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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合同

2024-02-04 来源:步旅网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等 户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甲方决定在 村发展种植业(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将水田 亩租赁给甲方,由甲方负责粮食作物种植。(明细数附后)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 日止,共 年。

  三、租金付款方式:水田租金按每亩人民币元计算,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租用的水田,在租赁期内,归甲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乙方无权干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随意侵犯。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甲方的租赁水田上放牛、鸡、鸭等牲畜,不得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及一切干扰有关生产生活的活动。

  六、乙方所出租的水田必须无纠纷,无抵押。如出现纠纷或抵押现象由乙方自行处理。即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七、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生甲方租用。

  八、合同事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鉴证方: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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