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座落于吉木莎尔县大有镇韭菜园子下木塔寺村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 产权证开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 。现就出售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查询调取并复印房地产和土地所有权的档案材料。
二、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代办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三、代办资金监管或放弃资金监管手续,确认资金监管数额,代收全部房款。
四、代办网上挂牌,网上签约的手续。
五、代办上述房地产和土地所有权转让合同的公证手续。
六、代办房屋地址变更证明。
七、协助买方办理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提取贷款或公积金,将贷款打入受托人的账户 。
八、代办上述房屋的交接事宜(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等更名手续;)
九、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十一、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十二、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和土地所有权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委托签署后,之前与之后签署的相关委托他人的文件均以此委托为准(最先解释)。且本人不得随意撤销上述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房屋及土地权证转让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就位于吉木萨尔县大有镇韭菜园子下木塔寺村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 产权证开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 。出售给乙方,此房屋属于 ,双方同意转让价为 元(大写: ),转让价包括甲方购买、建设房屋、种植树木、开垦的荒地、水井及其他配套设施和办理手续等的所有费用。
2、乙方预付定金 元(大写: ),余款为 元(大写: ),将在甲方拿到 (房产证、土地权证),和办理委托公证,当日付清余款,甲方在拿到房款当日,甲方务必将此房的钥匙交给乙方,并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
3、在乙方交付定金后,甲方应将此房屋相应的 (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票据、原件、复印件) 交给乙方。合同签订及付款之日,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由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4、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所有亲属及他人无权干涉,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扣除乙方所交订金视为违约金,如在乙方交付全款后,甲方违约除承担总房款的20%违约金外,并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土管所一份,备份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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