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学校): 乙方(应聘教师): 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编号: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聘用乙方为代课教师。
二、聘用期限:从2016年2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三、工资福利待遇 :
月基本工资: 1700 元。(含“五险一金”316元和生活费2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医疗保险2%,养疗保险20%,工伤保险0.8%。乙方如自愿购买,保险中个人出资部分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负责帮忙办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 学校在今后聘请代课教师时应将乙方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 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2.乙方提供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教书育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教育质量教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6.学校要求对外保密的材料、事情要做好保密工作;
7.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
合同期未满,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不再受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校长(签名):
乙方(签名):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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