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米易县殡葬服务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本协议期限:从米易县殡葬服务所驾车到遗体接运
地点运送遗体到攀枝花市殡仪馆(或指定地点)之间的往返时间内。
2、乙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3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遗体接运工作;执行不定时工作
制,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并做好自我保护,如造成任何伤害事故或酒后驾车追究责任,责任自负。
4、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150元(人民币)/次(大写:壹佰伍拾元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5、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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