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品牌事业合伙人协议
甲方:广东饮料品牌有限公司乙方:
开户行: 账号: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企业机构吸纳乙方作为事业合伙人。甲方企业机构权益及事业合伙人吸纳条件与其权益做如下约定:
一、甲方企业机构吸纳乙方作为事业合伙人,事业合伙范围为由乙方提供广东饮料品牌有限公司(XXX品牌)品牌产品的品牌策划设计方案含产品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物料设计、文化宣传物料设计。以下皆简称“品牌设计”; 二、合作方式
1、订立正式合伙人协议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品牌设计。 2、如甲方在按照乙方品牌设计进行产品研发时,需要乙方协助修改,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
三、合作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品牌设计,在交付时候提供所有设计相关原始文档,且该文档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品牌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设计保密原则,不得向非甲乙方外第三方泄露。且自身不可以用于商业化用途(包括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如有违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乙方作为事业合伙人在甲方拥有其项目管理权期间持有10%比例的该项目经营纯利润收益权,乙方所获得的利润分配涉及需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自行承担; 五、事业合伙人项目范围内的年度结算报表甲方应真实、有效的向乙方公开; 六、乙方所获得的利润收益按照财务年度结算时间为准,经双方确定签字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七、协议执行:
1、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相应的运营费用: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每月 ,具体执行日期为每月的1日。
2、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月运营费用: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八、违约责任:
1、 双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共同规定设计工作,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内
容时,必须经过对方书面同意。
2、在乙方如期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协议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
用。否则,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赔偿应付未付款额的5‰滞纳金。
3、双方协议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提交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稿件等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广东饮料品牌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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