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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_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2-01-13 来源:步旅网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_ 学校工会财

务管理制度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_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51号)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了更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工会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工会的各项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4.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学校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学校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等上缴的收入。 (六)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按照省教育工会下达的任务,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5.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6.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7.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8.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9.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2.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3.按规定及时与校计划财务处衔接拨入工会经费,按时搞好会员会费收缴和会员活动经费的下拨。积极主动做好经费上解工作。

4.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工会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使用和维护,保管好工会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5.帐目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做好凭证、报表(季报和年报),搞好预算,检查开支是否符合政策。

6.使用工会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必须事先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经费使用后要及时报帐,报销需有正式税务发票,且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印章齐全,手续清楚(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方予报销。

7.工会内部预支款项,经手人在一个月内须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下,也应在三个月内到财务销帐。

8.工会财务使用情况接受省教育工会和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并在学校“两代会”上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审查情况。

9.做好校工会代管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湘潭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财务制度》、《会计

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区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基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主席审批权限为5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重大决策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备案后,方能执行。 6、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8、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9、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10、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 工会收入管理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教师前四档工资,工人前三档工资既:70%+10%+30%+职贴)的0.5%向学校工会交纳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它。

13、拨交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支出管理

14、会员活动费使用应合理安排,做到面向全体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5、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于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

16、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教代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

17、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1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学校工会限定1000元),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19、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0、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1、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 财务稽核管理

2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对出纳交来的记帐凭证进行审核,做好“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帐”,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教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

第八章 财务档案管理

2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4、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25、编制财务会计档案目录,建立健全财务档案查阅,借用手续,保证财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

第九章 财务监督

2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27、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章 附则

28、本制度适用于徐汇区东安三村小学工会委员会。 29、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3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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