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水量评估标准通常采用腹水程度来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三度,具体如下:
1. 一度腹水:以肚脐为标准,肚脐以上腹水超过2厘米,但未达到肚脐以下; 2. 二度腹水:以肚脐以下腹水超过2厘米,但未达到脐部以下; 3. 三度腹水:腹水超过肚脐以下10厘米。
另外,临床评估中,还可以通过移动性浊音来划分腹水量。具体标准如下:
1. 移动性浊音低于腋中线者为一度。 2. 在锁骨中线和腋中线之间为二度。 3. 超出锁骨中线为三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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