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操纵室的治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操纵室通用技术》等消防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一、设置标准
消防操纵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外观应采纳桔红色相间色调,且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操纵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
(一)制度建设
消防操纵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以下制度及操作规程: 1、消防操纵室治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操纵室火警处置程序; 3、消防操纵室治理制度; 4、系统和设备爱护保养制度; 5、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二)器材配备
1、消防操纵室应设置一部能够拨打“119”的外线 ,设置一部能够与单位的值班室、消防水泵房等联络的对讲 ;
2、消防操纵室应当配备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整好用,其他器材可依照值班需要设置;
3、不得作为仓库等其他用途使用,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整洁。 二、档案建设
消防操纵室应当建立以下档案并适时更新: (一)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存放单位职员培训记录、消防操纵室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证书》。
(二)值班记录档案
值班记录档案应存放《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操纵器日运行情形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三)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档案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档案应存放单位职员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四)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形记录档案
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形记录档案应存放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形的记录
(五)爱护保养档案
爱护保养档案应存放《建筑消防设施爱护保养合同》、《建筑消防设施爱护保养报告书》、《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及火灾报警探测器清洗情形记录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可为原件,也可为复印件。
(六)消防设施档案
消防设施档案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消防系统操纵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等。
(七)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图集档案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图集档案应包括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求
1、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躯体素养,年龄宜在18-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消防操纵室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消防操纵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
5、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每班许多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刻不应超过8小时。
(二)值班人员职责
1、熟练把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及时处置报警和排除故障; 3、做好系统运行情形、报警情形、故障修理保养等情形记录。 (三)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操纵器日运行情形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并负责将每起故障的原始记录打印条粘贴在《故障处置登记表》上存档。 四、火警处置程序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当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 赶忙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赶忙向消防操纵室反馈信息并同时组织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消防操纵室接到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赶忙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职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赶忙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迅速拨打“119” 报警;
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操纵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增援灭火、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
(二)单位职员发觉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当单位职员发觉火情时,要赶忙向消防操纵室报警。同时做到: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 报警;
2、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第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3项规定实施;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操纵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第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4项规定实施。 五、故障处置程序
(一)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及排除登记制度
当操纵设备发生误报等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填写《故障处置程序登记表》,将系统故障的缘故及处理情形向本单位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按要求及时修理保养。
(二)故障处置期限
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当赶忙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的,不阻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阻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复原系统正常工作状态。因故障、修理等缘故,需要临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刻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六、爱护保养要求
(一)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托付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爱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爱护,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二)对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消防电子设备,应当依照产品的技术性能需要托付具有清洗资格的单位进行清洗保养。火灾报警探测器在投入运行二年后进行首次清洗,以后每隔三年清洗一次。
(三)维保企业要每月至少对受托付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单项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主动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操纵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爱护保养企业应当定期对托付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爱护和保养,在爱护过的消防设备上粘贴爱护保养标签,并出具《爱护保养报告书》。《爱护保养报告书》应当有维保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托付单位消防安全治理人签字,并加盖爱护保养企业印章。
(五)消防操纵系统的操纵功能开关或按钮处应当设置正确、明显的标识。 附: 1、消防操纵室治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操纵室火警处置程序 3、消防操纵室治理制度 4、系统和设备爱护保养制度 5、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6、火灾报警操纵器日运行情形记录 7、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 8、故障处置程序登记表 9、消防操纵室外观色调及标示
附1:
消防操纵室治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操纵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操纵室的日常治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爱护治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操纵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操纵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操纵室必须赶忙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操纵室必须赶忙将火灾报警联动操纵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 报警。
七、消防操纵室必须赶忙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附2:
消防操纵室火警处置程序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当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 赶忙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赶忙向消防操纵室反馈信息并同时组织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消防操纵室接到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赶忙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职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赶忙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迅速拨打“119” 报警;
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操纵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增援灭火、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
二、单位职员发觉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当单位职员发觉火情时,要赶忙向消防操纵室报警。同时做到: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 报警;
2、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第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3项规定实施;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操纵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第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4项规定实施。
附3:
消防操纵室治理制度
一、消防操纵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操纵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二、消防操纵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操纵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操纵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操纵室人员的治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形的处置。
四、消防操纵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操纵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形。
五、消防操纵室工作人员应提早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操纵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专门情形不能到岗的,应提早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操纵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操纵室应设置一部外线 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操纵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操纵室的设施,保持操纵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操纵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操纵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操纵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附4:
系统和设备爱护保养制度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爱护治理工作。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形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操纵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觉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修理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消防操纵室的消防设施的爱护保养记录。
五、消防操纵室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
六、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七、每年应托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连续使用。
附5: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治理人: 消防安全治理部门:
客房部:×× 餐饮部:××× ×××厅 负责人 ×× ×××区 负责 人 ×× ×××区 负责人 ×× 附6:
火灾时刻 报警操纵器日运行情形记录 火灾报警操纵器日运行情形记录
火灾报警操报警性质 纵器运行情形 正常 故障 火警 误报 故障报警 消防联动操纵器运报警、故障部位、缘故值班值班值班行情形 及处理情形 人 人 人 签名 漏报 正 常 自动 手动 签名 时 / 时 签名 时 / 时 故 障 时 / 时 火灾报警操纵器日检查情形记录 火报操器号 灾自查 消音 复位 警纵型主电源 备用电 源 检查人 故障及处理情形 消防安全治理人(签名)
附7:
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
年 月 日
值班人员姓名 检查时刻 交班时刻 接班人 交接班情形记录 上岗时刻 检查情形记录 离岗时刻 系统运行情形
附8:
故障处置程序登记表
故障时刻 故障部位 故障缘故 值班人员 消防安全 部门意见 领导意见 采取措施 处置结果 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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