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IofFujianScIooIofAdministrationandFujianInstitut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
No.4,2007GeneraINo.104
以“混合政体”预防制度腐败
———波利比乌斯廉政思想初探
袁柏顺,王 铮
(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摘 要:波利比乌斯通过其“政体循环说”,将政治制度的蜕变与腐败视为必然,认为导致制度蜕变与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性,进而通过其“混合政体论”作为预防制度腐败的不二法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希腊廉政思想,成为由制度腐败观向权力腐败观的过渡标志,为后世权力腐败的预防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波利比乌斯;制度腐败;政体循环;混合政体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4X(2007)04004706
在当下国内外政治学界的廉政理论研究中,一个基本的共通点是,学者们往往以“公共权力”为“腐败”的核心对象,更多的是从“权力”腐败的意义上使用“腐败”一词。以至于在目前的政治学廉政理论研究的语境中,“政治腐败”往往就意味着,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等同于“政治权力腐败”。“……许多政治学说把研究权力及其制约问题作为其核心问题。现代政治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权力制约合理性
[1]
的论证和权力制约有效性方式的探讨的……”
但如果我们对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相关学者的廉政理论和学说进行简要的回顾,不难发现,以“公共权力”作为廉政研究的核心对象,基本上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正式确立后才成为主流的。“这是因为西方在民主政治体制建立和巩固之后,广义上的政治腐败(即依据政府的目的和合法性来衡量判断政体是
[2]否腐败)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的行为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
此之前,从古希腊17、18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内,先贤们在廉政理论研究中重点关注的是“政治制度”的腐败。正如有学者指出:“自从亚里士多德指出区分正宗政体是那些有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以公共利益为统治目的的政体以来,政治哲学家和学者———波利比乌斯、马基雅维利、哈灵顿及17、18世纪以辉格党或共和派闻名的英国作家,以及包括麦迪逊、汉密尔顿在内的美国开国元勋们———就都一直关注政治制度
[3]54腐败问题。”
收稿日期:20070730作者简介:袁柏顺(1970),男,湖南邵阳人,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政治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在站
博士后(复旦大学);王铮(1982),男,河北邯郸人,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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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制度腐败研究的历史长河中,波利比乌斯(Polybius)是十分重要的一位思想家。在相关研究等学者在自己的论著中业已对波利比乌斯以政治制中,包括约翰·约瑟夫·沃利斯(JolmJoseplWallis)度腐败为核心的廉政思想有过提及,但未曾展开论述,学术界对其制度腐败理论进行专题式的研究还十分有限。因而,本文将依据其代表作《历史》(又译为《通史四十卷》)中的相关内容,尝试对波利比乌斯的廉政思想进行简要的归纳、概括和分析,以期从整体上对其以政治制度腐败为核心内容的廉政理论有一个初步的把握和认识。
一、制度腐败的思考向度
自苏格拉底开始,西方社会即已开始了对腐败及其防治的思考。在波利比乌斯之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想传统。一种以苏格拉底与柏拉图为代表。他们认为,“在哲学家统治城邦之前城邦不能摆脱邪
[4]恶”。只有在某种必然性碰巧迫使当时被认为是百无一用的那些极少数的未腐败的哲学家,出来主管
城邦(无论他们出于自愿与否),并使得公民服从他们管理之时,或者,除非当权者或者国王本人,或者他们的儿子受到神的感化,真正爱上了真哲学之时,城邦的邪恶与腐败方可免除。否则,无论城市、国家还是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善,即令有理想的政治制度也无法实现。显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认为能够拯救城邦,使之脱离邪恶与腐败的,只有未腐败的哲学家,即令他们认为这种哲学家之产生的机会实在是微乎其微,堪称“神迹”。
与此相反,自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一种传统则更多地寄希望于制度本身。除了高倡法治,贬抑人治之外,这种传统更重视政治制度的创设,并赋予政治制度以极端的重要性。亚氏认为,政治制度决定了城邦的性质。城邦的同一性或延续性在于政体是否照旧,是否发生了改变。“……决定城邦的同异的,主要地
[5]119应当是政制的同异。”只有政体始终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城邦才能称为“同一”城邦,否则如果一个
城邦的政体!发生了改变,那它就不再是原来的城邦而变为“别一”城邦了。由此,防止城邦腐败,既在于创设一个纯洁的而不腐败的政治制度,又在于维持一种政治制度使之不至腐化蜕变。
波利比乌斯显然将自己归属于后一种传统。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之强盛来源于其历经五百年而不变的政体,与此相似,波氏也在思考“罗马人怎样和凭借什么特殊的政治制度,在短短不到53年的时间
[6]里,就几乎征服和统治了全世界?”对于罗马取得的如此伟大的成就,波利比乌斯认为答案在于罗马的
政治制度:“一切事务成败的首要原因在于国家制度的形式。国家制度不仅是一切行动的构想和机会的
[6][7]289源泉,也使其得以圆满实现。”所以,罗马人成功的主要原因“要到他们的政治制度中去探寻。”
二、政体循环说与制度腐败的必然性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制度腐败观,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以是依公共利益为治还是依统治者利益为治作为标准区分纯洁政体与腐败政体,探求最优良的政治制度。其二,是如何维持一种政治制度不至变质,或者说不被腐化掉。波利比乌斯遵循着同样的路径。
一方面,波利比乌斯区分了两类不同类型的政治制度。波利比乌斯首先遵循柏拉图的《政治家》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对各种体制所作的古老的六分法,区分、归纳了六种政体形式,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以及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和暴民政体。并将后三种看作是前三种政体的腐败形式。在这一点上,波氏与亚里士多德几乎没有大的差别。
在亚里士多德、波利比乌斯的著作中,“政体”系指国家的政治制度,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政体可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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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由以确立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是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企求的目的。”在波利比乌斯的语境中,“政体”可以说是“政治制度”的同义词,而非与“国体”相对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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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波利比乌斯更为关注的,是纯洁政体如何腐化而成腐败政体的。正如沃利斯指出:“对波
[3]6l
正是在这一视域下,波利比乌斯形利比乌斯而言,腐败是一种制度形式变革为另一种形式的过程。”
成了其政体循环论:
最初,每个人由于自身的自然缺陷而必须也必然与他人结合在一起生活。在这样的群居生活中,在身体力量和胆识勇气方面最为优秀而表现十分突出的人就必定会领导和统治其他人。
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社会中的合作关系与情感联系开始产生并逐步巩固,人们开始有了善、正义以及与之相对的观念。由此理性代替了力量与勇气,成为社会的支配性准则,于是君主制产生了。这是第一种正常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中,民众对君主的服从源于君主的公正,而非对君主力量的畏惧。因而,民众会自觉、自愿地维护这种统治,以自己的力量反对预谋推翻君主统治的阴谋。
但好景不长,随着君主的权力变为世袭,良善、公正的君主的继任者便抛弃先贤的优良品质而开始无节制地纵欲,并且日益深溺于糜烂的生活之中。这样,优良的君主制就衰退为恶劣的暴君制。在这种恶劣的暴君制下,最无法容忍暴君统治的是少数原本高贵的人。他们联合起来并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推翻了暴君的统治,并彻底摒弃了一人主治的统治形式,而建立起少数优秀的人主治的贵族政体。在这种政体下,民众将自己的命运托付给少数贤良,而这些贤良也以父亲般的热情关怀、实现着至高无上的公共利益。
但这种优良的统治同样维持不久。当统治地位成为世袭后,后来的继承者变得腐化、堕落不堪,他们不仅不懂得平等和自由的极端重要性,而且还肆无忌惮地敛财、享乐,生活放荡至极。这样贵族制就败坏为寡头制。寡头们的倒行逆施势必激起民众的反抗,他们将寡头或者处死,或者流放。在经历过一人之治或少数人主治所带来的灾难、痛苦、恐惧之后,民众再也不会冒险信任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统治。这样,民众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他们自己身上,建立民主制政体。在这种统治形式下,政治生活以平等和自由为最高原则,民众普遍服从法律,崇拜神灵,孝敬父母,尊敬长者。
但民主制下的美好生活依然未得长久。生活于其中的民众逐渐对平等、自由习以为常,不再看重他们的价值,一部分人开始追逐显赫的地位和过度的权力。当他们对地位和权力的强烈欲望在现行体制下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不惜以各种方式诱惑、腐蚀民众,摧毁民主政体。久而久之,民众习惯并满足于目无法纪、沽名钓誉的不端之徒给予的小恩小惠而荒于参与政事,并选举不端之徒掌管政治生活。这样,民主制就衰败为暴民政体。暴民政体中,群氓在首领的带领下,干尽杀戮、掠夺之恶事,国家陷入完全混乱的
境地,倒退回最初极端原始、野蛮的状态。
[6]
从而,新的一轮政体更替再次开始。
从而,在波利比乌斯对国家政治制度变更的论述中,形成“君主政体!暴君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暴民政体!君主政体!暴君政体……”这样一个完
图l 国家政治制度循环图
整、闭合的政治循环理论(见图l)。 柏拉图曾经指出过几种政体的蜕变,亚
里士多德也曾花过不少篇幅对此做过评述。波利比乌斯也声明了先贤们所做的有益工作。然而,在波利比乌斯对于政体蜕变的描述中,其演变之因已经与前贤不同。
柏拉图认为政体演变是因维系各政体的原则发生变化,是一种由以智慧为本到以才能为本、以财富为本、以人数为本和以暴力为本的变迁;亚里士多德认为由资产多少而分化的社会阶级才是政权的基础,相应地,政体蜕变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阶级的变化。与之不同的是,波利比乌斯主要是从人的心理因素并进而由人性的角度来阐述制度腐败的原因的。“在这样一个政体衰变的历史图景中,波利比阿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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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心理因素的巨大作用”。他认为人性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天性支配的动物性,二是心灵或推理
能力。由此而来,人们的相互关系与交往联系(包括政体及其演变)受到两个特殊过程的制约:一个是非理性的、围绕权力与自我膨胀展开的竞争;另一个是理性的、超越这种竞争的、力图建立一种更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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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秩序的活动。毫无疑问的是,前一方面显然地处于主动状态。如此一来,结果必然是良善的政治统治腐坏、堕落为暴虐的政治统治,优良的政治制度变质、败坏为恶劣的政治制度。制度腐败也就由此而来。
与前贤不同,波利比乌斯的论述还有一个突出的不同。在柏拉图那里,僭主政体之后的变化未曾言及,以至亚里士多德批评说政体蜕变到僭主政体(暴君政体)那儿仿佛就停止不变了。而在波氏这里,显然形成了一个闭合的回路展开循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暴君政体既可转变为寡头政体,也可转变为暴民政体,而波氏则主张演变只能向一个方向,遵循特定的程序,没有多项选择与可能。他力图彰显这一演变过程严格的规律性。波利比乌斯指出:“有两个因素使得每一种国家都倾向于腐败,其一是外部因素,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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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是国家自身的成长。对于前者,我们不能指出确定的定律,但是后者则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
一个规律,波利比乌斯自认已经被他发现:“所有现有的政体都必然走向败坏和变革是一个几乎不需要证
[6]
据的事实,自然的过程已足够使我们对此深信不疑。”这“就好像即使钢铁、木材这些物质能够躲过外[6]部的侵袭,即使找来应对锈蚀、虫蛀这些伤害的克星,钢铁依然会生出铁锈,木材还是会长出蛀虫。”也[9]229
从而,是就是说,“一个政体的产生都是自然过程,从而也就预先规定了它后来的生存和灭亡方式。”
导致上述六种政体必然会发生变质,被它种政体所取代。亦“自然”的力量,或如有学者所言的“命运!”即,政体的更替,正常政体的腐败,是自然而然的,不可避免的。“他相信,政体的自然循环是不可违抗
[8]392
的。”正如后世认定权力腐败的必然性是权力腐败观的逻辑起点一样,政体循环说由此成为了波利比
乌斯制度腐败学说的逻辑起点。
三、以“混合政体”预防制度腐败
既然在波利比乌斯看来“每种制度都存在与之不可分割的缺陷,君主制中是专制,贵族制中是寡头统治,民主制中是暴力的野蛮统治”,从而“……每一种建立在单一原则基础上的制度都是不稳定的,它很
[6]快就会败坏为与之对应并自然接踵而至的腐坏的形式。”亦即“腐败对非混合政体而言是无可避免的[3]63自然法则。”因而,为克服这一弊端,防止政体的腐坏、变质,波利比乌斯会很自然地反其道而行之,提
出“混合政体”的主张,以此作为政体腐败的应对之道。“波利比乌斯相信,通过结合三种正常政体的要
[3]63素而得到的混合、均衡的政体,是可能防止腐败的。”“……与其他政体相比,混合政体能够抵抗衰退[lO]l32(腐败,引者注)。”
波利比乌斯主张的“混合政体”是指“在国家政治制度中,将所有最好的政体的优秀和与众不同的特点结合在一起,从而使每一项原则都无法过度地扩张进而衰退为与之相对的恶劣的政体形式,每一种力量都受到其他力量的制约,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对其它取得主导优势并打破平衡,从而政治制度
[6]得以维持长久的均衡,就像一艘建造精良的船舶……”
在波利比乌斯眼中的罗马政治制度,正是这种“混合政体”理论的完美体现。他认为罗马关于政治权力的制度安排和实际运作中,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的权力处于相互制衡之中,任何一种权力,如果不能获得其它两种权力的配合、支持,都不可能得到正常、有效地行使、运行。“三种权力中的任何一种,只
[6]要它愿意,都可以阻挠或者配合其他两者。”
就执政官而言,当他获得授权率军出征时,看起来拥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但实际上他必须获得元老院和人民的支持,否则他将一筹莫展。因为作战中最为重要的军需供应控制在元老院手中,而且当执政官任期届满时他能否继续留任的任免权也由元老院掌握。至于人民,他们掌握着战争的最终决定权,而且在执政官卸任时,将听取其关于自己在任期内施政情况的述职。
就元老院而言,虽然它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权力,但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给予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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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利比阿的《通史》中,“命运”是历史的命运、渊源、内容,同时还是政治史统一进程的内在规律性和必然性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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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重视,尊重他们的意愿。元老院除非获得人民的认可,否则无权调查可处以极刑的叛国行为。涉及元老院自身权力、荣誉、财产的事项亦由人民裁决。最为重要的是,如果任何一个保民官———他们总是尊重人民意愿,执行人民的意旨———出面干预,元老院就不能最终决定任何事务,甚至无法举行会议。 就人民而言,他们必须在公私生活中都尊重、顺从元老院及其成员。在社会生活的众多事务中,元老院都处于至高的支配地位,它有多种途径可以使人民获益或受损。最为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市民案件的法官,都是从元老院的成员中任命的,人民处于受其摆布的境地。同样,人民也不愿去对抗执政官,因为他们中的每个个体在战时都处于执政官支配之下。
在这种“混合政体”中,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作为罗马政治生活当中的三个主要构成部分,任何一方都受到其他两方有效的牵制,从而确保各个部分不会因过度增长而打破力量对比均衡,避免因某部分势力过大,无所顾及而胡作非为,最终导致政体的败坏、衰亡。因而,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原则合理、有效地整合在一起,被波利比乌斯认作为是预防政治制度腐败的一剂良药。
“混合政体”的主张并非波利比乌斯的独创。他的“混合政体”主张明显地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相关思想。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大力推崇、着力论证了为了维护城邦政治制度的稳定,防治制度腐败,必须确保政治生活中各种政治集团的混合与和睦,各种政治力量的混合与平衡,达到所谓中庸之道的实现。从这一意义上说,有理由认为亚里士多德早已提出了“混合政体说”,而波利比乌斯等后来者只是
[11]“采用并发展”了这一学说。
但是,波利比乌斯的“混合政体”主张中,关于“通过政治生活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制衡而不是调和,来防治政治制度的腐败”的观点,可以说是他的创见。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混合政体”的目的是通过调和来求取政治制度的稳定,为各种阶级提供舞台空间来使整个政治体之内“没有任何一个部分存在着
[5]202改变现制的意愿”。但对于波利比乌斯来说,政治制度的变革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倘若不加以人为的
抑制,政治制度的腐败是无可改变的命运。预防制度腐败的唯一办法只有抑制,而非调和。从调和与中庸到制约与平衡,波利比乌斯显然已经走出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因此可以说,国家制度的“制约与平衡
[12]原则”在波利比乌斯“混合政体”论中“才首次正式提出”,其主张的不同性质的权力间的混合与制衡
也是他独特的发现,“不管人们是否把根据权力的对抗性模式解释罗马(或斯巴达)的波利比乌斯看作是
[10]134正确的,反正他是第一个清晰地解释这种模式的作家……”。
尽管波利比乌斯尚无近代的公共权力观念和近代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的观念,但只需再往前跨一步,通过以权力制约权力来防止权力腐败的观念,已经呼之欲出了。波利比乌斯“不仅在后来的希腊和罗马学者中,并且在中世纪和近代的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国家学说研究者那里都享有盛赞和崇高的威
[9]234望。”在近代初期,与马基雅维利同时代的多数人文主义者都接受了“混合政体”模式,马基雅维利认
为“平民和罗马元老院之间的不和(而不是二者之间的调和与互助,引者注),促成了共和国的自由与强
[13]大。”马基雅维利认定各个个体与各个阶级必须通过相互制约的体系受到控制,无疑与波氏“具有某种[14]相似性”。通过马基雅维利,并进而通过哈林顿、洛克、孟德斯鸠以及美国政治制度的创设者们,波利
比乌斯“混合政体”当中所体现的以制衡来预防制度腐败的思想拥有了桥梁,跨越到了近代以权力之间的制衡来预防权力腐败的政治实践之彼岸。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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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梅康]
Preventingsystematiccorruptionbymixedconstitution:
onPolybius’strategyofanti-corruption
YUANBai-shun,WANGZheng
Abstract:ThroughthetheoryofConstitutionCycIe,PoIybiusbeIievesinthenecessityofsystematiccor-ruption,whichresuItingfromhumannature.MixedconstitutionistheonIysoIutionofsystematiccorruption.Thus,PoIybiusactsastheturningpointofthetransitionfromsystematiccorruptiontothecorruptionofpowerandreveaIsthemethodofcheckandbaIanceincorruptionprevention.
Keyword:PoIybius;Systematiccorruption;ConstitutioncycIe;Mixed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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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theRationalityandtheLegalRegulationofAnti-hostileTakeover
GUOBi-er
Abstract:IntheprocessofhostiIetakeover,thetargetcompanyusuaIIyadoptedanti-takeovermeasuretobaffIeorresisttakeoverbehavior.AmongthethreeofthesharehoIderoftargetcompany,proprietorandbuyersharpinterestconfIictwiIIinevitabIytakepIaceandwiIIcauseaseriesofIegaIprobIemswhichmadecorrespondingIe-gaIreguIationbecomenecessary.Anti-hostiIetakeoverisgoodformaintainingeconomyorder,thushasitsra-tionaIityofexistenceowingtoitsbenefitofavoidingorreducingthenegativeinfIuenceofhostiIetakeover. Keyword:HostiIetakeover;Anti-hostiIetakeover;RationaIit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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