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比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和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一、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在试用期内乙方可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任职 设计 部门 规划设计师 岗位工作。
(二)乙方工作地点: 南宁市桃源路59号 。
(三)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以下情况下甲方在对乙方进行一定的转岗培训后,可单方面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后的薪资福利待遇根据新岗位标准及公司薪酬体系执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战略转移及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时限不超过三个月的;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遵从职业道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 小时,每周工作 /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休假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制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作。
(三)乙方因工作需要被甲方安排在周末出差或加班的,甲方会在当月或次月内安排乙方调休;乙方变可根据业务或工作进度,在不影响团队工作的情况下,在当月或次月内自己申请补休。
(四)乙方须凭事前《出差审批单》或《加班审批单》方才可以申请假期补休或调休,所有假期补休或调休,均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履行书面审批及人事备案手续;
(五)乙方应补休的假期及应享受的年假,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申请调休,逾期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均按乙方自愿放弃休假权利处理。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计时工资,劳动定额为5000元/月(大写:伍仟圆整/月),计时单价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若非特别说明,一律为税前工资;具体薪酬体系、工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大写: /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上述第一项所约定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书面评估合格后,甲方按照上述第一项所约定的工资计发方式和标准确定乙方的工资。
(三)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乙方因私请假或因个人原因而造成的不能上班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属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乙方同意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或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办理。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七、劳动纪律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要严格执行见岗位操作(工作)规范要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心尽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四)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从事任何与职业道德标准相违背的活动,甲方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依据甲方制定的关于劳动纪律及奖惩方面的规定给予不同的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而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八、知识产权、保密及竞业禁止
详见合同附件《知识产权、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民法典》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甲、乙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民法典》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终止。
(四)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2.交还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3.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按要求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4.乙方离职前应交接的工作事项或其他事务。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证明》;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劳动合同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和资料等文件,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列明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未书面通知前,另一方按照原通讯地址送达文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住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因工作而知悉的甲方经营、技术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或泄漏给他人使用。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约定有关权利义务和违约赔偿责任。
(二)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与其他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在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终止前不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职或兼职等),或从事有可能与甲方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业和工作。
(三)因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提供培训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协议约定的乙方服务期超出本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以培训协议约定为准。
(四)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劳动合同终止日前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乙方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甲方有权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的,应按未提前的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作为给甲方的代通知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职,均需在离职到期日完整办理移交手续(属高级管理层及重要岗位的应配合公司的离职审计),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其当月工资并不予办理人事及社保档案的转移手续,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乙方所在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本合同约定的工资已包含有超时工作工资。
(七)乙方因工作需要被甲方安排出差时,出差前应按甲方规定填写《出差单》并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出差返回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提交《出差工作报告》,出差相关费用待《出差工作报告》提交后方才给予报销。
(八)本合同附件《保密协议》和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员工手册》,以及其他的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废,双方权利及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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