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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内,仅做参考)

2021-02-21 来源:步旅网
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

一、说明

为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工作原则,将项目部安全环保总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工区安全环保目标责任.

一、 安全环保目标 1. 工区安全目标

因工死亡人数为0; 因工重伤人数为0;因工轻伤人次≦3; 火灾责任事故为0; 交通责任事故为0; 重大设备事故为0;重大工程事故为0; 重大治安事件为0。 2. 工区环保目标

相关方环境投诉次数≤2,投诉整改率100%,整改合格率100%。施工污水直排率 为0%。节约用油,严格控制设备、车辆空运行时间;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节 约用水,杜绝长流水;节约办公用纸,双面使用率〉80%。

二、 职责与权限 1. 项目部: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项目部有对工区施 工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2)项目部应履行在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中所明确的有关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2. 工区: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工区须服从项目 部安全管理.

2)工区应履行在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中所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三、 过程控制安全指标(以月为周期)

1、按项目部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中要求进行各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2、执行项目部安全文件要求,执行率100%。 3、现场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率100%.

4、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完成率100%,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 奖励与惩处

1、 奖励条件

1) 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予以2万元人民币奖励。

2) 每月过程控制安全指标平均完成率>90%,予以2000元奖励。 3) 发生重伤事故,取消当月过程控制安全奖励。 2、 惩处条件

1) 未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按施工协议(合同)中安全措施费的5%~20%

处罚.

2) 每月度完成过程控制安全指标不足80%,予以2000元处罚。 3、 无奖励与无惩处条件

1) 年度内死亡事故为0,但其它安全环保目标未完成,不奖不罚。 2) 月度内完成过程控制指标80%以上、90%以下,不奖不罚。 4、 奖励与惩处的考核

1) 项目部安全部门是考核执行部门,在每月底和年底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和

具体考核依据,报项目部安委会讨论决定后实施奖励与处罚。 2) 奖励与处罚的总体平衡原则.奖励金来源于处罚所得款,专款专用。若出

现奖励款项超支的,在项目部安全专项费用中支出.

五、 本责任书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工区所承担施工项目完工且工人退场完毕

后即失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工区安全生产负责人: 项目部公章: 指纹或公章(指纹为右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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