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
用于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盖章): 发布日期: 备案机关(盖章):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备案日期:
说 明
勘察、设计、咨询招标的宗旨,是通过健康的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筑师和工程师设计持久、耐用和美观的工程作品。为实现这一目标,广州从2002年开始组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公开招标。为了帮助业主和代理机构迅速高效地编制招标文件,为其实际工作提出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我们编写了《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供大家参考使用。
从2002年开始,我们结合当今建设行业组织招投标的通行做法,对《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反复研究和修改,努力为所有投标人提供公平的机会,鼓励他们对招标项目作出积极的反应,使业主和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而有竞争力的投标,并且便捷地评定各个投标书。
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除了《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提供的程序、规则和合同条件外,不能缺少项目的基础资料和有关勘察、设计、咨询的技术要求,提供这些资料需要业主和代理机构做好前期工作。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业主和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必须注意确保不产生歧异和争端。《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包括了勘察、设计、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5种类型的招标内容,如果只进行其中一种类型的招标,可以删除无关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该由具有良好信誉和熟悉招标项目技术情况的业主和代理机构编写。如果招标公告发布后,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人,建议业主更换另一家更公正、更有信誉的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5人,建议业主更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我们不断改进《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最新版文本可从设计招标网页下载,恕
不另行通知。
如发现《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有任何错漏、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2室 电子邮箱:LJX
招标人须知
1招标程序
1.1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招标代理机构; 1.2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1.3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1.4接收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电子邮件; 1.5分析比较资格预审文件,必要时进行考察和核实; 1.6选择投标人,编制投标人名单;
1.7通知所有入选的申请人,安排招标活动的日期、时间、地点; 1.8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向投标人颁发招标文件; 1.9安排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1.10接收投标人的书面质疑;
1.11安排答疑会议,解答收到的质疑和开会时提出的质疑;
1.12向所有投标人发送会议记录,颁发招标文件补遗,包括对质疑的解答; 1.13接收投标保证金; 1.14选择评标委员会成员;
1.15接收投标书,记录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1.16评审投标书,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候选方案; 1.17揭晓评审结果; 1.18确定中标人; 1.19签发中标通知书; 1.20进行授予合同前谈判;
1.21授予合同;
1.22退回投标保证金,支付方案阶段设计费或经济补偿。 2招标人支付的费用 2.1招标代理费;
2.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报酬; 2.3评标旅馆的房租、餐费;
2.4接送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运送投标文件的交通费; 2.5交易中心的场地使用费;
2.6投标人的方案阶段设计费或投标经济补偿。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 附件1-1资格预审表(投标人、联合体和分包商) ┈┈┈┈┈┈┈┈┈ 附件1-2资格预审表(资质、认证、机构简介) ┈┈┈┈┈┈┈┈┈┈ 附件1-3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经验) ┈┈┈┈┈┈┈┈┈┈┈┈┈ 附件2-1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 附件2-2投标邀请函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须知 ┈┈┈┈┈┈┈┈┈┈┈┈┈┈┈┈┈┈┈ 第四部分 合同条件 ┈┈┈┈┈┈┈┈┈┈┈┈┈┈┈┈┈┈┈┈┈┈ 第五部分 A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B岩土工程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C设计咨询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附件3-1投标书 ┈┈┈┈┈┈┈┈┈┈┈┈┈┈┈┈┈┈┈┈┈┈┈┈ 附件3-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附件4-1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附件4-2投票表格 ┈┈┈┈┈┈┈┈┈┈┈┈┈┈┈┈┈┈┈┈┈┈┈ 附件4-3投票汇总表格 ┈┈┈┈┈┈┈┈┈┈┈┈┈┈┈┈┈┈┈┈┈ 附件4-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 ┈┈┈┈┈┈┈┈┈┈┈┈┈┈┈┈ 附件5-1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1.1招标人
(1)名称: (2)地址: (3)联系人: (4)电话: ,传真: (5)电子邮箱: 1.2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 (3)联系人: (4)电话: ,传真: (5)电子邮箱: 1.3招标项目
(1)名称: (2)位置: (3)概况和规模: (4)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万元 (5)资金来源: (6)参与前期研究、规划和设计的单位:
1.4投标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备案证明,办理方法请浏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gd.cn设计招标网页。
1.5资格预审的标准: (1)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资质;如果投标人认为自身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营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3)投标人具备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规模(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不宜少于本招标项目的50%;
(4)投标人宜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投标人信誉良好,以往与本项目业主无纠纷。
1.6外国企业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2)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3)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4)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5)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6)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7)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8)其他有关材料。
1.7招标人按资格预审标准对申请人的业绩、信誉和人员能力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如果具备法人资格和资质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8资格预审和投标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得《资格预审表》,从网上(需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投标报名,同时将填妥的《资格预审表》(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按附件1-1、2、3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索取回执。
(2) 资格预审在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入选投标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并通知入选的投标人正式办理投标报名手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将填妥盖章的《资格预审表》提交给招标人存档备查。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不高于500元),由出售单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4)投标保证金为 元(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 日(特级和一级工程设计不少于45日,二级或以下工程设计不少于30日,概念设计不少于20日,其余不少于20日)。
1.9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1.10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投标人应考虑风险:
(1)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 %(不大于20%,由招标人约定),预计为 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
建筑与室外、住宅、古建筑、室内装修、园林绿化、人防等工程,工程设计费总额扣除方案阶段设计费后,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剩余的方案阶段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市政公用、交通运输(公路、水运、索道、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民用机场)和其它工程,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另行支付方案阶段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总额的 %(Ⅰ级建筑工程10%,Ⅱ级建筑工程15%,Ⅲ级建筑工程20%,住宅小区工程25%,古建筑工程30%,室内装修工程50%,园林绿化工程30%,人防工程10%,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按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建筑工程确定比例)为方案阶段设计费,共 万元。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的方案阶段设计费为:
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20%);
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15%)。 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10%)。 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5%)。 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2) 招标人只征集设计方案不确定中标人,另择其它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支付给投标人的方案阶段设计费为:
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50%-100%); 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25%)。 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10%)。 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阶段设计费的5%)。 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3)岩土工程勘察费报价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其中钻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包干单价(已包括所有取费和税金)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包干单价每米不得高于120元;除岩土工程勘察费之外,其余勘察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下浮 %(不大于20%,由招标人约定)。
(4)设计咨询费按工程概算价的 %(0.4%至0.7%,由招标人约定)计算,按工期计划平均支付。
(5)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价的 %(由招标人参照监理费收费标准约定)计算,按工期计划平均支付。
(6)工程总承包以项目总投资为最高限额,分包工程按分包价另加 %(2%至5%,由招标人约定)结算,其余工程按双方约定办法结算。
1.11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由招标人约定):
(1)工程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实行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的项目,工程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的,应当将工程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
(2)工程勘察。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3)设计咨询。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下列工作: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必要的勘察工作,调查项目现状,收集城市规划、政策文件、主要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价预测,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方案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案进行比较,在外观、使用功能、技术、经济、效益、施工难度、运行管理、维修工作量等方面综合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方案的意见,提出避免浪费和提高投资效益的优化建议,并指出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指出设计文件的偏差和错误,分阶段提交审核报告。检查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工期计划落实情况,对设计咨询过程形成的信息、会议纪要、文件进行记录、收集和归档。
(4)项目管理。设计中标人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如果中标人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
质,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利,承担监理责任。
(5)工程总承包。设计中标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1.12主要合同条件
(1)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不宜少于备标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约为初步设计的1倍)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工程设计费支付给承包人的安排如下:
第1次付款在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0%;
第2次付款在方案修改完成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建议5%); 第3次付款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建议20%); 第4次付款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建议35%); 第5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完成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 %(建议15%); 第6次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设计费的 %(建议5%); 第7次付款在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
中标人提供的现场服务时间,每10万元设计费不少于1人日。
(2)勘察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勘察作业, 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费支付给承包人的安排如下:
第1次付款在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
第2次付款在完成外业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 %(建议30%); 第3次付款在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 %(建议45%); 第4次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 %(建议5%); 第5次付款在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3)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建议30%)。
(4)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
(5)保留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分期付款的每个阶段完成时按比例扣除保留金后付款,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保留金的一半,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6)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
(7)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广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指定一人,承发包双方各一人。
1.13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业主代表不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第 (由招标人约定)种方式评标:
(1)由评标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由业主代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排序。
(2)由业主代表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推荐三分之二的入选投标人;由评标专家对入选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
(3)评标专家和业主代表同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序。
1.1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自理。中标人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当天向交易中
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1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6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年 月 日北京时间24时。
附件1-1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注意事项:
1请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拟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全部问题均应回答。 2请在资格预审表每页的右上角空白处编上页码,如有需要可加页。 3请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gd.cn申请投标报名。
4请将填妥的《资格预审表》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 5颁发招标文件时,请将填妥盖章的《资格预审表》交给招标人存档备查。
6请投标人将提交的完整的表格自留一份。如果招标人对申请人填写的《资格预审表》内容有怀疑,接通知后,本地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外地申请人须在48小时内,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7如果《资格预审表》申报内容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重新审查资格。 8请增加你认为评估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有关的任何资料。 一、申请人
1、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2、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5、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6、驻广州机构电话/地址:
二、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果有): 三、联合体各成员名称(盖章)/电话号码/分工职责: 1、 2、 3、
四、各分包商名称(盖章)/电话号码/分包项目:
1、 2、 3、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五、申请人的资质证书编号、范围、等级: 1、 2、 3、 4、
六、申请人的ISO9000质量管理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 认证机构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有效期限:
七、投标人成立时间: 年。
职员数量 人,其中:技术人员 人,管理人员 人。 八、简述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的经历(宜200字以内): 九、申请人简介(宜300字以内):
十、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十一、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姓名/执业资格(盖章)/专业职称/专业工龄/分工职责 1、 2、 3、 4、 5、 6、 7、 8、 9、 10、
十二、投标人过去六年内完成和在建的最能说明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合同名称/工程类型/项目规模/合同价(万元)/业主电话 1、 2、 3、 4、
5、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填妥本表送交易中心备案)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法人资格 资质范围 资质等级 同类业绩 (名称和规模) ISO认证 人员能力 审查结论 招标人: 见证人: 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随招标文件颁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邀请函
招标项目名称: 。 致 (投标人):
我方(招标人)诚意邀请你方(投标人)参加以上项目投标。收到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在回执签字盖章并传真给我方,请注意下列事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如果以上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
如果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表》发生任何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执
我方已收到投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并承诺参加投标。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事务负责人签字/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概述
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2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负责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 投标人的质疑
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可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
2.2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人的解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书面补充材料,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3投标人应该在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3.2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3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1)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的投标和评标,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设计方案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或者其他符号。如果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只可以按评审结果领取相应的方案阶段设计费或者经济补偿。
(2)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和评标,不需要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
3.4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下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展示或描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投标文件的组成:
(1)开标信封:内附投标书和联合体投标协议,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妥并签字盖章。
(2)文本文件:编排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设计投标文本为A3(297mm×420mm) 规格;
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的投标文本为A4(210mm×297mm) 规格,如有附图应装订并折叠在文本内。
(3)计算机文件:文字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的计算机图形文件,如果有演示动画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全部文本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提交光盘1套。 (4)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内容为总平面图、表现图、分析示意图等,以A0(1189mm×841mm)或A1(841mm×594mm)规格制作一套,不宜超过8幅,图纸比例不限,展示图纸须裱在轻质板上。 (5)设计模型或材料样板:
一般项目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重要建筑、特大桥梁的设计招标应提交设计模型。设计模型比例不限,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
装饰工程如果招标人有要求,应提供特殊装饰材料样板。 (6)保密信封: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设计投标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专项设计除外),加盖投标人公章;
勘察投标内附A4规格制作的报价表1份,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文件包装方法:
(1)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2)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3)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4)设计模型或材料样板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5)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3.7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8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呈交其他建议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只有在投标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条件下,才考虑替代方案。为了能对替代方案作出公平的评估,在投标文件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更改部分,包括涉及更换的那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书、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招标人可以接受经评审有利的替代方案。
3.9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4 投标保证
4.1因招标人的原因取消招标,招标人向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逾期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截标时间之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者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或者中标后擅自更换关键人员,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4.3投标有效期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4.4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4.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延期
5.1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或台风警告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截标时间。
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5.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 6 投标文件的提交、接收和编号
6.1提交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邀请函,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在临近截标时间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接收投标文件地址和截标时间,截标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6.2投标人到达开标地点后,保密信封交给交易中心见证人原封保存直至公开揭晓,投标文件和开标信封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开标信封由工作人员立即启封,检查投标书是否已签字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上签署相关内容,向工作人员索取回执后离开开标地点。
6.3如果设计投标人逾期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其名次排在所有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之后,如果其名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可以领取
相应的方案阶段设计费或者经济补偿。
6.4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开标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7 取消投标资格和拒绝投标书
7.1招标(包括资格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或被否决,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5)投标人谎报事实,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6)投标人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7)投标人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渎职罪; (8)投标人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9)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标的情形。
7.2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 8 评标标准
8.1评标办法见评标委员会须知,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
8.2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招标管理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
8.3如果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或者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8.4如果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 9 确定中标人
9.1招标人从开始评标的20日内,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9.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此类推。 9.3如果招标人确定的最终实施方案不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可以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中标人: (1)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担后续任务。
(2)由被确定为最终实施方案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后续任务。
9.4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9.5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9.7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中标人拒绝修改完善投标方案;
(2)中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并且拒绝修正;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参与本项目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以酬礼或采用其他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10 授予合同
10.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10.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10.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11 方案设计费和经济补偿
11.1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投标人方案设计费或者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付。
11.2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设计费或经济补偿。
11.3未取得方案设计费的投标方案,在揭晓评标结果后立即退还投标人。 12 知识产权
12.1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阶段设计费的投标方案,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着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12.2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支付方案设计费的各个投标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12.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招标人支付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2.4所有投标方案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公开展示。 12.5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2.6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7获得招标人支付费用的方案成果,投标人及其直接或间接参加投标的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2.8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
址、合同条款。 13 其他
13.1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13.2本次招标由交易中心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须知
1 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开标前浏览过投标文件内容的人、接受过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之前应该向招标人澄清有关利益冲突的问题。
1.3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2 评审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已发给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资料外,其它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 3 评标程序
3.1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3.2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背景情况。
3.3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3.4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记录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每个方案评
审时间不宜少于30分钟,评标时不需要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投标文件。 3.5讨论投标文件。一般应按投标文件编号顺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就投标文件发表专业的、客观的、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为公平起见,每个成员对任何一个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时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3.6对投标文件进行表决。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以差额选举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投票规则附于投票表格上。
3.7统计和公布投票结果。每一轮投票都应当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递交投票表格后才开始统计,统计结果应当立即公布,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8揭晓评标结果。招标人在表决前两小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揭晓投标结果会议,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依次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开标的投标人。 3.9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方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10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第四部分 合同条件
1 本项目适用下列广泛认可的合同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5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菲迪克)出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6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菲迪克)出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2 合同管辖和次序
2.1由合同引起的任何事情,均受发包人所在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管辖。 2.2文件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3 权益转让
3.1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
3.2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 合同价格和付款
4.1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勘察设计费不包括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4.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意见、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不另行收费。因政府审查要求修改设计或重新勘察则不另支付勘察设计费。
4.3因提交勘察、设计、咨询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不另行收费;提交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4.4勘察、设计、咨询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需要重新勘察、设计、咨询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重新勘察、设计、咨询的费用,
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4.5本项目专项设计需要分包的,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
4.6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
4.7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4.8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4.9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4.10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4.11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 4.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5 日期和期限
5.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
(1)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 (2)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
(3)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
5.2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
5.3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他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5.4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间: (1)变更;
(2)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3)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 (4)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
(5)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5.5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
5.6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
任、义务和职责。
5.7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承包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
5.8如果暂停持续90天以上,承包人可要求复工。如果提出复工要求后30天内,发包人没有给予许可,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项目受暂停影响的部分视为删减项目。如果暂停影响到整个项目,承包人可以发出终止的通知。 6 关键人员
6.1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会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开支。
6.2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3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7天内更换。
6.4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
6.5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
6.6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7 风险与保险
7.1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费用的2倍。
7.2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
7.3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
7.4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疏忽所致。
7.5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 7.6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7.7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
必须保持保单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
7.8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
7.9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7.10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7.11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8 服务规范
8.1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
8.2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应当亲自过问并监督解决。 8.3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8.4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
8.5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8.6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8.7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
8.8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
8.9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10若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
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完成点算工作。
8.11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
8.12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 8.13承包人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8.14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
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 9 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9.1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 9.2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
9.3勘察设计文件必须完整齐全,勘察文件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
9.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五部分(A) 设计投标文本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设计方案展示图纸、设计模型(如果招标人需要提供)、保密信封等,其规格、包装方法和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2投标文本文件的编排顺序
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 2.2目录; 2.3设计说明书; 2.4设计图纸;
2.5《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2.6《工期计划表》;
2.7投标人提出的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 2.8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 2.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设计说明书:
(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设计说明书的要求。
(2)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说明书的要求。
(3)装饰工程设计招标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设计说明书的要求。应提供《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由室内和室外工程的投资估算两大部分内容组成,所有家具、灯
具、地毯、洁具、设备均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 4设计图纸:
(1)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图纸的要求。
(2)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图纸的要求。
(3)装饰工程设计招标提交: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 (4)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提供示意图。
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 联合试运转费(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 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基本设计收费(元) 设计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备注 1=2+3+4 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计算 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查《工程复杂程度表》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5×6×7×8 10=(11至14)+(17至19) 10 其他设计收费 11 总体设计费(元) 12 主体设计协调费(元) 13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 14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 15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 16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17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 18 竣工图编制费(元) 19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14=15×16 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20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 21 浮动幅度值 22 工程设计收费(元) 23 已支付的方案设计费(元) 24 应支付的设计费(元) 20=9+10 查招标公告文件,建议-20% 22=20×(100%±浮动幅度值) 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4=22-23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
第五部分(B) 岩土工程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保密信封等,其规格、包装方法和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2投标文本文件的编排顺序
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2.2目录; 2.3勘察费报价;
2.4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2.5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 2.6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2.7投入本项目的工种、人数;
2.8投入本项目的钻探、取样的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测量仪器、设备、软件,应逐项列明:名称、型号、价值、数量、用途;
2.9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是否备有该文本; 2.10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原始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2.11取样、记录、试验、审核签章的保障措施,相应的赔偿办法; 2.12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 2.13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2.14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 2.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勘察费报价:
(1)岩土钻探每米综合包干单价,并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该单价包含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 (2)除上述报价外,列明另需消耗的设备材料报价:材料设备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消耗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3)除上述报价外,列明另需付费的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实物工作收费(元) 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元) 实物工作量 附加调整系数 气温附加调整系数 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技术工作收费(元) 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主体勘察协调费(元) 勘察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备注 1=2×3×4 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合同约定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加调整系数表 ≥35℃或者≤-10℃,调整系数为1.2 查总则 7=1×8 查有关章节 查总则 1=1+7+9 查招标公告文件,建议-20% 12=10×(100%±浮动幅度值) 13=Σ14至26 10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元) 11 浮动幅度值 12 工程勘察收费(元) 13 其他费用(元) 14 办理工程勘察许可(元) 15 购买有关资料(元) 16 拆除障碍物(元) 17 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元) 18 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元) 19 接通电源、水源(元) 20 平整场地(元) 21 勘察材料及加工费(元) 28=12+13 22 水上作业用船及水监费(元) 23 大型机具搬运费(元) 24 青苗、树木赔偿费(元) 25 水域养殖场赔偿费(元) 26 其他服务收费(元) 27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28 应支付的勘察费(元)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
第五部分(C) 设计咨询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保密信封等,其规格、包装方法和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2投标文本文件的编排顺序。
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编制年月;
2.2扉页:写明投标人法人代表、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或授权人签署盖章; 2.3目录; 2.4技术建议书; 2.5财务建议书。
2.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技术建议书
(1)对本项目有关资料、数据的评论。 (2)设计咨询范围、依据和深度。 (3)实施咨询任务的方法。
(4) 最能说明设计咨询经验的服务项目表。指标包括:项目名称/地点/业主名称/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设计咨询专业人员组成(姓名及其职能)/人月数/项目说明。
(5)咨询人员的组成和任务表。指标包括:姓名/职务/任务。
(6)推荐的专业人员履历表。指标包括:姓名/分配的具体工作/在公司的年数/专职或兼职/出生日期/专业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各种语言能力/就业记录和工作经验。
(7)关键人员时间计划表。指标包括:姓名/职务/承担任务/工作起止时间。 (8)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计划表(如果本阶段的工作已完成则可省略)。指标包括:活动或任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
(9)方案设计阶段工作计划表。指标包括:活动或任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 (10)初步设计阶段工作计划表。指标包括:活动或任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 (11)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计划表。指标包括:活动或任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
(12)派驻现场人员工作计划表。指标包括:活动或任务名称/工作起止时间。 3财务建议书
(1)费用汇总表。指标包括:每项活动或任务的名称/人月数/费用。 (2)每项活动或任务的详细费用表。指标包括:开支合计/人员报酬/差旅费/当地交通费/办公和居住开支/设备和车辆开支/软件开支/通信开支/培训考察开支/其他开支。
附件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
投标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了解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若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FAX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如果组成联合体,与投标书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1(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接收情况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手机号码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2(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投票次序 第一轮 应选方案 (个) 本人选择的方案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附加投票1 附加投票2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投票按下表规定分若干轮进行。每一轮投票,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奇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1)÷2;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偶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2。 候选方案总数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6 6 7 7 8 8 第1轮 应选总2 2 3 3 4 4 5 5 数 第2轮 应选总1 1 2 2 2 2 3 3 数 第3轮 应选总 1 1 1 1 2 2 数 第4轮 应选总 1 1 数 3 3 4 4 4 4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2)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一张投票表格,每轮所选方案多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的有效,同一轮投票不得重复选同一方案。附加投票所选方案必须等于应选方案总数。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每轮投票的应选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方案进行附加投票,决出排序。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附件4-3(本页发给计票人、见证人,评标结束时收回)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一轮得票 第二轮得票 第三轮得票 第四轮得票 附加投票 排列名次 投标人名称 计票人: 见证人: 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件4-4(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主要评判因素 较好方案 一般方案 较差方案 基本原则:适用、坚固和美观 一、设计理念 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 二、规划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 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交通连接方便,可快速疏通人流,方便行人穿越,避免绕道行走 三、景观 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的空间 四、建筑 把构造、功能和视觉效果完美结合,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 重视自然采光、通风,朝向和开窗合理,屋顶绿化、防晒墙,具有创造性 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 无障碍设计(专用通道、扶手、厕所等) 五、结构造型 结构简洁可靠,结构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采用革命性的新结构 六、室内 室内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室内空间流通,房屋散热 采用轻质分隔技术,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采用可回收、环保材料 七、配套系统 停车体系(地面、路边、地下室) 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综合走廊) 照明系统,灯光照度达到要求 空气循环与控制系统 消防系统 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系统 网络会议系统 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 太阳能发电设施 运动、购物、餐饮、休闲娱乐设施 八、经济 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 应用成熟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 节约用地,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减少建筑过程和维护过程的能源消耗,建成后节省维护费用 九、投标文件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设计周期合理 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 十、其他 经济、技术、业主、体制、环境、建筑师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建筑有一定标准,但无固定标准,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附件4-6(本页发给交易中心见证人)
招标代理服务评审表
序号 1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前,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审查,10分。 2 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 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发布,5分。 3 发售招标文件开具发票,5分。 4 评审内容和标准 评分 备注 5 设计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勘察备标时 间不少于20天,10分。 6 提交投标文件人数,每人4分,最高40 分。 7 工具(标签、白板笔、雷射笔、裁纸刀、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齐全,5分。 8 第一中标候选人取得中标通知书,10分。 9 中标人投标前未参与过本项目的前期工 作,10分。 10 本项目招标活动结束后,交易中心按以下格式对代理机构进行排序并予以公布。 交易中心见证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排序表
年 月 日
排名 机构名称 平均累计代理最新备注 得分 得分 次数 评分 统计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gd.cn设计招标网页公布,代理机构按平均得分排序;平均得分相同的,按累计得分排序;累计得分相同的,按最新评分排序。
附件5-1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第一节 建设单位简介 第二节 工程项目背景资料 第三节 设计原则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规划设计条件 建筑设计要求 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公建配套要求 周边环境现状 水文地质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立项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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