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施工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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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坍塌事故。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 、模板和支撑、 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 、基 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者暂时建造(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 坍塌、崩塌意外;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造物 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崩塌等意外。
1.2 高处坠落事故。高度大于 2m 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 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者无防护设施施工。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 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到、失稳等意外;
1.3 火灾事故。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 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 (如: 漏电、 绝缘、 接地保护、 一机一闸) 不符合, 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1.4 物体打击事故。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 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1.5 人身伤害事故。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等爆破,因误操 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造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1.6 中毒事故。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 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者气体中毒危(wei)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暂时 存放或者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者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 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者疾病。
1.7 触电事故。 在高压线下、 沟边、 崖边、 河流边、 强风口处、 高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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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坡地段等设置办公区或者生活区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崩(坍)塌、 滑坡、倾倒等导致房倒屋塌,造成人员触电伤亡等意外。 1.8 塔吊事故
1.8.1 塔吊作业中蓦地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者 坠物,或者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1.8.2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崩塌。
1.8.3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 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1.8.4 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1.8.5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者路线发生严重漏电。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旦发生建造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指挥办公 室、各应急小组即告成立,本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与综合应急预案 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同,并且应注意与建造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时 协调沟通。
3. 现场力量调集及报告程序
预防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均同综 合应急预案。 4. 现场处置原则
4.1 现场处置工作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 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统一指挥、密切协同。
4.3 反应迅速、行动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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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严格控制事故扩大的基本原则。
5. 危(wei)险源监控
5.1 工程开工前催促建造施工单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 案,制定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5.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催促建造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 行现场危(wei)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5.3 加强现场巡视,催促建造施工单位对危(wei)险源进行辨识登记,掌握危 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4 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wei)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 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5 催促建造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5.6 催促建造施工单位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 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5.7 催促建造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 和外委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8 催促建造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6. 各类建造施工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1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1.1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6.1.2 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 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 5m 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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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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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者暂时建造堆放。 6.1.3 施工中严格控制建造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者其他物料在 楼层或者屋顶的堆放数量和分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 或者屋面断裂。
6.1.4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 造成土方坍塌。
6.1.5 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者支撑有折 断、走动等危(wei)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即将住手施工,撤出影 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6.2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架上嬉戏、打闹,严禁 酒后上岗和在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6.2.2 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 ,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 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 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 格有效,方可使用。
6.2.3 凡在距地 2m 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 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6.2.4 使用的吊装设备应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 限位、制动装置、 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吊钩要有防脱钩装置。 6.2.5 脚手架外侧边缘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 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 或者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进行较为详细的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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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 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6.3 火灾事故预防监控
6.3.1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建 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各项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6.3.2 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方案,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各项操作规程。
6.3.3 每日对工程场地进行安全巡检。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 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立专门仓库或者存储点,并有专人管理。
6.3.4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吸烟现象,严格对明火作业进行安全把关,施 工前必须履行危(wei)险作业审批并设专人监护。 6.3.5 作业现象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3.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4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4.1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 否失效,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6.4.2 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3 机械操作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 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6.4.4 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者调整等作业。 6.4.5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者超载、带病运转 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住手其使用。禁止操作带故障设备。 6.5 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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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地下封闭作业环境施工时, 要先进行毒气检测, 并配备通风设施。 6.5.2 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6.5.3 食堂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工人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 员持健康证上岗。 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6.6 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6.1 电工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到暂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 由专职电工完成,非电气专业人员不许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者维修。 6.6.2 建立暂时用电检查制度,按暂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路线 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6.6.3 检查和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 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6.6.4 暂时配电路线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架设。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 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 遮拦或者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者钢架触及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 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6.6.5 施工现场暂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6.6.6 综合采用 TN-S 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 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6.6.7 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6.6.8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6.9 坚持暂时用电审批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6.7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7.1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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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 的安装。
6.7.2 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 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6.7.3 安装时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 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6.7.4 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 身与建造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者重 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 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6.7.5 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 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分量限制器、幅度限制 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7.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 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 置并确认正常。 (2)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分量的 物件;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者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 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者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 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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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吊运中吊索滑移而造成物料散落; (5)两台塔式起重机起吊物体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当不能满 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 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 装置悬挂; (7)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 小车及平衡配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6.7.7 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安装、顶升、拆除 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建造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作业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工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 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崩塌。安装完毕后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在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6.7.8 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许违章作业,严格 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6.7.9 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部件和 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6.7.10 严禁擅自拆除限位保险装置或者人为造成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7. 各类建造施工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7.1 坍塌事故处置措施
7.1.1 技术组人员即将到达现场, 首先查明险情, 确定是否还有危(wei)险源。 如基坑边坡是否有继续坍塌的危(wei)险;人员伤亡情况等。与应急救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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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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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后,现场组织实施。迅速将伤员运离危(wei)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7.1.2 项目经理即将拨打 120 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 点、严重程度、现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1.3 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挖掘被 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wei)险区。 7.1.4 现场救援。
7.1.5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 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7.1.6 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 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7.1.7 加强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运走边坡弃土、材料、机械设备 等重物; 加强基坑支护, 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 削去部份坡体, 减小边坡坡度。
7.2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7.2.1 迅速将伤员运离危(wei)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7.2.2 项目经理即将拨打 120 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 点、严重程度、现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即将向应急 救援指挥部报告。
7.2.3 技术组人员即将到达现场, 首先查明险情, 确定是否还有危(wei)险源。 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 报,经总指挥汇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7.2.4 按综合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
7.2.5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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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7.3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7.3.1 迅速将伤员运离危(wei)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 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者用水洒扑灭火焰。
7.3.2 项目经理即将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即将 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以便领导了解和指挥扑救火灾事故。
7.3.3 技术组人员即将到达现场,首先查明险情,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 商定初步救援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先救人、后灭火;救人 重于救火;先重点后普通”的灭火战术原则进行扑救。要首先派人及时 切断施工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wei)险 和重要物资。
7.3.4 当火势较大,应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请求消防队增援。当专业消 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 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现场应急机构要听从消防队的 指挥,协助消防员,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7.3.5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 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7.3.6 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到扑救完毕后,应急指挥部要派人保护 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的调查。 7.4 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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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并
7.4.1 项目经理即将向卫生防疫部门( 120)电话求援。讲清中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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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
7.4.2 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食堂剩余食物,如有呕吐物,应利用干净塑 料袋等容器封存,供卫生防疫部门化验。
7.4.3 技术组人员即将到达现场,首先了解和掌握疫情,与应急救援相 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指挥 批准后,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封存事故现场,获取中毒食品的化 验样品。
7.4.4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中毒员的征状、中毒前 所吃食物等第一手资料。
7.4.5 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后,指挥部即指令善后人员做好与当 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7.4.6 对中毒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认真填写事故 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报告,并报告有关上级机关。 7.5 触电事故处置措施
7.5.1 迅速使伤员运离危(wei)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者插座,可立 即拉开电源开关或者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如无法即将切断电源可 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 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当电线 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者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 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或者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严禁 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应即将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有条件的现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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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严禁现场任何人员挨近或者使用非 专用工具接触触电者。 (3)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 来造成二次伤害。
7.5.2 项目经理即将拨打 120 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 点、严重程度、现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即将向应急 救援指挥部报告。
7.5.3 技术组人员即将到达现场, 首先查明险情, 确定是否还有危(wei)险源。 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现场组织实施,并向应急总指 挥、副总指挥汇报。 7.5.4 按综合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
7.5.5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 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7.6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处置措施
7.6.1 发生起重伤害(塔吊)事故,技术组负责人即将到达现场,首先 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wei)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 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崩塌的危(wei)险;人员伤亡情况等。与应急救 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总 指挥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7.6.2 现场保卫组织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并进行警戒不许闲人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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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工地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电路,确定已切断有危(wei)险的低压电气路线
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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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现场抢救组在排除继续崩塌或者触电危(wei)险的情况下,迅速将伤员运 离危(wei)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7.6.5 项目经理即将拨打 120 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事故地 点、严重程度、现场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6.6 现场简单急救。
7.6.7 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 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7.6.8 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进行指导。
8. 本专项预案由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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