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P-U8R10出纳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一、 初始数据录入
以出纳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初始设置】-【初始数据录入】,录入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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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账务处理系统中已经录入了年初余额,在出纳系统中可以把数据同步进来而无需重复录入,点击【执行】菜单的“从账务取科目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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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日常制单(现金收/付款单、银行收/付款单)
现金收付——现金收款、现金付款;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收款、银行存款付款
(一) 制单、审核、记账 1. 制单
以现金收款单为例,以出纳角色登录系统,点击【现金收付】-【现金收款】,打开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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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具栏点击【新单】,最后点击【保存】
2. 审核
以会计主管角色登录,对单据进行审核。打开登记簿,在【未审核】页签,选择单据,点击工具栏【审核】
选择单据范围后,点击【开始】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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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记账
记账与审核操作类似,以出纳角色登录,在登记簿【已审核】页签,选择已审核单据后,点击【记账】。
(二) 生成凭证
收付款单审核或记账后,即可生成凭证到账务处理系统。 以银行存款付款单为例,制单后进行审核、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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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成凭证
审核后,在登记簿【已审核已记账_未制凭证】页签,选择单据,点击【文件】菜单的【制作凭证】。
在“生成凭证”对话框选择单据范围,勾选“批量生成凭证”选项,点【开始】,凭证类型选择“记账”,点【确定】即可生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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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改凭证
打开账务处理系统的“凭证处理”,在【未审核】页签找到这张凭证,打开凭证进行修改,补充上对方科目。
(三) 销审、反记账单据
如果修改已审核或已记账的单据,则需要先进行销审或反记账操作,使单据处于未审核状态后才能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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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记账
以出纳角色登录系统,在单据登记簿【已记账】页签,选择单据,点击【执行】菜单的【反记账】。
2. 3. 销审
以会计主管身份登录系统,在单据登记簿【已审核】页签,双击打开单据,点击工具栏【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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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据已经生成过凭证,则会出现提示。点击【是】,则在销审单据的同时,会删除相应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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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五) 删除单据
单据必须处于未审核状态,先作废,再删除。
以出纳角色登录系统,在单据登记簿【未审核】页签打开单据,点击工具栏【作废】。
点击工具栏【删除】
如果作废后要恢复为正常单据,需以会计主管角色登录系统,打开作废单据,点击工具栏【还原】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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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四、 与账务处理系统对账
实现出纳系统与账务处理系统间现金、银行类科目余额的对账。 以出纳角色登录系统,点击【结账处理】的【现金银行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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