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我乡农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实现农村面貌的根本性改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乡决定在全乡深入推进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危房)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推进“四清”活动,建成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标本兼治、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规划引领,强化机制建立、实施重点突破,做到统筹推进,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四清”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环境更加整洁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作为“四清”活动的重点。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原则。要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根本改变。
三、整治重点
(一)清垃圾
集中清除道路两侧、田边、公共活动场所和房前屋后的垃圾。各村要制定垃圾收集及处理方案,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定点收集、堆放。要对河道内、河道两岸、干渠两边的垃圾彻底清除。每个村都要建立垃圾填埋点。
(二)清杂物
以农户为主体,下大力搞好农村乱堆乱放的砂石、砖瓦、草堆和粪堆等杂物的规整和清理工作,下决心取缔占用公共道路、公共活动场所堆物堆料的行为。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内容,制定各类杂物处置和消化的具体措施,对乱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予以有效治理。
(三)清残垣断壁和路障
以破损房屋的业主为主体,采取宜修则修、宜迁则迁、宜拆则拆的办法,进行集中整治,下大力拆除村庄内影响交通的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文物保护对象除外)。
(四)清危房
结合国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扶持农村贫困家庭通过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的办法,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重点引导农民群众翻新和建造经济、实用美观且质量可靠的房屋。
四、工作步骤
全乡“四清”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4日—3月10日)。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方案,各村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后垃圾清运的责任人,具体补助方式由村自筹解决。各村的实施方案在3月12日前报到乡政府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4月10日)。各村组织召开活动动员大会,明确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在全乡深入开展“四清”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带头作用。
(三)检查阶段(4月10日—4月15日)。乡“四清”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全乡“四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提出初评和整改意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四清”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乡“四清”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本村“四清”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举措,详细调查摸底,搞好规划设计,建立活动台帐,按时上报统计数据,迅速组织实施。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板报、会议、上报信息等多种途径,全方位、高密度、多角度、深层次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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