立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
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担任职务,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按每笔业务给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佣金,标准为: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3、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5、 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 章):
法人代表: 当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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