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海口市南海大道南土地合作开发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合作目的
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合作年限为年,日期自20xx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2该协议期满时,如甲、乙双方愿继续合作,应在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叁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申请。
第三条、合作投资比例
3.1甲方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乙方为400万元,整个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3.2乙方的合作资金分段投入:第一阶段为自20xx年5月XX日始至X年XX月XX日止;第一阶段为自X年XX月XX日始至X年XX月XX日止;
3.3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风险。
第四条收益分配原则
4.1公司的经营收益在支付各项经营费用(含交付给土地出租者一年以上收益金,见协议附件)及依法纳税后才能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2乙方分得的收益金直接转入账户,该账户为:,甲方转入后,由收款人开具正式收款票据给甲方;
4.3如遇不可抗力无法经营时,其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补偿等等各项收益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5.1合作期间内,由甲方全面负责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开发前期策划、设计、报建、建设、销售、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缴纳道路设施使用费、日常养护费、物业管理及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等费用;
5.2合作经营期内,甲方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性行为,由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乙方:
5.3乙方尊重甲方的独立经营权利,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和合作标的物的相邻关系,发现有损害甲方行为时有权加以制止;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报建和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00元)。
6.2该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转入账户,该账户号码为:。乙方将该履约保证金转入后,由甲方开具正式收款票据给乙方。
6.3本合作协议期满后,若乙方不再合作,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协议期满后一个月之内返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之日将合作资金全额转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转入,应依照乙方投资总额按日支付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7.2合作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收益金,拖欠部分超过三十日起,每日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一;如超期二个季度不向乙方支付收益金,则乙方按照本季度收益金的日千分之二计息,直到甲方缴清为止。
7.3乙方不得因为甲方不及时支付收益金而解除合同,如因此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给甲方两倍的项目投资总额作为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4合作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甲方欲终止合同,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即日起,并向乙方退还乙方的投资总款,且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
7.5合作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即日起,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投资款。
7.6合作期满后,若未能续约,甲方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则按每延迟1日按日10%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事宜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9.2甲方和××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项目合作
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X年XX月XX日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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