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资验收细则
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验收的依据、组织方式、程序及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验收工作
一、 验收依据
1. 采购申请审批单或采购计划申请单
2. 订货合同、技术协议
3. 供货单位的发票、货运单、技术图纸、合格证等。
二、验收组织及程序
1、 设备类验收
1.1、 设备发货后由采购人员通知工程部人员与厂家联系并负责衔接,工程部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进行沟通。
1.2、设备到厂后,由采购人员组织使用部门,工程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并在验收单签字确认,使用部门负责按采购单所列物品清单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工程部门负责设备技术性能及安装有关事项进行确认并签字。
1.3、具体验收按SOP-ENG-008规程操作。
2、 器材用品类验收
2.1、实验室器材、车间用品、工程用工具类等物品到公司后由采购人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
2.2、使用部门依据采购清单对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确认并签字
3、原辅料类验收
3.1、公司生产用或实验用原辅料到厂后由采购人员通知物料部门验收。
3.2、具体验收按SOP-MM-002规程操作。
3.3、验收完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办公用品类验收
4.1、办公用品采购到厂后,由采购人员组织前台行政人员进行清点验收。
4.2、按清点的物品和采购清单进行核对,采购人员和行政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3、前台行政人员做好办公用品的入库登记。
三、不合格品的处理
1、验收后确认不合格品时,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和建议处理的方
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照相及视频等记录。
2、需作退回处理的,应由采购部负责与厂家联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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