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 至下午18:00,其中12:00 至13:00 为午餐
时间(用餐时长为1个小时,时间不作统一规定)。 2.打卡签到:
2)员工上班应亲自打卡(钉钉)签到。不得代打卡代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3)因请假而未签到上班者,于返回公司工作时进行签到。 4)上班时间内因事假或者普通伤病假而提前下班者,于离开公司时应签退。
5)因公差不能到公司签到上班者(或签退下班者),应提前钉钉提交出差/外出申请至人
事部备案,并于到达公司时进行签到;
6)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前钉钉备案,则须报备至直属领导,并经由部门主管批准后,
方可实施,并需于次日上班补提交钉钉假期申请流程;
7)若员工漏打卡,经部门领导确认当天在岗工作,于漏打卡次日之内,钉钉提交补打卡
审批至人事部,每月有两次补打卡机会,超过两次以上按请假半天处理;
8)若钉钉考勤系统内没有员工打卡记录且没有任何形式的请假/工作记录时,按旷工处
理。
9)每周一钉钉系统会推送上周考勤情况,异常考勤需及时核对,
逾期不补。
10)若有特殊原因导致加班(非工作日加班),需通过钉钉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可认定
加班,酌情调休,其余情况需须报人事部、总经办审批。 3.假期种类
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据当年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公告而调整)。
1)公司规定的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产假、哺乳假、陪产假)、
丧假、工伤假、倒休、其他公假期。
2)实习期、试用期、顾问、兼职、劳务等不构成劳动关系的相关员工不享受带薪假期(法
定假日除外)。 4.考勤种类定义
1)考勤异常: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旷工;
2)迟到:因个人原因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达公司上班; 3)早退:因个人原因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公司;
4)旷工:无故缺勤3 小时(含)以上,未请假或未准假而擅自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
5)请假:可细分为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倒休、公假(产检、哺
乳假等)几种假期类别;
6)病假:申请病假需要持有“医院开具的假条”或者“本人病假当日的挂号凭证及缴费、
化验凭据等资料”确认病假。两种方式选择其一均可。
7)倒休:最小倒休单位为0.5 天,超过0.5 天不足1 天按1 天计算。请钉钉提交审
批-假期申请,并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倒休可抵消事假、病假。
8)外勤: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外出办事(本市内外出)而离开公司
的,视为外勤。外出时
要钉钉提交审批-外出,并由上级领导同意确认;
9)出差: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到属地之外的其他省市工作的,视为出差。需出差前钉
钉提交审批-出差申请;
10)加班: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审批同意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11)考勤周期:考勤周期为整月,公司实行发薪制,每月10日为发薪日,遇节假日、
周末提前或顺延。 5.考勤异常处理规定
1)员工休假、外出、出差、考勤异常等申请均需严格执行公司审批流程;
2)因公务长期上下班不能到公司记录考勤,需事先报人事行政部,经人事行政部上报公
司总经办审批后,不产生考勤异常;
3)在当月计薪周期结束前未完成考勤审批的,将按照考勤异常扣薪处理;
4)1.迟到——指执行工作时间(10:00-18:00 点)的员工无故在规定的上班时间
之后到达公司的情况;
5)2.早退——指执行工作时间(10:00-18:00 点)的员工无故在规定的下班时间
之前离开公司;
3.处理方法: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当日薪资100元。(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后执行扣款)
6)迟到或早退3 小时以上均视为事假0.5 天,超过3日视为请假1 天。
未打卡:超过2 次以上,超出部分按事假0.5天计算。 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a)员工未办任何请假手续或未经公司批准当天未上班视为旷工;
b)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不上班的;
c)如特殊情况当日未能请假,假后第一个周一未补办请假手续,也视为旷工。
d)上班时间内,未经许可及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场所者超过1小时,亦为旷工。
2)旷工处理
a)旷工期间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按公司的奖惩制度处理; b)旷工扣除日薪及当日补助。
c)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个工作日,视为严重违纪,
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特殊事项:
本公司以下几类人员(以下统称“特别工作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系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考核标准,故不适用前述考勤管理制度。
a)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b)其他经过审批的特殊情况。 二、假期政策
1.法定公共假期(详见国家每年发布的假期管理政策) 2.年休假规定及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年休假规定;
a)年休假只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b)员工入职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
员工入职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 天;
3.年休假可分次休毕,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但不可跨年度使用。员工及部门领导应合
理安排好休假时间,避免同一部门员工集中使用;
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休假原则
1.公司可根据工作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员工年休假;
2.员工根据工作安排并经上级领导同意,严格执行公司审批流程后方可休假;
3.员工请三天以上的年假需至少提前十天申请(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员工不得在公司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申请年假。 四、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不能上班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持本人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的
假条、挂号条、诊断处方、医药费收据、休假申请单等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批准后可按病假处理。突发病症需在就近医院就诊时,假条需盖有急诊章。
赴外地休假或出差的员工生病,持乡以上医院的诊断及病假相关证明,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批准后可按病假处理。
2.每季度超过部分按照医疗期规定执行。
3.病假及医疗期间在6 个月以内,病假期间薪资按照薪资的60%发放。
4.病假薪资扣除各项保险后低于各市最低薪资60%的,按各市最低薪资的60%支付。
5.公司有权对病假单及病假单附件(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的假条、挂号条、诊断处方、医
药费收据)等有关事项向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查,可要求病假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复查,复查时间按带薪薪资执行。
6.员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所得的薪资、福利等,公司将视为严重违纪,并可解除劳动
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五、事假
1.在无年休假、可用加班倒休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20 天。
2.事假薪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薪资、补助、奖金等,凡未经批准的事假,均作旷工处
理。
3.事假必需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通过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的应设法于
事假当日通知部门负责人,在销假起一日内补申请。 六、婚假
1.在本公司试用期满后工作期间,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方可享受
婚假(登记时间需在入职日期之后)。
2.婚假需提前2周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执结婚证申请婚假,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可享受国家规定婚假10个自然日。婚假
应在登记结婚的1 年(自然年度)之内使用,如果未休视为自动放弃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婚假需连续一次性使用,其中包含公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七、产假
1.女员工有义务在得知怀孕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人事行政部及直属上级领导,以便公司提
前做好部门工作安排。
1)员工休产假前需提供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复印
件公司存档。
2)女员工生育或怀孕流产的可休产假。
3)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根据医生建议给予15
至30 自然日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 天的产假。 4)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128 个自然日;难产凭医院证明另外增
加产假15 个自然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个自然日。
5)怀孕女员工依照医院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按出
勤对待,但需提供医院
相关证明。
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产前检查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产假期间的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哺乳假
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每天增加哺乳时间1 小时。当日不休,自行作废。
八、陪产假
1.符合国家规定男性员工配偶生产的,给予15 个自然日假期;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2.陪产假必需在配偶生产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不得延迟、拆分使用。休假后,需将医
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并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作为休假审批依据。
3.陪产假期间的薪资:员工享受陪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其他补贴100%扣除。
4.所有生育假(产假、哺乳假、陪产假)均不得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并
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自行调整。 九、丧假
1.员工办理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同父母之兄
弟姐妹或依靠员工本人供养的养父母)死亡丧事时给予丧假。 2.丧假期限为三天,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3.丧假期间的薪资:员工享受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其他补
贴100%扣除。
十、工伤
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有关工伤认定
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假。
2.有关工伤假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发生工伤后要在24 小时内通知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十一、休假审批及规定
1.员工申请3 天以内的假期均需提前3 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除临时性工作安排;3 天以
上的假期需要提前5 个工作日申请,除临时性工作安排; 2.请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需安排职务代理人。一位员工至多担任一人的职务代理人。同
事需要保持电话畅通确保紧急情况可联系到本人。 3.审批流:
1)各级员工请假1天以内(含)
请假:直属上级审批---人事部登记审批; 2)各级员工请假1天以上(不含)
请假:直属上级审批---需人事部登记审批---总经理(助理)审批; 3)各级别员工出差:
出差:需直属上级审批------总经理(助理)审批---人事部审批存档;
4.请假以1 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5.半天假:工作时间为AM10:00-12:00,PM13:00-18:00,如需请半天假期,则需于
工作时间内工作4个小时,以14:00为分界点。
6.紧急申请:因患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于当日通过钉钉、微信、邮
件或书面等提出紧急申请(注意:紧急申请行为必需获得钉钉、
微信、邮件或书面等形式的有效确认,如领导未能及时确认,上班后1 日内可后续追认)。
7.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规定上班,或者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8.请假前应将当前工作进行交接,同时留下紧急通知的联系电话或可通知到本人的联系方
式。
十二、考勤资料归档
员工各类假单(病例复印件和病假单原件、结婚证等复印件)装订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本制度自XXX年X月X日起公布实施,以往与之相悖之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XXXXX公司 20XXX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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