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约见。二、约见前的准备:询问大概案情以便于分析法律关系。
三、倾听。四、判断。五、建议:给出中肯建议,最终由当事人决定
六、接案。七、办手续。八、收费。九、差旅费。 第二节调查取证
一、会见纠纷涉及的所有人物:以便于了解真实案情。 二、适当寒暄:以便切入正题、了解对方。 三、在倾听中寻求捕捉。 四、证明材料:
1、一定要体现为证人自己意愿表示,律师只指导格式。 2、格式:证人基本情况,保证真实负责,叙述事实(时间地点人物),签名时间。 五、调查笔录
征得被调查人同意,被调查人保证真实,签字按印(最好不做) 六、录音录像:必须有征得证人同意的体现 七、提出出庭的要求 八、单位证明
证据得到的复印件要单位盖章并书写与原件一致,如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书写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九、书证物证
律师不收原件、复印单位书证应在复印件上书写:该复印件复印于本单位档案,经核对无误。并由核对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取证,应体现证人自愿。
十一、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十二、考察纠纷发生地点 进行客观的自我判断 十三、绝不伪造证据
第三节撰写民事起诉状和立案 一、查清基本事实 二、查清当事人底细 三、确定法律关系
2011年2月28日《民事案件案由》 四、确定诉讼请求 五、诉讼时效 六、明确管辖法院 七、起诉状基本格式 简单阐述,不必详细写明 八、立案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九、财产保全
第四节被告律师的应诉代理 一、研究起诉状 1、看标题判断诉讼实体 2、看主体 3、看案由
4、看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
5、看原告描述的事实、提起诉讼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6、看立案法院,看管辖 7、看落款时间,是否超诉讼时效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 三、判断诉讼的未来
官司的影响原因:事实、证据、律师能否将理讲出、法官、社会大背景。
四、提出合理建议 五、办理委托手续 六、深入研究
主体、法律关系、案由、诉讼请求 七、确定答辩思路 1、驳回起诉 民诉119条:
原告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民诉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民诉124条:9种情况 2、驳回诉讼请求
全部驳回诉讼请求或部分驳回诉讼请求a、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b、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c、当事人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侵权纠纷,不够成侵权,答辩不承担民事责任,希望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构成侵权受害人有过错则答辩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只承担部分责任,如被告应承担,则应该答辩承担方式,赔偿项目和数额。
合同纠纷,先考虑答辩合同是否成立,再看合同是否有效,再看是否违约,最后是赔偿数额。
八、撰写答辩状(答辩状按原告人数) 1、答辩人基本情况
2、答辩人针对原告起诉答辩人(案由)一案,答辩如下。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态度。
3、阐明答辩人的观点,简明扼要的提出自己的主要观点,并作简明阐释。答辩状就是代理词的提纲或者说内容提要。 九、需要考虑的其他问题 1、是否申请追加当事人 2、是否提起反诉 3、是否提管辖异议
级别管辖:以经济标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级别管辖的司法解释。 地域管辖
第五节民事案件律师的庭前准备 一、了解法官:
立案后由立案庭转到审判庭,注意申请回避,上网查阅该法官的同类案件判决书,看判决理由,了解其态度。 二、研究答辩状
立案后答辩期结束后问询法官答辩状,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答辩状。从被告立场考虑,做到知己知彼。 三、进一步调查取证、追求真相 四、大事记
在事实了解的基础上,按时间或事件的发展顺序把本案所涉及的事实罗列出来,还原真相,并需要标明支持该事实的证据。 五、证据的归纳整理
法庭举证顺序,证据顺序,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并做简要的说明,律师可以编写《举证说明》:举证顺序、证据证明内容、反驳对方质疑的基本观点。
六、申请调查取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申请条件:国家有关部分必须法院调取、涉及两密一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申请书于答辩届满前七日提交法院,法院取得证据之后,律师应当及时前往复印。 七、申请证据保全
法院证据保全时律师应该与当事人一同到场,如不妥应及时提出建议。
八、鉴定与重新鉴定
对于立案前的鉴定要核实,最好在立案后委托人民法院鉴定,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如果找出资格程序结果等原因可申请重新鉴定。
九、举证和证据交换
提交的延长举证期申请书,如不获批准,应当让法官将申请书入卷,以便于一审开庭前或审理时提出新证据。证据数目应按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提交证据最好问下对方当事人是否提交,以便于同时获得对方证据。可约对方同时到法院,私下相互交换证据。法院主持的证据交换,只需要简单表态,具体到法庭调查中阐明。组织交换证据一般不超过两次,有例外。 十、研究对方证据
有异议的证据,提出不予认可的理由。该认可的要认可。 十一、法理分析
寻找法律《国家法律数据库》《北大信息网》 十二、列出基本观点
案件的争议点: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问题上准备自己的观点,不要实现写代理词,可以写提纲并列出主要观点和支持的主要理由。
十三、安排证人出庭
识别真是证人,安排关键证人即可,告知证人点到为止,勿多说。
十四、出庭准备
1、和当事人联系,提醒带好身份证和证据原件,通知证人到场。 2、检查出庭函和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交法庭。注意特别授权。 3、仔细阅读起诉状和答辩状,看是否存在新的问题。 4、整理证据目录和质询意见,证据的质询意见提前写好。 5、再审视辩论观点。
6、问当事人对调节的态度,并为之准备方案。 第六节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 一、准时出庭
核实开庭时间,联系法官你和书记员安顿证人,提醒证人不能再听审。
二、核对当事人
告诉当事人按照起诉状念即可,询问当事人是否委托律师,律师需要简单报告本人姓名和律所名字,陈述委托代理权限,出示律师证。如果当事人没有到庭,查看法官的送达回证是否合法。 三、回避 四、明确争议焦点
法庭调查:原告律师宣读起诉状,被告方律师相互核对是否有异。改变诉讼请求、反诉在举证期届满前。事前准备答辩状,至迟在庭审中应提交给法院,发现有其他观点应及时补充并提醒书记员记录。对方如提交答辩状,应仔细核对,如有异,仔细思考应对方案。法官归纳,聆听法官归纳是否正确,如未归纳自己的观点,应及时提出自己的补充意见,要求法庭予以调查。 五举证和质证。
依据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将证据按顺序分类,以便及时提交并标明我方观点。具体说道每份证据应注意证据种类、来源、证明对象、证据内容(依据证据内容再次说明证明对象)。主要依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进行辩论。对方律师的质疑后应记录下质疑并予以反驳,需围绕证据进行,勿将法庭辩论提前。
六、询问证人
证方律师明确证人的姓名,证人欲证明的事实,请求法庭传证人出庭,证人出庭作证,提问引导出庭发言作证,证人律师应记录证人的发言,看是否有遗漏,如有应及时补充提问。 质证方律师主要观察证人陈述是否客观,如发现证人有猜测、推断评论性语言,律师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法庭制止;并注意证方律师的提问是否具有诱导性,并注意证人的合法和合格性,特别注意不能出庭的证人的不能出庭原因,合法才可,且需法庭同意,否则则不予许可作证。
七、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偷录证据是否侵害己方当事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被剪辑等。
电子数据:在提交法院必须打印到纸上,又和书证有类似,要考虑原始存储中的记录是否被修改。 八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鉴定意见:无异议则无出庭的必要。有异议,鉴定人出庭的目的是解释鉴定意见,让法庭采纳自己的鉴定意见。举证方要求鉴定人对自己的鉴定资格予以说明,然后围绕鉴定材料和鉴定依据以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和鉴定过程予以发问,且可以经法院同意,要求鉴定人就发问出具书面答复。
勘验笔录:质证律师要提交证据证明勘验笔录的错误所在。 九新证据
举证方:新证据确实在举证期结束后开庭前发现,律师应讲清楚为新证据,应做如下发言:“下面原告有一份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证据是在开庭前一天才发现的,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
据,开庭前没有来得及向法庭提交。现向法庭提交,请法庭允许。”质证方:如果对方新证据的理由不充分,应提出异议,指出不是新证据是逾期提供的证据,我方不同意质证的,人民法院不能组织质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仍需质证,可要求法庭休庭,给当爱人合理的起先准备或举证。 十、提问
循序渐进,不要直接切入重点问题 十一、法庭辩论
法官在法庭调查后会总结辩论范围,律师要注意法官的总结观点是否正确。
第一轮: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既立由破,以立为主。发表自己的观点。试图说服法官。
第二轮:破中有立,以破为主。注意简洁有力。 十二、最后陈述
原告的的最后陈述为:依据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原告认为原告的主张是成立的,希望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或简化为:希望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 十三、法庭调解
注意提高诉讼请求,以保留空间,调解书在签收后生效。 十四、开庭之后
律师应校正庭审笔录,主要看关键作用的陈述是否记全。当事人要在每张庭审笔录和修改处签字。事前准备好代理词,了解对方观点修改后补充上交代理词。 第七节上诉案件律师的代理 一、研究判决、裁定书
研究法官认定的事实、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是否正确。注意让当事人提供全部的案卷,包括一审律师的代理词,仔细阅读后询问当事人。 二、提出意见
考虑是否上诉、值得上诉,客观阐述。 三、开辟新思路
抛弃一审思路和代理意见,另辟新路。 四、撰写上诉状
二审不是围绕案件整体审理,而是围绕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来进行的,上诉请求为二审审理范围。
上诉状中必要共同上诉人的列称,上诉请求中撤销原判中的第几条,希望的判决是什么。
事实和理由,应从事实和法律中讲出自己的理由。写好诉状与当事人沟通,叮嘱当事人不要修改。牢记上诉期,知道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判决书和裁决书的日期。上诉状交原审法院并在规定时间缴费。 五、撰写答辩状
被上诉人的律师只需为法庭驳回上诉人的上诉提供充分的理由。如果一审却有明显的错误,寻找其他出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不要急于写答辩状,可以在开庭前做好答辩状。 六、二审开庭
二审案件可能不开庭审理,或径行判决裁决,应及时和二审法官取得联系,了解对方的代理意见,以便补充代理意见。注意对方已提交的证据的复印。新证据在二审庭审前提供,二审中的注意事项和一审大致一致。 七、二审判决和申请再审
清楚实质,决定申诉和再审。再审请求应明确撤销原判,并中止原审裁判的执行。在事实和理由,应首先标明对原审裁判不服,申请再审的理由要紧扣《民事诉讼法200条的十三点》 如果是调解结案的,理由只能是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和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申请再审原则上为原审法院,如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是公民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如原审法院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律师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如果再被驳回可以上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科要求抗诉,如果抗诉申请再次被驳回,那只能信访。再审申请书应递交到上级法院的立案庭。
再审立案后会合议庭会组织一次听证会。 第八节民事执行的律师代理合同 一、签订执行代理合同
主要涉及一般授权:参加全部执行活动,包括开庭、调解和接受、传递法庭相关文件;特别授权:除一般代理外,并代为承认、变更或放弃执行请求,进行和解,代为领取执行款。 二、查询财产状况 三、申请执行立案 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基本信息,正文部分写明编号为好多的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已生效,再讲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因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中写明标的,有利息计算到申请执行日为止。 申请执行的资料: 1、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律师证明文件
律师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所致所致法院函。注意外国当事人和港澳台律师的所需文件 3、生效的法律文书 4、执行通知书
5、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额证明材料 四、管辖权异议
被执行人第一步考虑的问题,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请求法院撤销案件。如果被驳回,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五、执行异议
区别执行管辖异议和执行异议。 六、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监督
提供了财产、发现财产、行为履行义务确定自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跨级执行申请书中要写明原因。6个月不包括公告送达、管辖异议,执行争议、暂缓执行、中止执行期间。
七、案外人异议 1、案外人的律师代理
案外人执行异议,及时与法官沟通,与各方当事人沟通 2、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的律师代理
主要看异议是否成立,并针对异议提出反驳意见。 八、执行中的诉讼
原判决-执行异议裁定,原判决错误导致执行异议裁定错误只能审判监督。单纯的异议裁定错误,或者与原判决无关,则另行起诉。 1、案外人为原告,提起的是确认之诉,首先要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案外人提起的诉讼在执行法院立案后,律师可以考虑停止执行,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停止执行申请书,如果请求停止执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案外人承担赔偿责任。 2、申请执行人为原告
主要看被执行人有无异议,从而决定哪些为被告。 九、财产分配异议及诉讼
多个债权人到法院,法院先做分配方案,应当在收到方案15日内向执行法院递交书面异议。法院将异议通知其他债权人,15日法院未收到其他人的反对意见,则依据异议人分配方案分配。如有其他反对意见,法院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提出反对意见人和被执行人为被告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裁决;异议人也可放弃诉讼,执行法院按原分配方案分配。 十、执行和解
尽可能促成和解,一次性把事情解决;如需分期,应写明期限,一旦对方不履行,尽快对原文书申请执行,注意不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十一、财产报告及查询核实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应发报告财产令,启动财产报告程序,要求其报告收到通知前一年财产情况。申请执行方请求法院查询财产。
十二、限制出境 对大的被执行人使用 十三、媒体公布
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启动,先由申请执行人垫付。 十四、申请限制高消费
由院长签发限高令,媒体上公布限高令,公告费申请执行人垫付。 十五、执行终结
第九节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 一、接受委托
刑事案件 接案前没必要仔细分析案情,因为家属不知道实际的情况,只知道被抓了。告知家属侦查阶段律师能做的非常有限就是去见见当事人,让家属考虑清楚。签署三份授权委托书,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交看守所、一份律师卷内留存。委托人应当是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或刑法上的近亲属,去看守所还应带律所会见嫌疑人的证明。
二、及时告知侦查机关
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尽快告知侦查机关,办完手续应该和委托人一起去侦查机关。先到侦查机关打听谁是承办人,出示三证。 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以及案件情况。 三、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到涉嫌的罪名后,做好法律上的该罪名的相关准备。持三证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见到当事人应自我介绍,再次让嫌疑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不能捎带钱、烟,不能借手机,注意会见场所,注意将犯罪嫌疑人交还手续。 四、法律咨询
1、了解所涉罪名的事实情况,向嫌疑人了解是否实施了该案件,要求嫌疑人如实告知。多听少说,了解嫌疑人被羁押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讲清楚所涉嫌罪名,即《刑法》条文,不要和案件列举,讲清楚刑法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3、告知和讲解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律师会见嫌疑人应制作简单的笔录,主要记载嫌疑人陈述的事实,特别是跟起初了解到不一致的地方,没必要让嫌疑人核对和签字。 嫌疑人的权利:A《刑诉法》118条:侦查人员应先询问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然后让他陈述犯罪行为或无罪辩解,然后提问,嫌疑人应如实回答。但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B、 禁止刑讯逼供,告诉嫌疑人应在伤好之前与律师取得联系。C、告诉嫌疑人要核对讯问笔录,属实再签字。D、可申请侦查人员回避。E、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提出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F、对承认了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应告知有关自首和立功的法律规定。 五、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嫌疑人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以及拘留超过法定的期限,常为检察院不批捕。 取保候审申请书可以以律师名义也可以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名义写。告知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如果取保候审被拒绝,应要求侦查机关说明原因,可复议。 六、代理申诉或控告
此处为律师在履行辩护、代理只能过程受阻的权利,而非嫌疑人权利受阻的救济途径。写该材料应摆事实讲道理。 七、调查取证
律师不可以直接取证,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去取证。律师收集到的不在场、有精神病、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证据要及时通知侦查机关。应提供书面意见和所收集的证据。注意近亲属收集的证据的真伪,证据不过已手。、 八、提出意见
形成意见不提交,到法院再阐述。 第十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介入 一、办理手续
委托人和律师的手续、律师和检察机关的手续 有钱人越早越好,穷要告知审判前一定要请律师。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要写三份授权委托书。 二、阅卷
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并阅卷。交律师函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到检察机关找起诉科找承办检察官,然后才能在阅卷室或者检察官办公室阅卷。律师助理前去需要全部复印,可用手机拍摄。 阅卷注意事项:
1、先翻一遍了解有什么材料,哪些需要复印,只留意检察官填写的文字。
2、比较立案决定书和批准逮捕决定书,看立案原因和批捕原因是否一致。
3、拘留证、逮捕证和搜查证注意时间和签字,看是否合法。 ☆4、主要为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起诉意见书,需复印,复印应向检察官提出要求,由他安排人复印。涉案人员多,与自己嫌疑人无关的不用复印。
5、资料回来后要做阅卷笔录,好的阅卷笔录包括法庭上所需要的全部内容,或者把律师所需要的证据内容都提炼出来了。、 三、研究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为侦查终结侦查机关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内容包括侦查机关查清的案件事实以及应该适用的法律。注意核对与已掌握的事实的区别。 四、研究鉴定意见
研读鉴定意见全文,掌握鉴定全过程,判断鉴定意见的正确,对于专家意见需请教专业人士。 五、会见犯罪嫌疑人
接受委托后提交公函就办理好了会见在押人的专用介绍信,应在手续移交后再去看守所见人,因为阅完卷在再见人效率高。会见嫌疑人要其在委托书上签字同意律师为其辩护。然后将侦查机关的起诉
意见书交其仔细阅读。律师应询问其看法,再次要求嫌疑人陈诉详尽事实,留意不一致的地方并仔细甄别。起诉书事实部分律师主要是听,法律部分则主要由律师讲述。会见不能传递物品。 六、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一般不采用,信封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字并标明代理人身份。 七、调查取证
了解到情况后,觉得有取证的必要,请家属引路,询问知情人是否做过笔录,多名知情人了解时注意分开单独了解,注意笔录征得知情人同意且原话记录,每页加盖指印。刑事案件取证时为保护自己,最好两名律师前往。最好有其他无关人见证。不要轻易件被害人方提供的证人,因需检察机关允许。
努力找实物证据少找言词证据,有犯罪现场的律师一定要去现场看。 八、法律意见书
如发现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错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及早与检察院沟通,提出辩护意见,如无则在法院提交法官。
第十一节公诉案件审判阶段的调查研究 一、接受委托
如果已经接受委托,持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委托书送到法院承办法官手中。 二、复制案卷
接受委托后将委托手续送到人民法院,交到法院后提阅卷要求,由于审查起诉已经阅卷,主要看有无补充侦查或其他新证据。找出与自己当事人有关的证据材料予以复印。阅卷对照法、重点法、边阅边读法。 三、研究起诉书 研究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1、比较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异同,起诉意见书体现的是侦查机关的认识,起诉书是检察机关的意见,如果有异注意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2、研究起诉书和被告人陈述的事实是否一致,看哪个陈诉对当事人更有利。
3、起诉书中的事情,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动机、目的、危害结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是否清晰明确,是否都有证据支撑。
4、分析起诉书认定的罪名是否正确:基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基于被告人陈述的事实。 四、研究控方的证据
对比控方和被告人的陈述异同,再去核实,以便于提交法官。注意
被告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书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五、会见被告人
阅卷了解后去看守所见被告人,持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律师所会见被告人专用证明和律师执业证。注意被告人签字确认委
托书,注意被告人签收起诉书时间,应该为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 让被告人阅读起诉书,聆听被告人的意见,多听少说。律师对证据质证的基础是被告人的态度,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核实有关证据。和被告人核对指控的事实,特别是定罪量刑的事实,如果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只能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的量刑辩护,辩护策略需要和被告人取得一致。 六、调查取证
审判阶段,找证据推翻检察院所认定的事实。要否定最好的办法是寻找物证和书证、视听资料,然后申请法院调取,切忌言词证据,避免惹祸上身。如果有证人要改变之前证词,最好找到其他人佐证,并且了解到证人为何要改变证词。刑案中调查证据不要单独取证,备好录音笔。 七、制作大事记。
针对事件的时间顺序做大事记,以及相应的证据支撑点。 八、研究法律
对案件的事实有异议,准备有关证据方面的法律,了解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规则有哪些,证据的合法性依赖对证据规则的相关法律掌握,客观性和关联性依赖的法律相对少 。
罪名、犯罪形态、罪数、共同犯罪等。依靠法律有《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甚至政策等。
律师应该养成收集案例的习惯,《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
九、确定辩护思路
辩护思路分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无罪分为法律规定的无罪和证据不足的无罪。直接证据,考虑真实性和合法性。间接证据,还应考虑是否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体系。罪与非罪后,此罪与彼罪,罪量数额的问题,然后是轻罪的情节,参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最后是认罪的使用。 第十二节公诉案件审判阶段的庭前准备 一、庭前会议
材料多、重大、疑难、影响大案件要,庭前会议可能涉及的问题: 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调取无罪、罪轻的材料(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检收集但未随本案移送的)修订后要求全案材料移送。 4、是否提供新证据
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8、对哪些证据有异议
9、是否同意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二、准备发问提纲 按照开庭程序做好文字准备
法庭调查第一程序对被告的发问,准备好发问提纲,对已方有利的事实向全案人都问到讲出给法官听,最好问题的设计。
三、准备证据质证的意见
做好对公诉人有异议证据的意见草稿,最好把质证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证据的质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上着手。 四、整理辩护证据
整理证据内容,证据内容完全有利于被告人且没有任何瑕疵的证据,有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不要毁灭、不要交被告人家属保存,而应该将证据存在案卷中妥善保存。
确定证据后将证据复印(物证则照相),并撰写证据说明,将证据的种类、来源、证据主要内容、证据证明对象予以说明,工整打印
出来。开庭五日前将证人名单、证据目录、及证据复印件送到法院。 五、准备证人、鉴定人发问提纲
告诉己方证人不得旁听,陈述事实;对他方证人,注意发问技巧。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需掌握正确鉴定的过程等,要求鉴定人出庭回答。
六、准备辩护提纲
法庭辩护,开庭前起草辩护词提纲,需要观点论证过程,要有相关证据论证过程。 七、再次会见在押被告人
为了充分沟通,律师能在法庭上和被告人相互配合,达到辩护目的。告知当事人哪些有利的事实证据、质证意见、大事记、发问的问题、法庭的流程,以便被告人心中有底,类似模拟一遍。 开庭流程:
法官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回答,可照着起诉书念,询问是否回避,要求被告对起诉书中的事实答辩,有异议应说出来,该异议律师应帮被告整理出来,切忌按事实本来面目回答。证人作证,原则由辩方律师发问,举证质证均应有律师进行,被告勿掺和。被告人自行辩护应与律师的一致,应简明扼要表达观点。 八、申请延期开庭
1、客观上又案件开庭时间上的冲突,带上开庭通知和延期开庭通知书找法官
2、开庭前发现新证据和申请新的证人出庭,开庭钱不能完成,可申请延期开庭。
第十三节公诉案件的法庭审理 一 、准时到庭
第一被告辩护席靠近审判员,按开庭顺序整理好材料,带好刑法集成和刑诉法集成的书,可以翻书辩驳。 二、宣布开庭
法官没问到定罪量刑的,律师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可申请回避。 三、被告人陈述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律师仔细核对。被告人陈述,应和律师辩护思路一致,罪有无,罪此彼,罪轻重。
公诉人先发问,律师结合提纲核对公诉人提问和被告人回答,被告人回答不清的予以记录。如果控方发问出现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要向法官申请。
辩方律师发问,问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所有问题,有利的应直接有力。对于一些问题可直接总结提封闭问题。发问如被制止,要从其他角度提出。
五、对同案被告人的发问
共同犯罪,在公诉人询问后,辩护人发问,按照起诉书中顺序询问辩护人是否要发问。对于其他被告的律师的发问详细考虑对自己的利弊,如果被推诿到自己的被告身上,祥记并思考对策,从某一被告、其他证据、其他人被告人供述、其他证人相比较印证,找出破绽。如果对己方有利的,可进一步要求解释,以引起注意。 六、向被害人发问
被告人陈述后,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就作证。律师应当仔细聆听,相互验证,用证据支撑来揭露谎言。如果被害人的陈述中有遗漏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或者有夸大的,律师应该指出。有利的情形应该进行核实,有证据支撑。如果有夸大,律师可问:“请你描述下当时被侵害后的心情。”以得到被害人故意夸大虚构案情的心理。
四、向被告人发问
七、对证人的质证
对证人证言,详细记录,哪些是客观,哪些是主观,哪些是虚假的。质证的方向:证人与案件事实、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证人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证言是否前后矛盾。举证的过程就像是将碎片再拼凑成一面镜子,而质证的过程就像是检验每个碎片与其他是否吻合,是一个相互印证的过程。向证人提问不要提同一个问题,避免其他证人预知,等证人离庭后,再对证人的证言发表意见并阐述理由。 八、对鉴定人的质证
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将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出申请可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审查起诉可提,补充鉴定后依然持疑,可再申请。鉴定人可从程序和专业上去辩驳。 九、对物证、书证的质证
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十、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质证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十一、出示庭前未移交的证据
如果不是庭前提交的证据,应当提出异议,如果公诉人的证据被采纳,律师可提休庭。公诉人控诉无力时,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来进行补充侦查。对公诉人补充的新证据,律师可以提休庭准备。 十二、辩护律师举证
控方举证完后,由辩方举证。应当与被告人沟通好,所有证据有律师提交。法官询问是否有证据提交,被告人回答由我的律师提交。庭前准备设计结合公诉人的举证来调整思路。要告知法庭证据的目的、形式、内容、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如果有罪轻和非罪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如果出现些新的事实,庭审中可申请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需说明详细。该点必须是庭前已经熟知但未提供的证据。
十三、法庭辩论
第一轮辩论:“立中有破”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公诉词一般从有罪的角度论述被告人如何构成犯罪,注意公诉词中律师没有考虑到的新观点。律师第一轮辩护应该为庭前准备的辩护词,注意最好别照念。注意辩论是为了打动法官。第一轮辩护先亮出中心观点,及有罪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免除辩护,然后就是论证。 第二轮辩论:“破中有立”公诉人针对律师的发言进行反驳,律师针对公诉人的批驳,一一予以反驳,阐述论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第三轮辩论:如果法官强调有新观点可以再讲,律师应对公诉人所说的主要问题,简明扼要的阐述。 十四、撰写辩护词
辩护词应当庭后再写,应与庭前提纲和庭上发言一致。需要有标题,需要律师不断总结中心思想,以便于阅读者短时间充分理解。适当引用案卷中的材料,案件材料点到为止,不需要详细引证。辩护词写好后让被告人或家属阅读一次,看是否有补充。辩护词一般在一周之内要交。 十五、宣判和上诉
一审开庭完后,了解法院判决的时间。刑事案件,一般将判决书送达看守所,直接问被告。所以需要及时和法官联系,在看守所的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就应该告知及时和律师联系是否上诉的事宜。 第十四节公诉案件的二审及死刑复核的辩护 一、研究一审裁判文书
通过案件事实看适用法律、认定罪名、量刑是否正确得当。告知当事人真实情况。 二、会见被告人
律师带上一审裁判文书、二审委托书、律所开具的专门用于审判阶段向看守所递交的函,执业证去看守所,听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要求其提供线索。 三、查阅全部案卷
应到法院查阅所有案卷,复印需要的材料,一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一审中的庭审笔录、公诉词、辩护词等,如果没有公诉词,只能看开庭笔录,看一审辩护词是否到位。换角度新思维找证据。 四、撰写上诉状
看拿到案子的时间,如果不充裕,就草草交上诉状。民事二审围绕上诉请求进行,需要一一指出对一审判决的不服之处,围绕你提出的不服之处审判。刑事二审则是全面审,可以在辩护词中全面写,上诉状简单写。上诉以被告人名义提起。上诉状可以在看守所让被告人签字后叫看守所转交法院,是为了让看守所把握哪些需要判决生效执行,哪些上诉。 五、提出辩护意见
二审多联系法官,看是否开庭,不开庭审理,律师提交辩护词,辩护词应尽早提交法院,二审辩护词应当有新意,如果没新观点,应将旧观点怎么阐述的更清楚。 六、二审开庭
二审开庭前提早将新证据交法庭,看检察机关的新证据,对一审鉴定意见不服,尽早提努力获得同意。督促鉴定人、证人、被害人、其他被告人出庭,请求法院通知出庭。详细研究上诉状,看是否有漏洞。二审尽管是全面审,实际也是围绕争议问题审, 七、死刑复核程序
找出被告人不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新理由,主要在证据和事实新观点。《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般都是把意见书邮寄到最高院。一定要告知客户最坏结果。及时和二审法官沟通,获得裁定结果,以便于转告家属,安排临终见面。 第十五节被害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 一、接受委托
局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即所谓的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害。不包括无法占有和处置,如被骗取和盗窃等,此种情况只能追缴、退赔,如仍不能弥补损失,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时只能以受害人代理人身份提起,不能以刑附民代理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侵害主体,只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注明既是附带民事代理人,又是受害人
代理人,是为了避免法官不允许刑附民代理人就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如果刑附民需要调解,则应注意特别授权的问题。辩护人如果涉及
被告人有附带民事的部分,应给当事人说清楚,一并办理委托手续。 最好在公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院确定事实罪名后,再依据检院起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当被告人着急调解时,告知被害人应充分考虑,并告知协议达成履行后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调解,切记一次履行完毕。附带民事起诉书最好在开庭前交法院,至迟为一审判决前,自己把握时间。 二、起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先看公诉人的起诉书,确定罪名和犯罪事实,书写前前往法院阅读起诉书。注意已死亡的近亲属所有人都要签名,没有签名都要得到授权。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的赔偿为财产损失,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注意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部分法院不支持,法院判决会按照最高法解释而不依据侵权责任法。事实部分应当参照刑事起诉书,如被害人在细节上有异议,可按照被害人陈述来写,其他部分应与刑事起诉书一致。 三、开庭前的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被受理后,可到法院阅卷。原告人经济损失的证据,需要律师调查取证,可申请法院调取,因伤残赔偿金不被支持后,伤残等级鉴定就不太重要。如果律师自己可以判断,则可自行判断作为调解的筹码。可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 四、开庭
被害人的出庭与否,以免刺激,避免法庭冲突。刑事部分审理,关键看被害人有无异议,无异议,律师可以不发言。有异议就涉及对被告人发问,以及质证和举证等。附带民事的原告律师向法庭陈述每一笔项目的计算方式及依据。被告律师则针对原告的赔偿答辩是否合理合法。 五、调解
法庭辩论后,法官会问是否愿意调解。律师应该在庭前和当事人商量好,是否愿意调解。刑事附带民事中民事赔偿和刑事关系很大,有利于减轻刑事的处罚。要给当事人交代清楚法定的赔偿数额,当调解不能进行时,被告方可以将法官认可的赔偿金直接交付法院,法官认可的金额要在法官主持的调解中了解到。
六、上诉
多跟法官沟通,以便及时领取判决书。如在定罪量刑上又异议,可申请抗诉。律师可以将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后将案件带入二审程序,在二审中阐明对刑事审判的看法。 第十六节刑事自诉案件律师的代理和辩护
自诉案件的条件:有适格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自诉案件的确定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而公安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公诉转自诉)例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愿、虐待、侵占罪;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宅、妨害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害知识产权;属于刑法分则四、五章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案。一般都是公安侦查后告诉被害人按自诉程序起诉,律师应建议当事人通过公诉走。 二、自诉案件的准备
首先要考虑自诉人的证据是否充足。为收集证据的便利,未走公诉,尽量先走公诉。撤销公诉的案件,多找新证据,注意安全。 三、起草自诉状
如果律师受代为告诉人委托,还因注明代为告诉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证据。注意多名被告,因一次性提起,避免法院一事不再理,但也因注意取舍,以利于抗辩。写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即可。参考公诉人起诉书的写法。 四、立案
份数、按证据目录顺序排好,律师立案带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法院驳回起诉如果证据不足,可以与法院沟通,移送公安补充侦查;如果认为足则上诉。自诉案件难度大,因告知当事人,避免纠纷。 五、辩护与反诉
被告律师以驳回起诉为目标,民事赔偿。 六、调解和和解 调解多拿钱,争取判缓。 七、简易程序 尽量走简易程序
第十七节、行政诉讼原告的律师代理 一、接受委托
1、考虑所咨询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2、考虑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海关法》第64条,《国家安全法》第31条,《商标法》第43条,《专利法》第41条,第46条第1款 3、考虑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的期限法院会主动审查,全知6个月,知一半2年,全不知5年,不动产20年。
4、考虑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之处。 5、考虑是否存在国家赔偿
如果存在国家赔偿,则不能再行政诉讼中附带,而需要另行起草国家赔偿申请书。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授权委托书签字问题,近亲属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如被诉机关有义务协助,不协助视为委托成立。 二、起草起诉状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立案
对于一些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代理时慎重,对
于政治性、政策性强,难以单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的争议,尽可能通过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四、行政案件的庭前准备
1、及时到法院领取答辩状、复制证据并写出证据的质询意见。 在被告收到起诉书11日上午去法院领取答辩状要求复制证据。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仔细研究提交书面质询意见。 2、进一步调查取证
不组织证据交换在开庭前一日将证据提交法庭,证据目录和证据提纲。开庭前带好原件。 3、起草代理词
准备代理词提纲,不主张庭前写好代理词照念。 五、其他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特有程序: 1、申请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2、申请撤诉 3、申请先于执行 4、群体性案件的代理
找准核心人物诉讼代表2006《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指出合法、适当、平和与稳妥的争议解决路径和方法 第十八节、行政诉讼被告的律师代理 一、提交证据和法律依据
应诉在收到起诉副本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材料一是证据,而是法律依据。证据两份,法院和自己各一份。 二、提交答辩状
注意提交答辩状影响法官。抗辩思路:
1、考虑本案的受理是否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驳回起诉的情形 2、考虑本案的管辖是否正确 3、考虑能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考虑能否确认被诉行政行为的效力 5、考虑能否维持被诉的行政行为 三、庭前准备及开庭 注意原告是否提交新的证据,
1、了解行政机关的运作过程。在行政案件中委托另一个单位职员陪同律师出庭,意义在于避免提出律师不知晓的问题,以便救急。 2、争取和解解决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 3、认真完成被告的举证责任 4、正确使用法律规范 第十九节合同的起草与审查
最好先给委托人一个模板,委托人自己填写,律师再修改。 一,明确合同的性质
合同名称必须和合同性质内容一致,目的是为了根据合同性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二、查找相关的法律
合同法、相关行政法规、最高院司法解释。 三、审查合同效力
合同法52条的无效情形中注意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排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四、严格合同主体
自然人、委托人、法人、其他组织,都要核实。涉及处分财产的,注意订立合同的人是否有处分权。
五、推敲合同内容 1、签订合同的背景
2、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可按约定履行时间顺序罗列出来,便利使用先履行抗辩权。权利义务应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4条。 3、设计违约责任,依据具体情况设计违约责任的详简。 4、合同语言明确 5、争议解决方式 6、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 六、督促认真履行合同
校对无误再发双方当事人再次审核 第二十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顾问费应该相当于副总的标准,收取的顾问费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二、了解企业概况
1、看企业的公司章程,了解股东间的关系 2、了解这个企业的经营范围,看企业的相关信息。 3、了解企业的管理构架,各部门的权限。
5、了解企业的历史、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简历和性格。 6、了解该行业的相关情况、行业的法律法规等。
7、企业的纠纷:股东之间、与客户之间、与劳动者之间、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
三、避免公司纠纷(股东之间) 1、股东重视章程
2、查阅验资报告,看有无出资不到位和抽逃出资的问题
3、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和违反章程约定的问题。从公司角度出发,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避免合同纠纷(与客户之间)
查看企业以往的所有合同,将常用合同变成格式化的文本,仔细研究完善后,对员工培训,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征集意见,修订完善。
五、避免劳动纠纷(与员工之间)
1、企业和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部门的格式合同还式企业自拟合同,注意劳动法的适用。
2、劳动保险,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律师参与。工伤问题。 六、避免行政处罚(与政府之间) 查阅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是否适用正确。 七、避免刑事犯罪 1、注册资金不实
2、借款,不得随意出借本企业的资金,避免涉嫌挪用资金罪。 3、合同诈骗罪,找经侦,经侦看点(虚构主体、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和对方联系不上)
4、生产 环节,避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财务环节,合法合理缴税。 八、尽职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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