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2、国标代码:10075
3、办学层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
5、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1、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2、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3、河北大学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4、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498号; 5、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1号; 6、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98号。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 生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其他高考科目以汉语文答卷成绩为准。
第七条 部分本科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在相应学科类别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 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民武装学院学生日常需参加军事训练课程,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可适应军事训练。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未涉及到的内容以学校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省定控制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满足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英语口试,录取时参考口试成绩。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采用生源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艺术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我校校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艺术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前教育专业招收音乐类、舞蹈类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入学后,学生按教育类培养,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第四章 收 费
第二十条 学校学费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根据住宿条件,住宿标准分为500元/人·年、600元/人·年、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四种。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同时积极协助联系贷学金并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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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专科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2)、
学校网址:http://www.hb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haoban.hb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河北工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2日 【天天考试大,天天进步大!】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位于天津市。
2.河北工业大学为公办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3.河北工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2012年招生计划
4.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12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3150人。
5.河北工业大学2012年面向河北省招收专科生700人,在廊坊分校就读至毕业,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三、学校录取原则
6.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7.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8.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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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四、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绘画基础;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4+1本硕连读学习模式,第一阶段4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1年在国外学习。具体要求参照我校与SUPINFO国际信息技术学院(原法国巴黎高等计算机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
12.公共事业管理、贸易经济本科专业学生在廊坊分校报到、就读至毕业。 五、收费标准
13.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5000元/人/年;艺术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6000 /人/年(国内期间),法方注册费四年共500欧元,开学一次性缴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录取专业分配住宿的条件不同天津校区每生每年分为 7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标准,廊坊分校每生每年分为500元、1200元两个标准。 六、其它事项
14.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邮政编码: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 网址:http://zs.hebut.edu.cn
河北科技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14日 【要想考试都不怕,只有常来考试大!】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校 址:
1.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2.中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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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5.3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校现设18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艺术设计、动画、录音艺术、工业设计(不含河北省)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在河北省招生的工业设计、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6.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5分以上,法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英语、法语专业均需口试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7.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高职专科)招生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3、住宿费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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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部分艺术考生进行复试,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0311-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河北工程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考试大:轻松考试,快乐生活!】
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学校国标码:10076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址:主校区位于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丛台路83号。
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
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
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
4、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实考成绩为依据,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1,1,0分。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5、农林类专业(包括:农学、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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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工类)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7、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两专业录取原则:山西、山东、辽宁、江苏、江西、内蒙古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省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它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8、采矿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专业只招男生。
9、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英语单科分数达到满分的80%以上。 10、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达到满分的70%以上。 11、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12、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我校相关规定。
13、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
14、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执行。凡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凡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颁发国家统一认证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国家认证的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
1、学费 本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6000元/年,其他本科3500元/年; 专科:5000元/年。
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设有500元/人·年,800元/人·年两个收费标准。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各专业就读校区:学校根据办学资源安排各专业学生入学就读的校区。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区)招办录取结果通告。 咨询和联系方式:
Email:zhaoshengban@hebe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联系电话:0310- 传真:031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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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考试大:助你将考试一网打尽】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大学 2.办学层次: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4.校 址: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河北省沧州,黄骅市)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5.学校设有本科专业85个,涵盖了“农、工、管、理、经、文、法、教、艺”九大学科门类
二、招生章程细则
1.学校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 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的专业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其他相关政策。
5.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专业类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专业分流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6.部分专业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设置教学方向(各专业设置的具体教学方向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7.保定校区英语、旅游管理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仅为英语;秦皇岛校区和渤海校区(黄骅)所有本科、专科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8.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9.部分本科专业招高水平运动员,项目包括田径、排球。
10.高水平运动员生源范围为有本科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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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执行。
11.学校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2.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或4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6125元/年;普通专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或500元/年。
13.学历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颁发河北农业大学本、专科学历证书。
14.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最高奖励金额8000元。 招生咨询电话:0312- 传真:0312-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考试大:我的学习乐园,我的考试专家】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二、学校地址
1.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西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3.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116号
4.西山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杏苑路3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机构设置
1.河北医科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医科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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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招生总计划为2893名,其中本科1693名、专科1200名。我校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原则
1.河北医科大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分数清”录取规则。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提档。
8.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提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或调剂到其它地区招生。
9.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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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河北医科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医学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中药学本科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护理学(文史类)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临床医学专科专业、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无外语口试。护理学本科专业、护理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法医学本科专业:由于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医学影像技术专科专业:由于该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11. 我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前期相同,后期分流”模式进行培养。学生在一、二年级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基础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第三学年,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各专业规模,按学校有关规定将学生分流到相应的专业。分流限定在学生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内。药学类分流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两个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习任务,在学业结束时根据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获得所在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本科热门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
2.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311-
学校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mu.edu.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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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河北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09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邮编:)。 河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是我国较早建立、目前规模较大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现有本科专业9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十大学科门类。2012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计划4950人,专科计划7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等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类别
第六条 2012年学校实行大类招生、“自由”转专业改革。考生报考时按招生类别填报志愿,入学后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志趣自主选定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其中文史类、理工类招生类别包含的专业如下。 (一)文史类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史类):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对外汉语、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历史学(师范)、考古学;
2、心理学类(教育与心理类):教育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
3、公共管理类(法政与公共管理类):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4、经济学类(经济与工商管理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5、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类):英语(师范)、翻译、英语(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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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二)理工类
1、心理学类(教育与心理类):小学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 2、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3、经济学类(经济与工商管理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信息资源管理;
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类):英语(师范)、翻译、英语(商务英语); 5、数学类(数理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师范)、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空间科学与技术;
6、生物科学类(生化地类):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化学(师范)、应用化学、药学、科学教育(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科学、烹饪与营养教育(师范)、运动康复与健康;
7、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教育技术学(师范)、电子商务; 8、机械类(机电工程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 第五章 录取
第七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于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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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2、舞蹈类(本科)、旅游管理(本、专科)、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或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4、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化学、应用化学、药学、科学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5、其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6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 10000元/年,本科热门专业的学费为45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年,专科专业3500-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年。
第十五条 2012年学校申报的本科热门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的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三个专业,数学类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具体以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为准)。外国语言文学类的学费标准为 4500元/年,其它热门专业的学生入学时学费暂按3500元/年缴纳,选定专业后按4500元/年核收。
第十六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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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修满规定学分,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招生咨询、录取结果查询和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E - mail:zsk@mail.hebtu.edu.cn 招办电话:0311-、(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311- 招生咨询QQ: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考试大:助你将考试一网打尽】
一、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国标代码:11832
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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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后,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使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 三、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以上,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第二外语为英语。 艺术设计、动画、绘画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
酒店管理(本科)、酒店管理(专科)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1.7米、女1.6米以上,五官端正。 四、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五、资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立起了以奖、贷、助、补为主的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科研助困、社会资助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招生网站。 六、学历证书:
普通本、专科学生: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euet.edu.cn 招办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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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 2012年6月5日 【考试大:我的学习乐园,我的考试专家】
一、学院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简称武警学院),隶属于公安部,是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现役本科院校。学院坐落于新兴的现代化城市河北省廊坊市,毗邻北京、天津,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学院学科专业齐全,特色鲜明,涵盖军事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共开设边防管理、边防指挥、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火灾勘查、电子信息工程、核生化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警卫学等10余个本专科专业,拥有军事情报学、兵种战术学、作战指挥学、安全技术及工程、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材料学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承担着为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训师职干部的任务。建院30多年来,学院为部队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有27人成为共和国将军,246人走上军、师职领导岗位,87人被授予荣誉称号,257人荣立一、二等功,成为公安现役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01年,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在学院成立,经中心培训派驻维和任务区的维和警察,赢得了联合国的高度赞誉,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1500亩,总建筑面积35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现有教授、副教授370人,建有5个实验中心,设有公安部护照证件研究室、灭火救援技术重点实验室、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警卫学术科研中心。学院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正在向着“世界一流警官大学”的目标奋进。 二、招生专业介绍
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有10个,均为四年制大学本科。
1.边防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边防部队从事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和边防情报调研与边防案件侦查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边防情报学、边境管理学、边防勤务学、治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边防案件侦查、出入境边防检查学、出入境证件制度、出入境证件鉴别、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管理、专业综合演练。
2.边防指挥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边防部队从事边防执勤指挥、作战指挥和组织训练、管理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边防参谋业务、边境管理学、边防情报学、边防指挥学、边防战术学、边防军事训练管理、专业综合演练。
3.消防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消防制图、建筑灭火设施、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消防监督管理、专业综合演练。
4.消防指挥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基层部队从事灭火救援指挥、执勤训练、管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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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消防技术装备、建筑灭火设施、消防通信、灭火战术、灭火救援指挥、专业综合演练。
5.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消防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维护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网络原理与网络工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通信安全、专业综合演练。
6.火灾勘查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刑事案件侦查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有机化学、火场图像技术、火灾调查基础、专项火灾调查、火灾痕迹学、专业综合演练。
7.核生化消防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核生化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有机化学、原子核物理基础、微生物学基础、化学侦检技术、生物事故处置技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综合演练。
8.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基层部队从事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以及执勤训练、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消防技术装备、消防通信、抢险救援技术、灾害现场救护、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专业综合演练。 9.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基层政治工作、政治机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部队政治工作心理学、部队基层政治工作、部队政治机关工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共党史、专业综合演练。
10.警卫学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安警卫部队从事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警卫工作,以及执勤训练、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有:警卫搏击、警卫应用射击、警卫防爆安检技术、警卫勤务学、警卫战术学、警卫指挥学、专业综合演练。 三、招生对象、条件和方法
所有专业均招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边防管理、边防指挥、思想政治教育、警卫学专业招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其中边防管理专业限英、日、俄语种,边防指挥、思想政治教育、警卫学专业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招理工类考生,限英语语种。所有专业均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政治可靠,身体健康。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警卫学专业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来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 【考试大:你最值得信赖的考试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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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唯一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坐落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位于京津石三角中心地带,距首都北京130公里。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一、培养目标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劳教单位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政法机关等用人单位培养精通法律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 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
4. 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二)政审合格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三)身体条件
1.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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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裸眼视力任何一眼在4.7以上;
(3)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4)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陆我院网站:www.cicp.edu.cn。 三、招生办法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警察院校栏内填报我院志愿;除上海、浙江、宁夏、云南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前需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三)成绩达到我院在考生所在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经面试、体检、政审符合条件者,根据专业要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之前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 (四)录取女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 (五)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 四、学制、待遇
(一)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三)按规定收取学费(本科:3500元 / 年)和住宿费(600元 /年);
(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勤奋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专科招生简章 来源: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21日 【考试大,有你,也有我!】
学校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618号 办学层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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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学校占地面积1376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2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191人,双师素质教师375人;专业实验室、实训室177个,全国各地实习医院和实习单位共178所;图书馆馆室面积10001平方米,藏书61万册,各类期刊千余种;学校直属附属医院2个,床位1800余张。
专业设置:共开设15个专业(其中护理相关专业按类招生):护理类(含护理、助产)、公共卫生管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临床医学。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达到本省分数控制线的考生,院校志愿优先,专业按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4、对各省规定予以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对待。 5、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600元/学年/人。
学生毕业待遇: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注册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邮编:
招生咨询电话:0319—、、 免费咨询电话:
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考试大:你最值得信赖的考试顾问】
河北金融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2000年4月划转河北省人民政府,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学校占地1323亩,坐落于古城保定。 一、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录取规则:
1、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2、首先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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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所有专业男女生不限,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
5、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收费标准:学费:本科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科专业1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科专业13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或1200元/年。
五、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奖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的工作体系。
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按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具有毕业资格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河北金融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0312-
网 址:http://www.hbcf.net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考试大,有你,也有我!】
一、学院概况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地处省会西南高教区,一期占地256亩,总规划占地500亩。学院建有用友ERP实验中心、计算机组装与网络实验室、酒店管理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汽车维修实训室、艺术摄影工作室等4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场地。学院先后荣获省委省直工委授予的“文明单位”;省直团工委授予的“红旗团委”、 “青年文明号”、“省直先进团委”;省招生委员会授予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省政府授予的“省级园林式单位”等称号和荣誉。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建立了百余个校外实训基地,并切实深入开展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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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
1、生源范围:学院2012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海南、四川、云南9个省份招生,各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网站。
2、招生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应用开发PHP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3G手机软件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摄影摄像技术。
3、订单培养相关说明:软件技术专业(3G手机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互联网应用开发PHP方向)为学院与北京安博在线软件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只招有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三、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处理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2、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3、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考生身高男1.7米、女1.6米以上。 5、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四、收费标准:
1、学费: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5500元/年·生;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财务管理、会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摄影摄像技术专业6000元/年·生;软件技术专业 (3G手机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互联网应用开发PHP方向) 两个专业为订单班,收费及其他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协议书或电话咨询0311-。 2、住宿费:600元∕年·生。 五、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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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具印的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三号 邮 编:
七、学院网址:http://www.sjzgsxy.com 八、电 话:(0311)
保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保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考试大,有你,也有我!】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它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定。2012年我校计划招生本专科生50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12年我校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科目成绩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试。
2、语种要求:除外语系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1.60米以上。
4、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河北省内生源考生录取规则为: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的8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20%加起来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其它省生源考生录取规则为: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5、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立志愿分数级差。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对于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7、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8、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9、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 10、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一般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 元),非师范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社会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我校已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11、网址:http://www.bdu.edu.cn E_mail: bduzs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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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 电话:0312- 传真:0312-
唐山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唐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考试大:轻松考试,快乐生活!】
一、学校全称:唐山学院
二、学校地址:北校区位于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南校区位于唐山市华岩北路38号,东校区位于唐山市河北路付13号。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兼设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有25个本科专业和39个专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13000余人。
六、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今年招收本科学生2100名,招收专科学生16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章或登陆我院网址查询。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省(市)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6.本科工商管理类专业包括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按类招生的专业待通识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7.报考英语专业、对外汉语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要求在100分(含100分)以上。
8.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应用英语、涉外旅游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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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内艺术专业联合测试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八、证书的颁发:我院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学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我院学籍、学历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唐山学院颁发相应本科专业或专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我院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生同时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3500元/人·年;专科理工类、文史类50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5—
E-mail地址:tscjwc@163.com 网址:Http://www.tsc.edu.cn
河北北方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天天考试大,天天进步大!】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留学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五、学校国标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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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西校区600元/生·年,东校区600元/生·年,南校区500元/生·年。 九、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共招5950人,其中本科3850人,专科2100人。招生专业:本科49个,专科47个。面向23个省(市)招生,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实行一个学校三个代号招生,三个代号是根据学科群把招生专业分成三类,即医药类、农学类、综合类,每类设置一个代号。
2、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工商管理类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3个专业;电气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4个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1或2年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需求、个人意愿及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十、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法医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学名左利手,熟称左撇子)考生。
5、外语类和涉外专业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 6、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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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所学专业特长的学生有转专业的机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最新国家、省(市)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 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313— 、 、、 邮政编码:
网址: www.hebeinu.edu.cn E-mail: hebeibeifangzs@163.com
河北传媒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要想考试都不怕,只有常来考试大!】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2、国标代码:12784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始建于2000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传媒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 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河北传媒学院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正在建设中的河北传媒学院新校区将于2012年暑期开始入驻。建院十多年来,学院已培养了10000多名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活跃在国内外传媒、演艺、教学、科研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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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传媒学院2012年招生总计划为3150,其中本科2300、专科850,我院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计划特别说明: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3、对投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不同投档政策的,按照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我院在陕西省招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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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录音艺术、照明专业只在河北省内设有招生计划,并承认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政策执行。 (二)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院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办法执行。 六、其他
1、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传媒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4、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1- 学院网址:www.hebic.cn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唐山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17日 【要想考试都不怕,只有常来考试大!】
一、学校全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国标代码:10099
三、校区、校址:学院现设有院本部(包括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和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1、院本部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院本部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3、滦州分校:河北省滦县老城学府路3号 4、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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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本部电话:0315-、、、、、 网址:http://www.tstc.edu.cn 2、滦州分校电话:0315- 网址:http://www.lzfx.org 3、玉田分校电话:0315- 网址:http://www.tssyytfx.com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本科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学生一到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要、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教育学类包括教育学、小学教育2个专业。 4、考生的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均执行国家文件。
5、每生每年学费标准: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院本部分为:500元、800元、1200元三档;滦州分校:500元;玉田分校:500元。
6、201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7、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唐山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河北联合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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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2年5月14日 【爱学习,爱考试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2年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河北联合大学(原河北理工大学、华北煤炭医学院),英文名称:Hebei United University。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本科);河北唐山迁安市燕山大路5096号(专科在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就读);河北省秦皇岛市燕山大街400号(涉医类专科在河北联合大学秦皇岛分院就读)。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和类型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为博士立项建设单位,现有75个本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河北联合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条 2012年我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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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完后按“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二条 除特别注明外,我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没有要求,但由于小语种考生在入学后难以为其安排外语教学,故希望非英语语种考生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成绩要在110分以上。
第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四条 2012年我校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收取。即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年;热门本科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六条 学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颁发河北联合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处将及时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heuu.edu.cn E- mail: zsb@heuu.edu.cn 联系电话: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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