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厂内废旧物资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家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废旧物资。甲方每三个月评估市场收购价,中间市场收购价如有变动时,以当前市场价为准。
三、记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资交由企管、财务、行政总务组三方在场共同过磅,过磅后由乙方将废旧物资款项全款交由甲方财务。由甲方财务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所有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甲方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乙方应间隔2天到甲方公司收购清理废旧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脏车进入甲方公司。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六、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于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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