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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024-08-20 来源:步旅网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蒋庵中心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00.0doc2016-01-22 18:40 | #2楼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上下学交通伤亡事

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为此,根据我校的具体,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制度

首先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具体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班主任为各班的交通安全责任人。其次拟订各项规章制度,学生乘车管理制度,教师护到制度,门卫值班制度,教育制度,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另外,层层签定责任状,学校和教职工、家长、驾驶员分别签定承诺书,协议书,提高责任感。

二、排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校车行驶秩序,确保学生的上、放学安全,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蒋庵中心小学将认真做好学生乘车情况排查工作。

1、上、放学时,学校门卫校门前执勤,疏导交通,排查安全隐患不准学生乘坐“三无”车辆等,对于无证运营的车辆进行劝阻和警示。

2、按班每日上下午2次排查学生乘车情况,仔细了解学生乘车情况,做好相关登记。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将不正常情况上报学校,由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和公安、交-警联系。

3、根据排查情况,向乘座“三无”车辆的学生家长发出通知,要求家长立即停止租用不合格车辆。

4、根据排查情况,向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发出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营运行为

三、校园管理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师生会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班主任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小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执行五严规定,按时上下学。放学时,护队老师要迅速整理路队,清点人数,并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把学生护送出校。

3、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四、学生上放学安全要求 (一)步行

1、学生放学要站队,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二)骑车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 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 (三)接送

1、上下学时学校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拥挤不堪,极易引起交通纠纷,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接送学生,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2、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你的孩子走失。

3、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搭载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免好心变坏事,以免被查处。

5、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家长一定要接送。(《交通法》规定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四)乘车

1、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车时不要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手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2、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澄清家长认识上的一些误区

虽然我们学校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可能时时处处将每一个学生都有处在老师的掌握之中,这就是俗话说的“手再大也捂不过天来”;虽然我们多层次的安全教育,也不可能达到每一位学生都能按学校的要求去做,这就是常说的“教育不是万能的”;所以还需要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家长和学校能够统一认识,澄清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共同面对孩子的安全问题。

1、 关于孩子的监护问题。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所以,那种“把孩子交给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培养责任是推脱不掉的。

2、关于学生上下学时间问题。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五严规定》小学学生在校时间不允许超过6小时。〈国家课程计划标准〉,要求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所以我校严格执行三表,按时放下学,家长要积极配合,按时接送学生,不能过早,不能过迟,过早,老师没上班,过迟、老师已下班,无人管理。特别是在外就餐的学生,学校无法无权也无责管理,家长要想法管理好自己的孩子。

3、关于学生受到伤害学校无法律责任的问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离开教育教学活动区域,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

(三)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进校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其监护人未书面告知学校,而学校又难以知道的';

(五)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突发疾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

救助措施的;

(六)学生因自身原因或者相互之间的过错导致伤害或者死亡的; 4、关于学生受到伤害处理方法的问题

(1)学校有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对违反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的行为学生有批评、处分的权利。

(2) 学校对发生在校园内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调处的义务和权利。家长有协助学校处理与自己有关联事件的义务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的责任。

(3)学生在校园因违纪行为造成自伤的,家长承担全部医药费。给同学造成伤害的,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学校出面条件调解;不服学校调解结果者可上诉至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进行调处。建议过错方家长主动和被伤害学生家长联系,取得对方谅解,使事件能够平稳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4) 学生在校外伤害事故的由家长自行解决,或诉诸司法机关处理。

小龙井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016-01-22 8:53 | #3楼 我校地处撒张公路沿线,校门口出入公路岔路口处视线不开阔,学校生源村寨都处于公路沿线,上下学都必须在公路上行走,道路交通安全尤为突出,为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由学校领导负责。 2、学生上下学以安全小队的方式出行。

3、安全小队以村为单位:上下小龙井为一个安全小队,其他各村组分别为一个安全小队。

4、安全小队上下学出行期间必须列队行走于公路右边。 5、每个安全小队有负责教师选出一名安全小队长和一名副队长,安全小队长在出行时必须佩带安全小队长标志,负责队伍行走过程中纪律和安全;副队长执安全队旗行以队伍最前。

6、学生在出行路途中必须遵守规矩,行于队伍中,不得推搡拥挤打闹,否则于违纪处理,处理由班主任承担,每人次按0.01分计扣。

城关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016-01-22 22:36 | #4楼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寨里中心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016-01-22 17:56 | #5楼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

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学校严禁小学生骑自行车。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

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

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

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寨里中心小学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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