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项目招标;
二、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调用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将其他投标人排除在公平竞争之外,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的纪律,服从监督人员的管理;
七、确保中标后不转包和使用附属施工队伍,如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确保中标后,根据投标文件承诺进场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确保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果我公司中标,确保中标的施工工程师没有在建工程。或者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保证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留存备查;
十一、如招标过程中出现投诉和公示,要确保符合《滁州市招标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的要求。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委托人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我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我们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都认真看过了。如公司违反承诺内容,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相关处理。,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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