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乙方):
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丙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具有城市出租车营运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出租车宁AT 的所有权人,乙方将该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客运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承包合同,由甲乙双方作为发包人,丙方为承包人,由丙方承包运营宁AT 出租车。为了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现根据《合同法》、《银川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达成的《出租车挂靠经营协议》,就合同内容达成以下共识,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合同生效时算起(最低承包期为壹年)。
二、甲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对丙方承包车辆的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定期或临时组织丙方进行学习,对丙方进行运营质量、营运安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
3、受理乘客对丙方的服务投诉,并在调查基础上,对丙方的经营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不断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乙方及丙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工作:
1、对丙方提供出租车运营法律法规、制度及运营质量、运营安全、服务规范的培训。
2、给丙方办理合同签定、资格证报名培训及办理业务。
3、协助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事宜。
4、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集体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5、建立长效机制,每一季度对表现突出的驾驶员予以奖励。
6、在公司内部建立扶贫济困专项基金,对困难驾驶员给予困难补助。
7、为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形象,每年根据情况为驾驶员免费订做职业装。
四、乙方的权利:
1、对丙方的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按照约定标准向丙方收取承包费用。
五、乙方的义务:
1、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出租车挂靠协议)履行责任。
2、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
3、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适于运营。当车辆非因丙方的原因出现故障时,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六、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
2、有权从甲方申购和领取出租车经营所需的发票及其他单证。
七、丙方的义务:
1、在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出租车运营时,要维护甲方名誉,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2、按时参加甲方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例会学习、车辆定查、车辆自查和各种集体活动。
3、丙方必须后方可从事营运,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在三天之内到公司登记备案,如不提前登记,在保险索赔时丙方需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4、在本合同签定时,丙方根据户口所在地向甲方交付保证金 元,待合同终止三个月以后无遗留问题,由甲方予以返还。
5、丙方应认真遵守出租车交接班管理规定,保证在下午5点之前完成交接班,如在交接班时段以外以交班为理由拒载乘客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6、在本合同签订后,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50元整,服务费以合同承包期限为准,一次纳。
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出租车承包费用。
八、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可因以下情形之一发生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居满,且双方未能续约。
2、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
3、丙方因违法违规经营乒被投拆两次,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为壹次,发包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丙方未能按时向乙方缴纳承包经营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未能纠正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1、甲、乙方若违反协议所约定的义务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应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丙方如有违反《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合同》相关细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或丙方如不按时参加例会学习、车辆定查、自查和爷弛集体活动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元。
4、乙方或丙方在合同未到期时,因自身各种原因提前(超过合同50%的时间)解除合同者,应承担300元的违约金。提前(不到合同期50%的时间)解除合同者,应承担500元违约金。如提前解聘,生育服务可抵顶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及有利与出租车运营的原则,协商进行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提交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所有车辆必须每月18号参加行业定检。
尾数号为1、2、3、4、5的上午8:30之前到场;尾数号为6、7、8、9、0的下午2:00之前到场。
2、所有车辆每月28好必须参加公司自查。
3、周五下午3:00在公司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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