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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11-08-12

2023-07-31 来源:步旅网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会议提名高传义先生、李铁民先生、王人风先生、杨士彪先生、曹坚先生、吕广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雷祖华先生、黎晓宽先生、高世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此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对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高传义先生、李铁民先生、王人风先生、杨士彪先生、曹坚先生、吕广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雷祖华先生、黎晓宽先生、高世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刘思芬 王琴 李大明

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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