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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MS技术措施

2023-12-04 来源:步旅网
XXX公司

废气排放口CEMS建设项目技术措施

一、前言

为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施工期间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抓好超前预防工作、突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身零伤害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技术措施,请各现场人员严格执行。

二、安全总体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单位、各部门、班组及各级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零人身伤害”的目标,熟练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模范遵守安全规程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制订明确的保证措施和考核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参与施工的单位企业资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4.参与施工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公司组织安规考试合格,其中特殊工种要求资质齐全、合格。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安规专项考试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要求体格检查,工作服装,衣料符合工种的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齐全、符合标准。

5.现场检修(施工)涉及与生产运行系统相关联的工作,必须按照《安规》及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运行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严格履行操作、监护制度,严禁无票作业和操作。运行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要按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布置安全措施,严禁由于办理工作票或布置安全措施不及时延误检修工作。安全控制措施具体到某一设备使用时,检修负责人应对安全控制点及控制措施的设备安全条件进行具体细化,写清应停运的设备、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关闭的阀门和应做的安全措施,以便检修工作中核对检查。

6.检修(施工)负责人是该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开工前,负责人或指定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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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负责人必须对该项工作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制订出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将控制措施向参与检修、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并在签字栏签名,项目负责人对承包方安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检修(施工)开工后,负责人应在每天开工前检查安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因试运、调试等原因造成控制措施变更,负责人必须与运行许可人达成共识,采取补充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每天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措施的检查、变更情况了解,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并有记录备查。

8.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以包代管,禁止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做到严格管理,监护到位。

9.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违章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10.各部门要按照公司颁布的典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习,熟练掌握应急情况下的人员救护、疏散和逃生方案,并加强演练,找出规律,积累经验,确保突发情况下的正确处理。

三、日常安全管理及责任分工

1.要求施工单位每天部署和总结当天安全工作。

2.将检修项目的安全职责按施工单位、监理、配合部门、安健环部四级设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日常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将进行曝光,涉及到的未遂、违章及以上不安全事件将按包头公司安全奖惩有关标准进行处罚,其他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4.重要工序安健环部设人全程监控。

5.每周检查后召开安全专题会,协调相关安全工作;

6.经甲方或监理口头或书面下发的安全问题整改项目,如不按期整改,将进行重罚直至清除出厂。

四、安全控制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机械损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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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5.不发生失盗和刑事案件; 6.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7.杜绝各类违章;

8.不发生生产系统无票作业。

五、工作人员的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经《安规》、《检规》考试合格。工作前进行充分的安全危险、风险点分析后,方可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2.工作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3.进入生产厂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安规》要求。 4.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 5.工作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参加工作人员必须由一人负责指挥,其余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在工作过程中任何人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指挥者,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再进行作业。

7.工作负责人应按《现场起吊作业安全检查卡》上的内容进行起吊作业,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和有关要求,认真检查落实。

8.行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吊装工作经验,严格执行起吊作业操作规程。

9.起重指挥(行车指挥)者必须持证上岗,有丰富的起吊经验,佩戴明显标志,做到指挥规范,信号明确。

六、设备安全条件

1.检修相关设备必须停运、停电、无压、放水(汽、气),有关阀门、开关状态应满足检修工作安全要求,必须挂安全标志牌。

2.运行值班人员应对由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负责,每班进行检查,对安全措施需要变更者应征得工作负责人同意,否则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3.检修设备周围要用临时安全防护围栏隔离,留有出入口,并设置安全通道,挂安全警示牌。对掀开的孔洞要用临时安全防护围栏进行隔离,临时打开的容器、管道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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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孔必须设置封条,无关人员严禁拆移,容器内电源使用必须符合《安规》规定,人员进入容器内工作,人孔处必须设监护人。

七、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一)防止触电伤害措施

1.电源的接、拆线必须经获得许可后,办理拆接线联系单。 2.任何情况下,不准约时停送电。

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电气安全工器具齐全,定期试验合格。试验记录数据填写齐全。合格证、编号齐全,并按要求存放,符合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的要求。

5.所有安全、施工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的工器具禁止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工器具故障应立即找有关专业人员检查、修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修理工器具。

6.电气、电动工器具使用时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检修临时电源由经培训合格的电工办理,电源使用中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禁止非电工处理检修临时电源。

7.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绝缘手套>、鞋<绝缘鞋、靴>、口罩、眼镜、耳塞等)齐全、完整,无破损、锈蚀等。

8.施工用临时电源线一律使用软胶皮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绝缘良好并架空,高度不低于2.5米,穿越道路高度不低于4米。不能架空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临时工作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中间一般不准有接头.

9.电源箱布置符合要求,箱内插座、插头完整,固定牢固。 (二)防止高处坠落伤害措施

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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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工作需要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网要按规定搭设,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使用。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体检合格,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临时雇佣人员禁止参加高空作业。

6.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合格。并做好试验记录。

7.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8.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9.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或厚胶皮。

10.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严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三)工器具使用防伤害措施

1.所使用工器具必须经定期检验合格,由专人保管,贴有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周期的安全用具。

2.电气检修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

3.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其性能并熟悉其操作知识,各种机具应进行维护,定期试验合格。

4.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人员必须在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电线是否完好,其外壳是否有良好的接地,坏的或者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电气工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由专职修理人员进行修理。

5.使用砂轮机研磨工件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6.无齿锯外壳护罩要完整且固定牢固,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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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7.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瓶等瓶盖、防震圈应齐全,存放数量不超过《安规》规定。氧气、乙炔管完整无破损、无老化现象,接头绑扎牢固。氧气、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水平距离不小于8米,与明火的安全距离应执行《安规》规定。

(四)防止交通意外伤害措施

1.必须经常检查所属单位(部门)车辆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2.各种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车辆做好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行驶。

3.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强迫驾驶员违章驾车。

4.机动车辆进入厂房或施工现场,事先应确认路况,以防止压坏沟道盖板、碰坏设备等。

5.机动车辆驾驶室不得超过规定乘员,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载货时,须有防止货物松脱的措施。

6.拖拉机、装载机、推土机、叉车、翻斗车、起重车,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双排座电瓶车不准超过准载人数。

7.吊车、挖掘机、翻斗车在架空电源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八、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1.各检修单位在检修工作中,应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三不落地”。 2.“三无”:无水、无灰、无油迹。

3.“三齐”:拆下的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摆放整齐。 4.“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扔。

5.“三不落地”:工器具与量具不落地,设备零部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 6.各检修作业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不应有易滑、拌、挂到的可能,垃圾、废料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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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清除,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检修现场各种工器具、物料、设备和零部件一律定置摆放,做到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并不得堵塞通道。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组将对现场的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天一次)和抽检(不定时)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从客观的角度评价各检修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并在检修现场进行公布并曝光。

8.各类检修作业,做到文明作业,拆下的零部件及其它物料必须放置胶皮上,油系统的部件在胶皮下应铺放塑料布,大型设备下应铺放枕木或木板,严禁物料直接放置地面。

9.网格板上检修作业,必须铺设铁板或胶皮,防止零部件掉落伤人。

10.螺栓、螺母等小零部件应使用专用的盘收好,大的螺栓、螺母应排列在胶皮或垫木上。

11.检修废弃物处理,有回收利用价值,及时回收到指定地点;无回收利用价值废弃物及时倾倒在垃圾箱内,倾倒过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液体废弃物如:油、清洗液等,禁止倒入地沟、排水沟或其他地面上,应及时放入指定容器内,按环保要求统一处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废弃物应放在单独设置的密闭容器内,指定地点存放,按环保要求统一处理。

12.检修作业拆卸设备时,要小心轻放,严禁损坏地面或基础瓷砖,如确因施工需要,拆除基础或瓷砖,施工后要及时恢复,设备或物料搬运严禁直接在地面上推或拖。

13.拆卸可能存有油水的设备或管路时,应事先做好措施,防止油、水污染地面,地 14.检修现场照明要保持充足。

15.每天完工后,各作业组要及时清扫本组的管辖区域,不得留有灰尘、杂物及工程垃圾。

16.检修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将设备及管道的安全设施、标志、油漆、保温、色环等恢复完好,并符合规定。

*****公司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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