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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气环境网格化智能监管服务方案

2022-05-04 来源:步旅网
旭诚城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服务方案 1. 总体思路

1.1. 运作模式

PPP-V模式(政企合作,标准化体系,平台监管,精细化服务);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

V :Vertical management unit(垂直管理单位);

通过购买数据的交易方式+标准化监控体系保障+专业的运维管理+信息化平台监管+污染源巡查服务,缓解政府资金压力的同时,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监管。

标准化监控体系保障:建设国家认可的标准化监测站点及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保障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

专业的运维管理:提供国控点标准的运维服务。

信息化平台监管服务:网格化监管平台最高管理权限上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可能性,为管理部门提供“真、准、全”的可靠数据。

污染源巡查服务:采用激光雷达+新能源移动监测车+人工现场巡查处置的模式。

1.1.1. 购买数据

环保局通过简单的购买数据方式掌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标准站监测数据+移动监测精准化网络(以便携低功耗标准化仪器加上新能源车组成移动监测精准化网格),对各区数据超标点位进行排查。另外,采用无人机航拍或移动监测车+现场巡查技术协助取证,找到污染源。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整改、执法。

1.1.2. 标准化监控体系

通过加密的小型标准站的建设,结合已有的监控网络,优化布点,相较于微型监测网而言,小型监测站沿袭国家标准体系,包括使用标准化监测方法、标准化监测仪器仪表、标准气体、标准化质控体系(包括按照标准要求的走零、标定)、标准质量传递、质量溯源。从而可以与国控网、省市控网形成统一标准的监测网络。

1.1.3. 信息化监管平台

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城市网格化监管系统平台+移动APP”实现: 环境保护局相关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平台对大气监测网络进行实时状态掌握,并且能够查询历史数据,另外通过平台可以对异常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任务派发、指派应急监测策车进行现场监督执法等。平台同时可以实现对仪器自动远程质控、数据自动审核、数据采集率与质控率统计等功能,保障区域大气精细化监测网的数据质量与区域大气环境的精细化管理。

1.1.4. 污染源巡查服务

巡排查工作流程图

污染源排查 模型 监测平台预警 源清 单 发现问题 日常巡查 发现新污染源 异常巡查 向专家组反馈 专家审核评价 无需采样进行CMA检测 需采样进行CMA检测 存档 环保局 采样并由第三方公司出具CMA检测 责任主体整改 无问题 存档

图2-1 网格化污染源现场巡查流程示意

2. 方案特色

2.1. 六网融合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市级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逐级联网,多方面信息共享完成国控站、省市控站、工地扬尘、网格化小型站、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实现从污染源到环境质量监测的六网合一全面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2.2. 市-区-街道三级考核 2.2.1.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以市政府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以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作为责任单元,各行政区为子网格。由市环保局负责一级网格环保监管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监管各子网格责任主体和本级网格的履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指导下级网格对严重违法企业单位个体实施停产治理、限产治理等对应措施;监督并按要求公开各污染源的相关信息。

2.2.2. 二级监管

二级网格:全市按行政区(管委会)来划分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行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作为责任单元,各街道为子网格。由市环保局负责环保监管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监管各子网格责任主体和本级网格的履职情况。制定监管方案并承担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协助一级网格推进环保监管工作。

2.2.3. 三级监管

三级网格:以街道行政区域和社区行政区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街道办、标准化监测点位以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作为责任单元。由运行维护人员定期校准标准化监测设备,保障各站点设备的稳定性和精准性,为上级监管部门提供精准的自动标准化监测设备数据,由市环保局负责环保监管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监管各子网格责任主体和本级网格的履职情况。认真调查、报告和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排除工厂及企业等潜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负责监管各监测点位的工作和运行情况。确保标准化监测设备数据的精准性,为全市网格化监管以及实时数据提供了保障;协助上级网格进行环境监管工作。

2.3. 优化布点

以网格化监管立意,按照区域行政管理划分情况,在中心城区行政最小管理单元——街道办进行初步布点,旨在形成市--区--街道的三级考核机制;并且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点技术规范》(HJ 664-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污染物传输通道走势、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等进行点位优化;周边地区,在考虑已有布点情况的基础上,适当在各镇中心、传输通道下风向及两侧、重点污染源增设点位。从而形成一个中心城区站点密集、周边区域站点相对稀疏的监测辐射网。

综上,项目拟在全市敷设一个监管全面的、考核机制明确的、监控重点突出的、区域特色的标准化监控网络,以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准、全”,最终实现全市大气环境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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