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上海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计算机硬件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1. 品名: 工业计算机主板
2. 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 制造商:深圳微步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三. 交付
1. 交付方式:主板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货,主板初步抽测、检测正常运作后,由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方为交付。
2. 交付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走马塘路48号8栋2F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4. 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在交付前产生的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
5. 风险分担:乙方承担本合同涉及产品的一切风险责任,至双方签字确认、验收通过时为止。
四.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应能防震、防潮、防湿、防氧化、防气候变化。对于计算机主板须用坚固的新木箱或硬质五层瓦楞纸纸包装,适合长途物流运输,同时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标明件号、尺码、重量、及“此端朝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标志。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的,符合该产品的国际标准、原生产厂家认证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3. 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培训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4. 乙方负责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服务手册、操作说明书、货物发票、原产地证明、质量保证书等。
五. 付款方式
1. 在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且收到乙方相应商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100%,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圆整元整)。
2. 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合同所涉产品相关的营业税、版税、版权费以及法律规定
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有关税费。
六. 安装与验收
1. 如经调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3个工作日内重新更换新主板,如仍不能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免费保修期的计算:当主板和随主板的软件安装、验收结束后,自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1年为产品免费保修期。
3. 在产品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将提供上海视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免费1年硬件支持服务。
4. 在产品免费保修期外,乙方通过与甲方签订有偿的技术支持服务协议,或有偿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将另行协商。
七.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乙方提供产品内所包含的知识产权。
八. 乙方保证
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如甲方在验货时发现收到的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甲方应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补救措施中的一种:
(1)降低价格;(2)更换新的产品;(3)退货。
甲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时并不排除甲方采取任何其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的权利。
2. 本合同产品的免费保修期自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上海视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免费的更换、维护服务,以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
3. 在免费保修期内,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经更换仍不满足甲方的需求的,乙方应负责再次调换,如调换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4. 对于乙方提供的计算机主板,在正常条件下发生主板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故障是由于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修理服务,除修理过程中的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用途或乙方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上明示的用途或该产品存在质量上潜在的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保证该产品的正常运作。
6. 如本条第5款约定的瑕疵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或是因乙方产品中使用的他人所有的技术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有关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索赔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7.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情况,如发生因甲方从乙方处购买的产品侵犯第三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诉讼/仲裁/其他司法程序及赔偿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在确认乙方的产品构成侵权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产品,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8. 对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有关甲方信息,乙方保证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九. 免责条款
1.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2. 发生不可抗力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历日内提交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否则不能免责。
十、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一日历日,按合同总值的5‰承担违约责任,如延迟超过三十日历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甲方延迟付款,每延迟一日历日,按合同总值的3‰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延迟30日历日内付清货款,最高罚款额不超过合同总值的3%
十一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 其他
1. 乙方的服务标准等均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正本,乙方持壹份正本。
甲方:上海视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微步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