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原理
试剂以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IFCC)推荐⽅法为基础
1样本中的AST催化L-天冬氨酸和a-氧化戌⼆酸氨基转换,⽣成草酰⼄酸和L-⾕氨酸
2在NADH和苹果酸脱氢酶(MDH)存在下,草酰⼄酸被还原为L-苹果酸,NADH被氧化为NAD+,从⽽使340nm处的光吸收值下降。通过监测340nm处光吸收值下降的速率,可以测定AST活⼒
3样本中内源性丙酮酸的⼲扰可由试剂中LDH快速、完全地消除,不会对测定产⽣⼲扰。临床意义
AST⼴泛分布于⼈体各组织。为细胞内酶,主要分布于细胞质及线粒体体机基质中。在⼼、肝、⾻骼肌、肾和红细胞内有较⾼的浓度。⾎清中酶活⼒最低。红细胞中酶活⼒约为⾎清中得10倍,故轻度溶⾎对⾎清酶活性测定有⼀定影响。这些组织的损伤或疾病,如⼼肌梗塞、病毒性肝炎、肝坏死、肝硬化和肌营养不良等症时,酶即从细胞内释放进⼊⾎液⽽引起⾎清或⾎浆中AST⽔平的升⾼。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试剂盒⾃⽣产之⽇起有效期为26个⽉。样本要求
1⾎清或⾎浆样本均不应溶⾎。⾎浆样本只能采⽤肝素或EDTA抗凝。2样本在2~8℃可稳定7天。检验⽅法
1试剂配制:在室温中,按照瓶签上标定的体积定量加⼊新鲜去离⼦⽔或蒸馏⽔,轻轻混匀⾄试剂完全溶解。2测定条件:温度37°C 波长340nm 测定模式:速率法反应⽅向:吸光度下降的反应校准模式:两点定标注:两点定标:其中⼀点为实验⽤⽔,另⼀点为校准品3校准程序
①校准品:复星长征临床化学校准⾎清为本试剂配套使⽤的校准品。复星长征临床化学校准⾎清是以⼈与⼈源性物质为基础的含有26个不同组分、29个不同⽅法学定标值(校准浓度)
的冻⼲校准⾎清。临床化学校准⾎清中AST活性的计量学溯源性与校准浓度见相应批号临床化学校准⾎清的说明书。
②校准及校准频次的要求:正常情况下,应每周⾄少对测定进⾏⼀次校准。当发⽣下列情况(试剂批号改变时、配套使⽤的仪器进⾏维修、保养或关键部件进⾏更换后、质控品的测定结果发⽣偏移或超出规定的范围等)应重新对测定进⾏校准后,再对患者样本进⾏检测。4质量控制程序
①质控品:复星长征临床化学控制⾎清为本试剂配套使⽤的质控品。复星长征临床化学控制⾎清是以⼈⾎清为基质的由正常/⽔平I与异常/⽔平II组成的冻⼲品控制⾎清。临床化学控制⾎清中AST活性的靶值与范围见相应批号临床化学控制⾎清的说明书。
②应选择⾄少⼀个或⼆个浓度⽔平的质控品
③质量控制要求:正常情况下,每次检测患者样本时应⾄少对所选择的质控品进⾏⼀次测定,当发⽣下列情况时(更换⼀瓶新试剂时;所使⽤的仪器进⾏维修、保养或关键部件进⾏更换后、质控品的测定结果发⽣偏移或超出规定的范围等)应⾄少对所选的质控品进⾏⼀次测定.
④质控品测定结果发⽣漂移或超出规定范围的处理程序:∴重新对所选的质控品进⾏测定。
∴如测定结果仍⽆改变,应考虑换⼀瓶新的质控品再进⾏测定。∴如测定结果仍⽆改变,应考虑换⼀瓶(或批)试剂进⾏测定。∴如测定结果仍⽆改变,应考虑与公司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参考值范围30°C 8-22U/L37°C 5-34U/L
新⽣⼉和婴⼉的AST⽔平⼤约是成⼈的两倍,六个⽉以后降⾄成⼈⽔平。检验结果的解释
1本试剂的线性范围为450U/L。当样本中AST活性⾼于450U/L时,应对样本进⾏稀释后再测定,测定结果计算是乘以稀释倍数。
2单位的换算:U/L×16.67×10¯з=µkat/L检验⽅法的局限性
1测定结果的准确性依赖于仪器的校准和测定温度、时间的控制。
2试剂中含有的乳酸脱氢酶(LDH)可在测定延迟孵育时间快速消除样本中内源性丙酮酸的⼲扰达1mmol/L(⾎清丙酮酸的正常⽔平为0.034-0.102mmol/L)
3⾼⾎脂或黄疸样本在340nm处有较⾼的吸光度值。这类样本中的⾼值AST耗尽底物后,在340nm处维持较⾼的吸光度值,此时样本应先稀释后进⾏测试。
4试剂复溶后,在2~10℃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30天。若试剂混浊,或以⽔为空⽩在波长340nm处的吸光度值低于1.0A,则不能使⽤。注意事项
1不同批号的试剂不得混⽤。
2试剂中含有防腐剂叠氮化钠,可能存在⼀定的刺激作⽤,请勿直接接触⽪肤、眼睛。⼀旦接触,即⽤⼤量清⽔冲洗。请勿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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