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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凭证

2023-08-23 来源:步旅网
参 保 凭 证

凭证号: 北京市

区/县 制表日期年

日第号

基 本 信 息姓名参保人户籍所在地户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参 保 信 息医疗保障类型起:止:(小写¥)(大写)经 办 机 构 信 息办理机构名称联系人 (盖章)电话年年月月参保地**起:待遇享受起止时间止:年年月月公民身份号码医疗保障编号*户籍类型参保时间个人账户余额*尚未将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唯一身份识别码的

统筹地区填写医疗保险编号。** 填写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名称。此表由参保人员转出地经办机构提供

注 意 事 项 1、本凭证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是参保的权益记录,以及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本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用于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第二联由原参保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存档备查;第三联由参保人员自己留存。 3、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有接收单位的,将此凭证交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接续手续。4、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5、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出具此凭证的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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