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历史,从西方古代雅典,罗马的古代民主开始,从始到终都是围绕着司法,立法,行政而展开的历史。
古代的社会团体国家观念,到现代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的观念,无时不体现人民在追求主权或者说天赋人权的过程,人本来就享有为人之本性所追求的各种权利,人的权利是自然而然就拥有的或是上帝赐予的。进而,他们推行主权在民的原则,主权在民意味着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于管理国家的事务有同等的发言权。历史发展到今天,西方的代议制,使主权的所有权和使用用权分离,授权给人民选择出来的代表,进行归纳总结代表阶级团体的意识,并使用话事权,进而表达行使主权的行为。西方通过竞选出来的话事人,参加议会,如美国两院,进行议会讨论,行使主权设立国家法律政策形式影响国家重大事务。 法制在西方发展是比较完善的,从古代西方在处理一些国民事件中看,他们就根据已设立的法律条文,按规定定刑法。法治比人治更有优越性,法治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所发事件有规章依据,可以以根据而论。法治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是以法律制约专断权力。第二,无论是官吏还是平民,都同样受普通法院执行的普通法律的管辖。第三,公民个人的权利不是宪法的产物而是宪法所依赖的基础。可见法治就其本意而言,指的就是法律的统治取代人的统治,法律高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因此理论上,在法律条文面前人人都平等。 分权制衡,西方经过一系列变革,改革之后,在司法,立法,行政上形式一种循环,行政、司法“你管我,我管他,他管你”的循环。从理论或者法律上说最终权力要追溯到选民那里,整体他们好像是最有权力的,但作为个人他们又是最没有权力的。在此基础上达到了一定的,一切权利归于人民的意义。 虽然西方的政治制度有诸多不错的方面,但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一方规章管理一方地。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风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由此美国国家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法律,同样的犯罪事件在美国不同的州,会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因此,中国在法治落后于西方的时候,怎么去确定自己的法治,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上,具体问题还是要根据具体的国情进行分析。
近现代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说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独裁专制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归于失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总结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的执政党通常主导和独占国家权力,并为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谋取最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其他政党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由于不能直接参与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往往对执政党采取对立的态度和做法,为反对而反对,使其执政效果受到很大的牵制和影响。在当代国际政治舞台上,所谓“跛脚总统”、“跛脚内阁”屡见不鲜。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长期执政,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宪法明确赋予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两党制、多党制和议会制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实现形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选举方式实现政党轮流执政,以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有时为了选票也会考虑民众的意愿,但其本质是金钱政治,有钱人的游戏。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大代表来
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人民政协则按民族、界别、党派和人民团体,通过充分的民主协商推举产生委员。这种广泛的代表性,使我国的政治制度建构于坚实的社会基础之上,使中国特色民主具有西方民主不可比拟的真实性、包容性和广泛性。
一个曾经一穷二白、积贫积弱的国家,在中国共产党62年的执政过程中,起了翻天腹地的变化,取得的一切成就,归根到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要坚持走自己的路,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经验所决定的。中国不仅幅员广、人口多、底子薄、发展极不平衡,而且文化传统独特。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上会遇到像中国这样大的困难,我们也没有一个现成的民主模式可以模仿。另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也表明,与世界其他一些实行多党竞争的国家比较,我国坚持共产党领导具有制度上的比较优势。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制度的有效性,证明中国应当坚持走自己的路。
坚持走自己的路,注重中国特色、中国国情,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分析和判断政治文明的特殊性,绝不照抄照搬西方的模式,敢于并善于借鉴人类民主实践的一切优秀成果,从而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朱雨露 物流092 090408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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