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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2020-08-26 来源:步旅网
巡查制度

(一)巡查制度概述

项目巡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经常开展安全及质量保障教育,使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坚持质量保证原则,要把各项安全及质量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确保上述方针、制度的完全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及质量巡查制度,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安全及质量进行检查,查出隐患、缺陷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1、质量、安全巡查的组织

(1)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是: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员、各部门主管.

(2) 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对施工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与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3) 质量安全员每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及质量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其整改,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并作为对部门、责任员工及领导的考核参考资料。 2、质量、安全巡查的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我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特别要求;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其检查细则为国家安全检查细则JGJ59—99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质量安全巡查的方式

在检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将检查组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其中安全组是检查组的独立小组之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逐项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4、质量、安全巡查结果的处理

质量、安全巡查结束后,由技术质量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整理成检查纪要,会议纪要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发给各项目部.

巡查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全体管理人员会议,对质量、安全巡查的结果进行讲评,同时提出有效的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由技术质量部跟踪检查。巡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5、各项目部除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应随时检查外,每10天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较大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罚.

6、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应召开班前会,详细交待作业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班、组长及时检查制止施工中的违章现象,对于不听劝告的应报项目经理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予以辞退。

(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细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及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度。

第二条 项目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每年不低于十六次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记录.

第三条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形成检查记录。

第四条项目质检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巡查,及时纠偏,确保过程能力,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五条 班组之间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确保工序质量。 第六条 项目部定期检查时,对工程实物质量、工程资料、管理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视主题确定检查内容。

第七条 项目部日常检查时,主要对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检查组(人)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检查人进行验证。

第九条 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检查组(人)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 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时,检查组(人) 有权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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