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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二次作业

2024-06-11 来源:步旅网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二次作业 1. 简答题 1、什么事民族自治地方,它有哪些基本形式? 答:民族自治地方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建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形式有: (1)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2)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3)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 (4)一个民族在多处有聚居区的,建立多个自治地方。 (5)对于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则通过在这些地区设立民族乡的办法,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 2、什么是行政区划,它的意义何在? 答: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通常在中央政府或组成联邦的次级地方政府的统一权威下,将国土或本地方区域加以一定的划分,形成一个个相互区别的区域,并在其上建立相应的政治、行政等国家机关组织,以方便国家或地方的管理,实现国家或次级地方的统治职能。 3、试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答:(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4、简述一国两制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答:一国两制” 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的政府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性质仍然是国家的地方政府,不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和地位,不能行使国家主权。“一国两制”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国两制”制度的实施,首先

必须保证国家的统一。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实行不同制度的地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是统一国家的不可分隔的一部分;其次,邓小平说 “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5、简述宪法中规定的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答:按照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对全国的行政领导权,包括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制定其它能够影响全国所有地方政府和居民的政策和措施,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 6、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中央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 (5)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6)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基本法以及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澳门原有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全国性法律除特别规定的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且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7)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8)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9)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10)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11)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 7、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也是国

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8、什么事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的体质是怎样的? 答: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它包括: (1)上级监督 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监督:通过撤销 下级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考核、奖惩 下级人员,指导、检查、督促 下级工作实施行政监督;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 撤销下级政府做出的错误的行政决定。(2)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监察监督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 国务院行政监察机构是国家监察部。 地方政府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接受所在政府和上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 9、我国国务院有哪些行政方式,其内容如何? 答:1参与立法2行政立法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4直接命令5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工作6审计和行政监察7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8专项拨款9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10垂直管理。 10、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地位? 答: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后香港、澳门回归,因历史原因,实行“一国两制”,即在中国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台湾由于内战原因未能统一,现为资本主义制度,回归后也适应“一国两制”,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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