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梦溪嘉园)
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编制的有关问题请示
主管局:
梦溪嘉园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现已编制。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供局里研究:
一、本项目投资约8000万元,建筑面积50000㎡。质量控制目标市优及市优以上。投标报价采用市场调节价。参照广丰县目前监理取费标准,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5%,让利系数下浮10%,即监理费在120万元-108万元之间。
二、监理收费调整:工程出现停工或延期,在2个月内不予调整;超出2个月,满一个月的每月招标人则按1万元予以补偿。因招标人设计变更不予调整。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四、监理应配备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及资质在资格后审时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职称 岗位证书 总监工程师 1名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1名 中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专业 3名 中级及以上 监理工程师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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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专业 造价 总计 1名 1名 7名 中级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师 五、补充条款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监理人员,做到人证相符。在施工现场天数,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监理人员每月不少于22日。总监理工程师每日按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日300元。招标人可以按照考勤情况在监理报酬中扣除。
2、招标人可以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监理服务质量提出奖优罚劣办法,作为支付监理报酬依据之一。
3、工程出现停工或延期,在2个月内不予调整;超出2个月,满一个月的每月招标人则按1万元予以补偿。因招标人设计变更不予调整。
4、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三控制一管理,不得向施工方“索、拿、卡、要”,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建筑材料、设备、介绍分包人员。出现一次,招标人予以辞退,并扣除监理费用一万元。
5、监理报酬支付依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实际监理报酬按招标人发包的工程中标价作为计费基础,同时依据投标时下浮让利系数同比例确定增减监理报酬。
6、监理报酬支付办法:分四个阶段支付。签订监理合同且经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项目部实际组建后、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等阶段;支付比例分别为:10%、1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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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请示
广丰县佳城置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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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7日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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