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我方在贵司组织的(编号:)的相关招标过程中,如我单位能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的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5)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实行三包。
1.2保修期限
1、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本着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处处要为用户着想,工程竣工验收,但是竣工后的服务工作尚未完结。为使用户满意、放心,工程竣工后,我们将继续为用户提供方便,并做好下列工作。
(2)向用户提供所有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关说明及各种原始资料。
(3)保修期内每隔半年回访一次,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及时全面负责修复,做好修复记录,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4)保修期内对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在使用中所碰到的质量问题而投诉于我公司的意见,我公司认真对待,立即派人了解、调查并分析原因。凡属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向用户解释,并积极参加配合修复。
(5)适时邀请用户座谈,请用户对我公司的质量情况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不断改进。
(6)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遗留的缺陷,满足业主的需求,在公司设有专业维修服务部,公司服务部提供全方位项目维修服务,维修工作全天候24小时持续服务,服务热线:。
3、保修制度
(1)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装饰的本身质量原因),维修部绝对备有足够的维修材料,并保证所有的维修材料质量好于或同于原有材料。
(2)在保修期满后,本公司仍坚持随叫随到保证维修,并且只收业主主要材料费。
(3)每一次维修结束,我公司都由专业人员就造成维修原因、维修措施、维修的可靠性等向贵方提供书面报告,此报告一式三份,供甲、乙双方留存。
(4)项目竣工后,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书面的质量保证书,对贵方产品提供完全产品质量保证。
4、保修期后的服务承诺
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在当地设置售后服务机构,配备相应保修人员、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维修、维护等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尽可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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