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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方案

2020-05-26 来源:步旅网

  20xx年村“两委”换届已圆满完成,为进一步提高村一级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她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的意见〉》(桂组通字[20xx]197号)精神和自治区妇联有关文件的要求,南宁市妇联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组织

  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以县区为单位分级开展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各县区要建立完善的师资库,并充分利用基层女干部培训师资队伍的作用,量身定做基层妇女干部课程,积极开展村级妇女干部(含村“两委”女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妇女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各县区妇联要高度重视,要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统筹安排,周密组织,争取在20xx年9月中旬前将村级妇女干部轮训一遍。

  二、培训内容

  自治区妇联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培训提纲和培训教材,为培训者提供参考。各县区举办培训班时要求重点讲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先进性别文化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女性主体意识与群体意识,基层妇联组织与妇女之家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如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等方面知识。各县区妇联根据实际灵活选择培训内容,要求通俗易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村妇女干部实际工作和生活有指导作用。

  三、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下拨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20xx年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项目资金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149号)精神,全区村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经费采取分级负担,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负担50%、20%、30%的原则,各市培训人数按自治区民政厅村级行政区划数为依据。现将20xx年全区村妇女干部专题培训专项资金拨付给各市妇联,请各市妇联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广西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经费、师资建设、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129号)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扎实抓好培训,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县区妇联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向本县区党委作专题汇报,并争取相关配套经费的落实;

  2、各县区妇联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将汇款帐号传真到市妇联组联部,收到款项后,及时反馈并将银行对账单盖章后寄到市妇联组联部;

  3、各县区妇联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村妇女干部培训工作,培训档案要齐全,要做到“八有”,即有方案、有请示、有学员名册、有课程表、有授课资料、有经费开支表、有图片资料、有总结汇报,要及时上报培训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市妇联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培训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4、开班前5天,各县区妇联需将培训方案送市妇联组联部备案。培训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图片资料于20xx年9月底前送市妇联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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