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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协议书(长期)

2020-08-22 来源:步旅网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 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面积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 乙方租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 元;仓库 元;场地 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 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

  第五条 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㈢因乙方原因致使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或因此造成他人经济损失,

  且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不支付维修费用或不予以相应赔偿的;

  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乙方除立即停止转租外,还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元);

  ㈤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㈥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停车、装饰装修、清洁卫生等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㈧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 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 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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