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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22-08-04 来源:步旅网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3 术语和定义

3.1 绿化工程 :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含养护作业)、土方

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3.2 种植土 :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

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

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

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

埋的措施。

3.11 修剪 :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

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

发。

3.14 分枝点高: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 树池透气护栅 :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

筑物。

3.16 鱼鳞穴 :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

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 浸穴 : 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 成活率: 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 非植树季节植树: 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3.20 软容器囤苗: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

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3.21整理绿化用地: 对施工范围内不利于植物牛民的杂草、垃圾、渣土等

进行清理,30cm以内的地坪整理。

3.22古树保护: 对占树进行支撑、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古树

的正常生长。

4. 1施工前准备

1、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答疑。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和项日管理机构,确定工程项日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根据工程性质配备各专业有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牛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定点放线的依据。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记录表见附录八。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非正常种植季节绿化种植、大树移植等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5 植物材料和种子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 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 露地栽培花卉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 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为 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2、 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 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 、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5.1.3 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1.4 草块及草卷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5.2 种子

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 85 % 以上。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表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树高 150 150~250 250~400 400以上 土球直径 40~50 70~80 80~100 140以上 种植穴深度 50~60 80~90 90~110 120以上 种植穴直径 80~90 100~110 120~130 180以上 表3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胸径 种植穴深 种植穴直 胸径 度 2~3 3~4 4~5

表4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冠径 200 100

表5 竹类种植穴规格 单位:cm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大于盘根或土球直径40~60 种植穴深度 70~90 60~70 种植穴直径 90~110 70~90 30~40 40~50 50~60 径 40~60 60~70 70~80 5~6 6~8 8~10 种植穴深 种植穴直度 60~70 70~80 80~90 径 80~90 90~100 100~110 大于盘根或土球厚度20~40

6 篱类种植槽规格 单位:cm 种植高度 30~50 50~80 100~120 120~150

单行 30×40 40×40 50×50 60×60 双行 40×60 40×60 50×70 60×80 7.4 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7.5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9.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9.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2、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3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2.8 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10 树木种植

10.1 在北京地区树木种植应以春季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季落叶后种植。

10.2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 、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3、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加支撑立柱,同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4 、种植深度一般乔灌木应与原种植线持平,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土痕栽深5 cm ~10cm,常绿树栽植时土球应略高于地面5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 cm;树木种植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

5、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l/2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6 、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须踏实穴底松土,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烂包装物。

7 、种植植篱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8、 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匀搭配。

9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10.4 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 15 cm~20 cm的灌水围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2 、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支撑物应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 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3、 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4 、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10.5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栅。

10.7 生长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 、苗木必须提前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 、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腋芽。

4 、夏季可采取遮荫、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等措施,减少水分蒸发;冬季可采取树干缠草绳等保温、保湿措施,防风防寒。

5、 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类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 6 、以阴雨天或傍晚时栽植为宜。

11 大树移植(不包含古树)

11.1 移植干径在20 cm以上的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11.2 大树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1、 移植大树上岗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经园林部门培训合格的高级工。

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3 、对需要移植的树木,应根据有关规定办好所有权的转移及必要的手续,并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要与交通、市政、公用、电讯等有关部门配合排除施工障碍,并办理必要手续。

4、 选定移植树木后,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记,标明树木的朝阳面,同时建立树木卡片,内容包括:树木编号、树木品种、规格(高度、分枝点、干径、冠幅)、树龄、生长状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的地点。如需要还可保留照片或录像。

5 、当需移植大树时,宜在移植前1年~2年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6、 移植的大树应是无病虫害、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具有较好的观赏性、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有起重及运输机械能达移植树木的现场条件。

11.3 大树移植应遵循下列规定:

1 、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落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干径为20 cm ~25cm,采用土球移植,土球直径1.5 m ~1.8 m;干径为26 cm ~40 cm应采用土台移植,土台边长1.8 m ~3 m。一般土球、大木箱规格为干径的8倍~10倍,土球高度一般为土球直径的4/5左右。

2、 休眠期移植落叶树,裸根移植应带护心土。根系直径为干径的8倍~10倍。

3、 带土球(土台)移植的大树,定植后可剪去移植过程中的折断枝;裸根移植应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条的1/2~2/3。

4 、常绿树修剪时应留1cm~2 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修剪时剪口必须平滑,截面尽量缩小,修剪2cm以上的枝条,剪后及时涂防腐剂。

5 、珍贵树种和生长季移植大树,树干应采取包裹措施。并符合10.1条的规定

6 、挖掘过程根系应全部切断,切口要平滑不得劈裂。带土球移植,必须保

证土球完好,并且封底。裸根移植根系掘出后应喷保湿剂或蘸泥浆,用湿草包裹等,应保持根部湿润。

7、 挖掘、吊装、运输中应对树干、枝条、根系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劈裂。 8、 大树的装卸和运输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车辆,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 9 、种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10 、种植穴大小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 cm~80 cm,深度增加20 cm~30 cm。挖出的弃土要运走,将种植土和腐植土置于坑的附近待用。

11、 种植裸根树木根系必须舒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一定要平滑。有条件的可施入生根剂。种植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取出包装物,如土球松散,腰绳以下部分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则应解开取出。

12、 种植时的回填土,应种植土加腐植土混合使用,其比例为7:3。肥土必须充分腐熟,混合均匀。

13、 种植的深浅应与原土痕平,常绿树应略高于地面5 cm左右,种植时要栽正扶直。

14 、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牢固支撑,分层夯实,防止树身摇动。 15 、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抹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搭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16、 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验收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7的规定。

12 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

12.1 根据草坪及草本地被建植的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的不同及经济实力等因素,因地制宜选用不同草种和草本地被植物,种类应多样化。

12.2 草坪建植可选择播种、分栽、铺砌草块、草卷等方法;草本地被建植可选择播种和分栽的方法。 12.3 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 暖季型草坪播种宜在5月~6月;冷季型草坪播种宜在3月~4月或8月~9

月;二月兰播种宜在4~5月或8~9月;崂峪苔草播种宜在4月~5月;白三叶播种宜在4月~5月或8月~9月。

12.3.2 选择优良合格种籽,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12.3.3 播种时,先把土地整平,大面积草坪应留0.3 %~0.5 %的坡度,再将表土疏松,镇压后播种,然后耙平,使种子和土壤混合,再过磙压实。 12.3.4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 cm ~10 cm,保持湿度。

12.3.5 坡地和大面积草坪建植可采用喷播法。

12.3.6 草坪混播草种组合应符合性状互补的原则,重点依据成坪速度、生长速度、抗病性、耐荫性、绿色期等指标进行组合。不同草种或草种间不同品种可以混播。

13 花卉种植 13.2 种植要求

1、 地栽花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2、 栽种带花的一、二年生花卉、球根和宿根花卉应使用容器苗。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宜在傍晚栽植。

3、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带土球苗,应提前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4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覆盖住地面为宜。

5 、种植深度应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6 、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种植槽或将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根部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8规定。

表8 水生花卉最适深度 类别 沿生类 挺水类 浮水类 代表种类 菖蒲、千屈菜 荷、宽叶香蒲 芡实、睡莲 最适水深(cm) 备注 0.5~10 100以内 50~300 千屈菜可盆栽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13.3 种植顺序要求

1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2、 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3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4、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应按前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5 、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6、 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得混淆(特殊设计除外)。

14 屋顶绿化

14.1 屋顶绿化必须根据屋顶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

14.2 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4.3 必须采用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须依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变化。最低厚度不得小于35cm。

14.4 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乔木不宜使用。 14.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浮萍、风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 14.6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14.7 参照《北京地区城市屋顶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15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

15.1 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厚度必须在3 m以上。

16 垂直绿化

16.1 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16.2 垂直绿化宜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20 m处加设种植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

16.3 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种类,多形式地进行选择和种植。

16.4 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材料栽植时,必须做牵引和固定处理。

16.5 高度为3m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光滑外立面进行垂直绿化时,必须加设载体。

19 工程验收

19.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9.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19.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19.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19.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19.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19.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19.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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