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沟河污水处理厂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四川科恒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九月二日
污水处理厂监理实施细则
建 设 监 理 规 划
陡沟河污水处理厂
编制:
审核:
批准:
四川科恒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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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监理依据
三、工程监理范围及目标
四、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五、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六、合同及信息管理
七、各级监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八、监理工作制度
九、监理工作内容
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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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概况:
陡沟河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龙路以南,外环路以外,陡沟河下游,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8420.87㎡,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550.08㎡。综合楼一栋(2F)建筑面积为558.76㎡;非住宅建筑面积为7991.32㎡(其中: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为244.62㎡;流量计井为12.56㎡;CASS池3000.00㎡×2;滤池消毒池为448.00㎡×2;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356.00㎡;变配电室为103.68㎡;门卫为32.50㎡;风机房187.56㎡;机修仓库158.40㎡)。
工程建设单位 :四川金海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图审查单位:四川晨兴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承建单位 :四川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四川科恒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监理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地区、部门规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本工程经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 3、经业主、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
三、 工程监理范围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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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水电、设备安装监理。 2、监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 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四川科恒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下列人员组成平安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机构:(附图一)
总监理工程师:林凤华 建筑专监:李新京设备安装专监:王安贵旁站监理:何 辉(二)监理组织职责:
1、选择符合条件的监理工程师组建本工程监理组。
2、总监主管监理工作,制定监理规则、建立各项监理工作制度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3、负责工程项目范围内“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对工程项目实施规范化监督管理。
4、对工程质量进行核查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对发现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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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予以处理并通知业主。
5、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的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6、做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把好竣工验收质量关。 7、参加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提出意见并监督执行。
8、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例会,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处理问题,作好会议记录并送达各责任方会议纪要。
9、开工前向业主、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讲解监理工作程序、内容要求及各种工程报表和各类工程资料的填写方法及要求。
五、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组人员熟悉掌握工程特点及监理依据。 2、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图纸交底,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现场环境、桩点定位放线进行检查、复核确认后做好必要的签证记录。
5、项目监理组全体人员参加由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并负责记录,整理会议记要,分发有关各方。
6、全面检查施工单位开工的条件
(1)业主已取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同时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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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已健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具有资质证书及上岗证。
(3)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已按要求报审,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备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合理并到位。现场配制材料其原料已复验合格,配制材料已获得试配报告。
(4)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并办理了场地移交手续。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上已签字同意开工。
(6)若工程需要分包单位施工,其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总包单位审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场施工。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进场原材料 、半成品和构件以及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 (1)材料进场,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如果提供的材质证明资料与实际进场材质不符,与设计及规范要求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应发出退场指令,并将其材料进行标识,见证退场。 (2)进场材料应经见证人员见证取样,送具有试验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的复试,经复试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其材料方可使用。
(3)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计及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设备制造质量,经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设备报审表上签认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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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安装。
(4)为防止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混淆,施工单位应对用于工程上的各类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堆码、存放、标识;特别是水泥应按不同的厂家、不同的批号、不同的标号分别堆放以防操作工人混用。
2、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当工程项目开工后,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检查与控制。
(1) 工序质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
施工单位对每道施工工序,均应按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如在破土动工前,施工单位首先应根据规划部门的测量控制桩对建构筑物进行施工测量放线,经自检合格后,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监A—05),经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无误后,签署合格意见,才能破土动工;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应做好班前书面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如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事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100%自检,不合格工序的质量应作返工处理。重要工序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经检验确认合格以后,才能进行后序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检验批,是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测、实量、严格按施工图和规范进行验收,并记录,及时填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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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当分项工程中各检验批已检验合格,及时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对构筑物基础、构筑物主体、房屋基础、主体、屋面、水电、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在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分部工程的评定工作。
对构筑物基础、构筑物主体、房屋基础、主体工程及单项工程正式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并对实体进行实测。监理工程师做出工程监理评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并通知质监站、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各验收单位在工程备案表上签署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
对构筑物和单位工程质量控制主要是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重点控制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及竣工资料准确、完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对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实体进行竣工自检;在资料齐全、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构筑物和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施工、监理参加现行规定的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和构筑物实体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作好竣工验收前业主、施工、监理共同参加的初验,发现有需整改、返工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或返工。待初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交单位工程监理评估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质监部门、规划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地勘单位等相关部门对构筑物和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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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签证 单位工程竣工 (含竣工图) 工程验收表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不合格 格? 合 合 格 业主向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评定 同意验收? 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证书 工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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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站质量认可 污水处理厂监理实施细则
使用保护 3、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
对各构筑物和单位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除有关规范、规定正常检查外,重点还应抓以下内容:
(1)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基础: a.、熟悉并掌握地勘资料。
b、开挖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基坑时认真核对地勘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c.参与做好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验槽(坑)记录,仔细检查地基是否开挖到持力层,且检查地基是否被扰动。
d.检查基坑的平整度,轴线及几何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e.对砼、和钢筋工程应严格做好质量检验批的检验工作,做好砼的浇筑点见证取样工作,浇筑后砼养护的检查工作。
f.严格商品混凝土的计量、挂牌施工的监督,不得对砼配合比随意改动,控制好砼的水灰比及坍落度。
g.检查模板的刚度,防止变形。控制好拆模时间,防止拆模后出现“吊角”现象。
h.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基底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数量足够,放准、放好。(2)现浇混凝土
a.对钢筋工程,主要检查钢筋位置是否在允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特别是钢筋型号的改变;检查钢筋搭接(或插接)位置、及搭接长度、钢筋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加密区箍筋间距,核心箍数量,竖向钢筋焊接的抽样试验以及焊接人员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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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钢筋的绑扎、锚固长度和弯起钢筋的弯起点;构筑物和单位工程节点处箍筋的加密范围和箍筋间距。
c.对双层双向钢筋主要检查防止负弯矩筋被踩塌的防护措施。 d.建筑物楼梯钢筋主要检查梯板处的钢筋锚固和弯拆方向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对各构件现浇砼浇筑应严格检查商品混凝土是否准确计量,控制好水灰比及坍落度;混凝土试块要严格按规范制作,宁多勿少。养护地点应正确,砼搅拌时间要充分。
f.建筑物混凝土构造柱与圈梁和现浇板浇筑中,应控制混凝土构造柱与圈梁和现浇板模板内清洗干净,严禁夹渣夹屑。
g.板的浇筑一定要用平板振动器,如用插入式振捣后,应再用平板振动器振动,砼表面应平整、搓毛。
h.各现浇结构在浇筑中严禁施工人员直接在钢筋上铺板施工。 i. 各现浇构件在浇筑前严格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轴线、保护层垫块是否合符设计和规范要求,支撑是否牢固。砼浇筑完后,严禁过早拆模,拆模后的现浇构件应做好养护工作。
j.对悬挑构件应重点检查其根部钢筋的锚固长度及位于悬挑构件根部模板的严密程度,浇筑后其砼的强度应达设计强度的100%才能拆除底模。 (3)砌体工程
a.砖砌体检查“内三度”——砖的强度、砂浆强度、砌体砂浆饱满度。“外三度”——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十匹砖厚度。
b.严格检查砌体拉结筋的留置长度,每边伸入墙内不少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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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砌体和砼施工应同时做好水电安装的管线、箱体孔洞的预留预埋工作,超过300的孔洞,应加设过梁,严禁对砌体乱敲乱打。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的暗埋管线不得进行后续工作。
(4)构筑物、屋面防水
a.屋面女儿墙下不能出现水平裂缝。现浇板屋面检查板缝是否开裂.。 b.构筑物防水施工中严格检查细部节点的密封及泛水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C.构筑物、屋面防水层按规定做好灌水试验。 d.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排水坡度控制。 4、监理工程质量控制方法、手段 (1)对工序过程进行检验的方法::
a. 目测法——凭借感官进行检查,采用:看、摸、敲、照的方法对工序进行检查。
b. 量测法——利用量测工具、计量、仪表,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进行对照,从而判断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量测法采用:靠、吊、量、套的方法。
c. 试验法——通过现场见证取样,进行试验,取得数据从而分析判断质量。
(2)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采用以下几种手段: a.旁站监理——主要是对隐蔽工程进行跟班检查。
b.测量——对建筑施工的几何尺寸、施工放线、方位、进行核查,以消除潜在的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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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试验——对材料、构件、拌合料配合比通过试验数据来判断质量。 d.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如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将发出工程暂时停工通知单以及监理备忘录监。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通知后,应及时对质量问题处理方案进行回复,按经批准后的处理方案,对工序质量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整改复查表经监理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施工中,如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在接到工程暂停工通知单后,应立即停工,并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和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当施工单位按监理批准的处理方案整改后,经自检合格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认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复工令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如对原施工图进行修改变更,应填技术核定报审表,经设计单位签认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方可实施。
5、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采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JGJ59-99标准,在施工中每月对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检查、记录,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在工地例会上公布,下令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分清性质,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协助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施工现场内要按现行规定要求作好防扬尘污染工作,外露土方要作好封闭,露天作业要作到湿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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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同及信息管理
正确理解“合同法”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重点管理以下内容:
(一)分清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
(二)按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分解,在保证分项工程质量100%合格的前提下,确保必优项目,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三)监理工程师应索取、登记有关合同,促进合同双方履约,掌握合同变更或补充条款,协调争议事宜。
(四)收集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文件、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的来往信函,准确记录预算外工程量和因故发生停工时间,机具停滞等施工情况。
(五)将收集的信息分类整理、编目、登记、传递、建档,必要时进行专题报告。
七、 各级监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派的项目监理组织负责人,直接对项目监理部负责,按照合同授予的权限,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对其工作全权负责。
2、组建项目监理组,并将监理组成员名单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方。
3、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编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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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验证,经会审后加盖印章,登记、使用。
4、组织监理组成员熟悉和掌握监理依据、服务目标和范围。 5、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认可后。并在项目监理组贯彻实施。
6、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保持专业技术配套、组织成员稳定、监理依据齐全、职责分工明确,按月定期检查监理服务成果。
7、参加设计图交底、图纸会审、并对会审纪要进行签字、确认。 8、组织专业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确认。
9、组织监理全体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贯彻监理程序、原则和纪律,审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开工日期,批准开工报告。
10、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构件、经监理单位批准后使用。 11、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经监理单位批准后使用。 12、审查技术核定内容,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并经设计单位批准后进行签发。
13、签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暂时停工、复工通知书。 14、参加工地监理例会。
15、组织项目监理组成员收集、整理、传达工程项目有关的信息。 16、保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代表的密切联系,及时征求意见,并解决问题。改进监理服务工作。
17、检查隐蔽记录是否即时签字。 18、检查监理服务到位质量:
(1)对重要工程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是否检查了施工单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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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方案进行了技术交底;
(2)是否进行主要工序质量旁站、巡视的抽查记录和检验批质量复测、复查记录;
(3)是否有见证取样、封样、送检台帐; (4)构件、半成品是否有见证抽样试验报告;
(5)是否有抽查商品混凝土、砂浆实际配合比计量记录; (6)隐蔽工程记录;是否即时签认; (7)是否有预构件安装抽查记录; (8)是否有完整的水、电测试记录;
(9)是否正确运用了监督权(指令、通知)进行了监督的记录; (10)监理日记。
19、检查专业监理服务质量,每月一次,并对不合格服务项目进行记录、评审、处理和报告,并下令整改、整改后再次检验至合格。
20、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的检查。
21、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及单项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体预验收,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参加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3、工程竣工后,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回顾,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表格归纳总结监理成果,编制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呈报公司审批后,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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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呈报。
24、服务:在施工阶段,按构筑物和单位工程的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三阶段分别征求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建设单位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在一周之内答复或处理,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专业范围内监理服务工作。
2、具体执行监理合同规定,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熟悉和掌握工程监理依据,了解工程特点及监理服务内容、范围和目标。
4、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根本,以质量检验批为核心,以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基础、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配套为重点,开展专业监理工作。
5、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资料的编号、数量进行验证、签收、登记、标识(印章)、使用、保管、交付。
6、编制监理规划及关键工序、特殊部位的监理细则,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8、工程开工前,对现场环境、桩点和定位放线进行检查、复核并确认。 9、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组织召开日常工地例会,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单位。
10、审查开工报告并签署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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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分包单位资质,并签署意见。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并呈报总监批准,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无批准的施工方案及交底严禁施工。
14、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应督促承建单位提交质量事故报告、事故处理方案,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督促事故方按处理方案处理,并检查处理结果,签署整改复检意见。
15、检查工程质量时,同时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参加每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
16、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批准复工的权力。
17、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构筑物、单位工程的分部)竣工资料和整理、完善工程监理资料,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署意见。
18、参加构筑物和单位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完工和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9、编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评估报告。
20、被检查出的监理服务质量问题,应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并进行改正。
21、参加编制监理总结。
22、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23、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 、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负责工程量计算并签署原始凭证。
2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解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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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26、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27、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28、对工程所需材料试件及焊件,应见证取样、封样,必要时共同送检:对半成品应见证抽样试验:对砼、砂浆试件的制作、试验日期和试验结果,应设立台帐;对砼、砂浆配合比的计量应按楼层(或重要构件)进行抽检,并做记录: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若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共同处理。对不合格产品应进行标识,下令退场,做到“先退后进”。现场合格材料应督促施工单位树立标识牌。
29、设置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进行跟踪检查,重点部位进行旁站;隐蔽工程及时检查、签证;按检验批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并记录;对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用数据进行评估;对施工现场应进行有目的的旁站、巡视、检验、量测并记录。禁止违规操作,预防质量隐患。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现场不安全、不文明现象提出警告,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30、及时收集、整理、登记、传递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 31、按规定 对工程质量记录,并检查签认。
八、 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二)技术交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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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构筑物和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组。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单位审批。
(四)材料 、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报验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严禁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
(五)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设计单位、建设批准后进行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发送施工单位实施。
(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隐蔽前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部门、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七)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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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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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认。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 ,可先口头通知,然后补发监理通知书,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超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组同意,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组;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组会同相关单位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继续施工。
(十)监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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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 、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单位一份,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单位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4、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5、全部竣工文件一份(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十二)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监理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月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今后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九、 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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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二)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对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单位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六)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材料 、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理化指标报告。
(七)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做好隐蔽工程的复查和验收,作好质量检验批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验收,协助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八)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方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九)将完整的原始施工、监理资料移交业主。
十、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一)安全监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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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同意的起重升降机设备以及施工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施工单位是安全施工直接责任者,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的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制度。
(二)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成都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
2、检查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资质及特殊工种工人的上岗证。
3、督促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对各道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检查、评价、通报、限期整改。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组织保障体系,检查体系,检查体系的运行情况。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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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雨季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卫
生防疫等项工作。
4、发现违章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下令整改。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工地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7、施工中,如发现下列问题,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无有效措施改进;②已发生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 ④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 8、每月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监部门上报“安全告之”单各一份,监理单位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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