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水、电、消防安装工程以包工包材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双方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合理使用材料,保证本工程按期、创优完成,特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1、按既定图纸承建消防栓给水系统、地下室消防喷淋给水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安装、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2、电气安装由供电部门给电表后,至每层每户分配电箱。
3、吸水安装,供水部门表后,二次吸水泵房至每层每户出水点。
4、排水安装:投影面积外围排水管材料及安装。
5、提供水电验收、送检之材料及证明。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大包干方式承包,不含税造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计算,总面积2万平方米,合计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1400000.00元整)。乙方进场开工一个月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10%工程进度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70%,工程完工付款至97%,其余3%作为质保金,壹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给乙方。材料检测及工程验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程如果变更或增加,按增加工程另行结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每分项工程完工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甲方、监理有关人员进行复检,并办理相关工序验收手续,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
2、因乙方施工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甲方的《施工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因甲方原因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返工造成乙方人工材料损失的,甲方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提供电源、水源,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
5、负责支付消防工程的一切验收费用及消防公司的挂靠费。
(二)乙方责任:
1、按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设计和施工。管道的铺设必须按甲方要求及规范施工。
2、设计的图纸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消防管理部门,如需交动应立即通知甲方。
3、做好设计、施工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维修资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6、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7、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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