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乙方(卖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为乙方出售位于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出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权属证明为 ,号码 ;
2.房屋类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5.拟售价格:( 币) 元(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以上;
6.同意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
7.同意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与买方协商】;
8.交楼状况及时间: ;
9.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 年 月 日前解除。
10.可能影响本房屋交易的其他事项: 。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并应现场察看该房地产。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甲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5.买方同意购买该房地产的条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6. 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甲方的,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当撤下甲方在网上(指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下同)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
7.其他: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该房地产的权属资料及业主主体资格资料,以供甲方核对。乙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属实,出售意愿表达真实。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5.其他: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给付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为【( 币) 元整(¥ )】【房屋交易价格的 %】【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进行约定】。
第五条 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等情形,致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在网上被撤下导致不能继续发布房屋信息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6.其它:
第六条 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签章)
经纪人: (签章)
日期:
乙方(卖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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