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0.11.03 2010.11.03 闽教人[2010]114号 教育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 (闽教人〔2010〕1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基地的通知》(闽教人[2010]56号)精神,在有关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厅研究,决定在福建师范大学、福建教育学院等8所高校设立34个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基地,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各培养基地根据我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目标和任务以及我厅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培养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定期汇报培养情况,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养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基地名单 学段学科 培 养 基 地 中学语文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教育学院
中学数学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三明学院 中学英语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漳州师范学院 中学政治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教育学院 中学历史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中学地理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中学物理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 中学化学
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中学生物 福建教育学院 中学音乐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中学美术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中学体育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中学信息技术 福建教育学院 中学综合实践 福建教育学院 小学语文
福建教育学院、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集美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数学
福建教育学院、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小学英语 福建教育学院 小学思品 福建教育学院 小学科学 福建教育学院 小学音乐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小学美术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小学体育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综合实践 福建教育学院 幼儿教育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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